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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的钱袋子

——“2008年最受关注的统计数据”解读之二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3-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月27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就高票获选“2008年度数据”首位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一指标接受了新华网专访,对工资数据如何统计、如何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精确性、可信度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就工资统计中存在问题等百姓关心的话题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一、工资指标的含义是什么?

    大家在关注工资统计数据时,首先要搞清楚平均工资这个指标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这里首先要介绍一下“工资总额”的概念。

    国家统计局按年度和季度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和“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进行统计的。职工平均工资是利用年度(或季度)职工工资总额÷同期(年度或季度)职工平均人数得到的。

    经国务院批准 ,1990年1月1日以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形式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做了明确解释: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我国现阶段,许多单位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占了较大的比重。按照“一号令”规定的工资总额,与大家经常理解的工资即“基本工资”或“合同工资”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职工工资总额统计的是税前工资,也就是说,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等。职工工资总额还包括单位以实物支付的部分劳动报酬。所以工资总额统计也不完全是工资单上的“实发工资”。

    二、工资数据是怎么统计出来的?如何保证它的准确度?

    工资统计是通过我们的劳动统计报表来取得的,具体收集的方式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各个部门通过地方统计局向全国城镇160万余家城镇基层单位和企业布置统计报表,按照季度、年度等时间的要求进行回收,由地方统计机构进行汇总,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数据报到国家统计局,一级一级报,县报到市、市报到省,省报到国家统计局。按照《统计法》规定,全国城镇法人单位都有如实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义务。

    至于如何保证工资统计的精确度或者准确度,我想可以分两个方面说:

    一是我在统计战线工作了20多年,我的感受是,我相信全国广大工资统计人员能够充分遵守他们的职业道德,而且他们确确实实是兢兢业业,通过他们的辛勤劳动取得工资统计成果的。

    二是我们确实也作了一些统计执法和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一些单位、一些企业存在着一些受利益趋势瞒报或少报工资总额的现象,主要可能是为了少缴纳一些社会保障的经费,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数据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一旦发现我们会对这种情况予以及时严肃处理。这也是从我们本身的职业道德、我们的一些程序以及相关检查中可以做到尽量保持数据的准确。

    另外,我们也通过和其他的一些数据进行比较核实工资统计的准确性。比如我们经常拿我们平均工资的数据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因为到目前,工资收入可以说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占到70%左右。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从2003年到现在,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基本是一致的;另外我们也与税收部门的工薪所得税进行比较,发现这两个数据总体上是吻合的。

    三、国家统计局为何只公布平均工资?

    应当说网民提出这个问题是有一定统计学基础的。

    刚才我简单地提到现在我们工资统计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进行比较,也就是用“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得到“平均工资”。现在我们还没有更细的从其他途径统计工资的方法,所以现在只公布平均工资。平均数是统计最基本的指标,最能反映总体的一般情况和变化趋势。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也多需要用平均指标作参考,因此我们在发表年度和季度工资统计数据时首先公布职工平均工资。

    我们还公布分地区、分行业、分经济类型的平均工资。这些数据在《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都可以查到。

    四、职工平均工资近年是怎样变化的?

    首先要说明一下,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公报》,但是《统计公报》中没有发布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因为按照我们目前的统计制度来讲,职工平均工资年度的统计数据是要求在3月中旬上报国家统计局,也就是说还有大概不到1个月的时间。所以,目前要讲这个指标近年来的变化,只能用2007年以前,或者是2008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做一个说明。

    首先从历年的工资统计数字的变化来看,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有了。从50年代建立这个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水平变化基本上是比较平稳的,没有太多的变化。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职工工资开始增加,而且增速越来越快,尤其是到了本世纪以后,每年几乎都是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比如2007年底,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达到了24900多元,将近25000元。应该说这是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10年来国家重视民生问题,加强宏观调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工资增长政策的结果。

    其次看职工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的变化。从总体上看整个国家的国民收入(从收入分配角度讲)可以分为三大块:政府、企业、个人。从这三大块的比例来讲,应该说1995年以后,这三者的分配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政府和企业收入所占的比重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呈上升的趋势;而居民这块在波动当中略有下降;到2007年,政府、企业、个人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政府占19.2%,企业占21.3%,居民占59.5%将近60%。应该说从总体上来讲,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大头的总格局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发生了一些轻微的变化。

    再其次,我们还可以看一下,在GDP当中,国家的税收和工资总额占的比重也有一定的变化。从1995年政府的财政收入在GDP当中占10.3%到2007年上升到了20.6%,几乎增长了1倍;而工资总额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13.3%下降到了2007年的11.3%,下降了2个百分点。

    五、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的职工平均工资及其增长速度有没有受到影响呢?

