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是指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总额减货物和服务的进口总额的差额。
出口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货物进出口反映的是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往来交易,不完全以是否跨越边境为衡量标准。
货物进出口包括海关统计中的进出口商品和没有计入海关统计的我国常住居民在国外直接购买的商品,以及外国居民在我国购买的商品,还包括走私物品。由于服务活动的提供与使用同时发生,因此服务的进出口并不发生出入境的现象,一般把常住单位从国外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常住单位向国外提供的服务作为出口。
就地区而言,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还应该包括与国内地区外的货物与服务的流入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