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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是怎样划分的?各单位所办的“三产”是否都属于第三产业?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2-03-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是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它大体反映了人类生活需要、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基本反映了有史以来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顺序,以及社会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相互关系,是研究国民经济的一种重要方法。

    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即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即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即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以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

    此外,通常说的办“三产”,其内容并不一定都是第三产业,把企事业单位创办的主业之外的营利性的经济实体都称之为“三产”是不确切的。例如:所办的实体如是养牛场则属于第一产业,如果是工厂、施工队则属于第二产业,如果是商店、招待所、咨询机构、游艺厅等才属于第三产业。

三次产业各年度的比重(%)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第一产业 8.1 6.9 6.2 6.9 5.8 5.2 4.7 4.3 4.0
第二产业 52.2 48.7 48.0 46.1 44.1 42.3 40.8 39.1 38.9
第三产业 39.7 44.4 45.8 47.0 50.1 52.5 54.5 56.6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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