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有三种表现形态:产品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GDP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价值与同期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从收入形态看:GDP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活动所形成的原始收入之和。它包括常住单位因从事生产活动而对劳动要素的支付、对政府的支付、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以及获得的盈余。
从产品形态来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活动所形成的所有最终产品的价值之和。所谓“最终产品”是指那些不再被用于生产过程,或虽被用于生产过程,但不会被一次性消耗或一次性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