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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公布的粮食总产量口径是什么?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2-03-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粮食总产量是指本年度内生产的各种粮食作物产量的总和。

    目前,按照我国现行农村统计制度统一规定,粮食总产量包括谷物(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豆类(大豆、杂豆)和薯类(红薯按5斤鲜薯折1斤粮食计算)产量,这是我国对外公布的粮食总产量口径。它不同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按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指定的产品分类标准统计的谷物产量,但只要在总产量中减去豆类和薯类产量,就是国际统称的谷物产量,以便进行国际对比。

    粮食总产量是指社会产量。不论国有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农村居民自营、工矿企业职工家属及其他经营方式生产的粮食,都应包括在内;或者说交售给国家、市场上出售的,还是生产单位、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都应包括在内。

    特别应强调的是,粮食总产量是指晒干扬净入库的产量。它是评价粮食生产成果,计算土地产出率的主要指标,也是对粮食生产进行宏观调控,安排人民生活的重要依据。 本年计划投资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同意安排的当年计划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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