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指标解释及验收标准的函

湘统函〔2014〕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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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省直各主要责任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6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的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去年实事项目今年继续保留的,请根据以往实施过程中的情况,提出对原项目的指标解释和验收标准是否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具体意见。

  二、原有实事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今年的实事项目有变化或有新增加的内容,请提出有变化或新增加实事项目的指标解释和验收标准的意见。

  三、今年新增加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请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的要求,提出所承担实事项目的指标解释和验收标准。

  请各单位将指标解释和验收标准的具体意见(电子文档和纸介质),于3月15日前报省统计局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

  联系地址: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413房;联系人:彭会林,蔺蓉;联系电话:82213742,82214179 ;邮箱:spgrdb@163.com。

  

  附件:2014年为民办实事省直责任单位及考核指标

  

  

湖南省统计局

  2014年3月3日

湘统函〔2014〕5号关于报送2014年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指标解释及验收标准的函.doc

关于报送2014年为民办实事数据评估认定指标解释及验收标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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