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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说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是一样的吗?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统计上经常提到两个词“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比如,经济普查的调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那么什么是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二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法人单位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产业活动单位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3)能够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简单来说,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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