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
常住单位是指一个经济单位在一国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则称之为该国的常住单位。而所谓的经济利益中心是说某一经济单位在该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一定场所,如住房、厂房或其它建筑物,从事一定规模经济活动并达到一定时期(一般以一年为操作准则),则说明这一经济单位在该国具有经济利益中心。
国内生产总值关注的是地域概念。一个法人企业,如果它的全部经济活动始终发生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那么它就是我国的常住单位,就应计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而不论该企业属于哪个国家。如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建厂,该企业就属于我国的一个常住单位,其生产经营成果就统计在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个住户,如果他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拥有住房,该住房为他们主要场所,则认为是我国的常住单位。
国内生产总值始终强调是生产的概念,生产就是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转换或消耗货物和服务的投入,创造货物和服务产出的过程。但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也涉及许多非生产性交易,即与当期生产无关的转移支付,这些都不应计入当期的国内生产总值。例如:
(1)买卖股票
当你在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的股票时,必须有人按照当时的价格卖给你,这实质上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这和股份公司的生产活动没有关系,因而这项股票交易所涉及的货币金额不计算在国内生产总值中。至于证券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则做为服务性收入而计入服务业增加值中,而这不包括股票交易金额的本身。
(2)政府的转移支付
(3)私人之间的转移支付
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亲戚朋友之间的馈赠支出,这些个人之间的货币资金的无偿转移,不属于生产行为,因而肯定不应包括在GDP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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