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比,新方案做了哪些重大改进?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7-01-2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以下简称新方案)是以国际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即联合国1993年SNA的原则和方法为基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制定出来的,与1992年颁布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若干方面的改进:
    第一,取消了《试行方案》中保留的国民收入统计、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划分、主要商品资源与使用平衡表、财政信贷资金平衡表等适应计划经济管理需要的内容,从而新方案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分析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删除了《试行方案》中操作性不强的内容如经济循环矩阵和调整账户。这两部分内容虽然都是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在我国现阶段其操作性不强,因此,新方案取消了相应的内容。
    第三,增加和改进了一些反映我国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内容。如新方案增加了国际投资头寸表,用来反映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情况;改进后的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物量核算表用来反映主要自然资源、人口资源及人力资本的拥有量及其变动情况。这些核算表为分析对外经济活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
    第四,规范了有关交易分类,提高了国际可比性。新方案参照联合国1993年SNA的分类标准以及我国最新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统一规范了产业分类、机构部门分类、主要交易分类,在兼顾我国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国际分类标准,增强了我国与国际标准相互转换的可能性,提高了国际可比性。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