    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应该说是从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的。从目前我们所掌握2008年第三季度的平均工资及增幅看,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仍然达到了同比增长18.3%的水平。

    据我们初步分析,造成这样一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裁员更多的是裁掉了处于工资低端的一线普通工人,他们在工资总额中占的比重比较小,所以对整体的平均工资影响不大,甚至还会有所上升,因为低工资的人数少了相当于拿高工资的人相对多了一些。

    但是我们去年年底做的一项对一部分企业的重点调查显示,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对企业用工的影响,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我们调查的企业有一些裁员的情况,这可能会在2008年年度统计数据中反映出来。但它更多的可能是反映在就业方面。目前政府提出了很多要保障就业的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减薪不裁员的措施,这可能会对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带来一些影响,所以我们现在一直也在关注着将在1个月以后要统计出来的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情况。

    六、工资统计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工资统计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统计范围还不够全。根据目前的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了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大约涵盖了1.2亿城镇从业人员。劳动统计报表制度主要缺少的是私营企业。

    我们调查范围中的这些企业所雇佣的人数是1.2亿人,而在2007年年底全国城镇实际就业人数是2.9亿人,2008年的《统计公报》显示这个数据已经达到3.02亿人了。如果我们还是用2007年同比的方式来算的话,就有1.7亿人没有包括在我们的统计范围之内。那么这1.7亿到底是哪些人呢?我们做了一个推算。根据我们的推算,目前在城镇私营企业、私营单位工作的人员大概有6000万人,另外有6000万左右的个体工商户,还有一些灵活职业或者自由职业工作者,加起来是1.2亿,剩下5000万大概就是目前我们所说的划入城镇范围的土地承包者。因为我们国家的城镇化在加快,城镇行政区划的调整比较快,实际上很多划入城镇范围的区域还是有农民在种地的,但是我们从统计就业来讲也把他们划进来了,所以实际上还有5000万土地承包者。换句话说,2.9亿的实际就业人数我们的统计范围只统计了1.2亿人,这个范围还是很不够的。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收入往往较低,根据部分地区调查,只相当城镇劳动统计平均工资的60%左右。所以增加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是城镇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我们统计中的最大问题是平均工资数不能够反映出差异。网民对这个“平均”的概念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质疑也比较多。大家一个普遍的感受是“平均工资”掩盖了工资分配中比较大的差异,或者说是不平等。

    我们现在一共有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这3个数值可以代表这个平均额度,今后除了平均数,如果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但那要用每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的工资来计算,比较困难,目前的条件还不具备。

    近几年,国家统计局在人员编制和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下了很大决心,加强民生统计工作,加大了城镇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改革力度,连续两年试行了私营企业工资调查,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也存在许多严重影响调查质量的问题。例如,私营单位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每年约变动30%以上的私营企业往往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特别是较小的私营单位,会计制度不健全,很难得到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措施中,也将进一步加强私营单位工资调查工作作为重点。我们将认真总结调查的情况,制定好调查方案,尽快将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列入制度,满足群众的需要。

    七、工资统计数据对国家起什么作用?对百姓生活有什么影响?

    工资统计数据对国家来讲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工资统计是为计算GDP提供的重要依据。在物质生产部门,是直接用企业总产出或者整个部门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来计算它的增加值,而对那些提供服务的、非物质生产部门来讲,因为没有产品,所以一般是用工资来计算该部门的增加值的。

    第二,在制定国民政策方面,工资统计还是比较重要的依据。比如国家要衡量整个收入分配当中,初次分配中国家、企业、个人占多大比重,工资可以作为一个居民收入的非常重要的部分,它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另外,在进行国民收入再次分配的时候,所谓再次分配就是政府的一部分钱或者企业的一部分钱向居民当中转移,这里面工资统计也起着重要依据的作用。比如计算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其他提供福利方面的东西,也都要以工资作为基础。甚至可以说,比如分福利房就是看你拿多少钱,和平均工资进行比较,决定你有没有权利分福利房或者经济适用房。

    具体来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与百姓的直接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参考依据,如五险一金、残疾就业人保障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救济标准等。

    2.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养老金和退休费发放数额、制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

    3.国家司法部门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的参考依据。

    4.行业的数据参与国民经济统计核算。

    这四个方面都与国家、企业和老百姓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随着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进程,随着私营工资统计的逐步实施,我们的工资统计会更加完善,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政府对我们的期望。

[来源于《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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