打印本页
按照《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第二章规定:作为统计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如果您在毕业前想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报名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的考试,通过后方可携带规定的材料向当地统计局申请获得证书;如果您在毕业后想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报名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一门课程的考试,通过后方可携带规定的材料向当地统计局申请获得证书。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99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