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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稳步提高

2019年湖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6元,与2018年的70221元相比,增加4095元,同比增长5.8%;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7563元,增长5.8%。

    2010-2019年湖南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四大区域看,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长株潭地区、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洞庭湖地区,分别为86990元、64746元、64690元和64671元,同比分别增长5.6%、5.7%、3.3%和6.6%。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35(2018年为1.36),与上年基本持平。

1  2019年分区域湖南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地 区

2018

2019

增速(%

70221

74316

5.8

长株潭地区

82395

86990

5.6

湘南地区

61253

64746

5.7

洞庭湖地区

60690

64671

6.6

大湘西地区

62653

64690

3.3


分行业门类看,全省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卫生和社会工作98446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8085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989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2倍、1.32倍和1.2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9842元,农林牧渔业5109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3697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3.6%、68.8%和72.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5,与2018年的2.4相比,差距略有扩大。从增长速度来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25.5%、18.1%和16.7%;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以及教育业,分别下降2.8%、2.7%和2.2%。在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 业

2018

2019

增速(%

合 计

70221

74316

5.8

农、林、牧、渔业

43266

51094

18.1

采矿业

53786

57568

7.0

制造业

64970

70427

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5143

94307

25.5

建筑业

52645

56072

6.5

批发和零售业

59850

61756

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0240

85170

6.1

住宿和餐饮业

41009

39842

-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561

95989

-0.6

金融业

93694

91162

-2.7

房地产业

63493

69065

8.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070

61921

1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4226

87971

4.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583

53697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0798

66351

9.1

教育

79209

77474

-2.2

卫生和社会工作

95776

98446

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9668

98085

9.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2755

76565

5.2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是国有单位84409元、股份有限公司7607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4倍、1.0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单位4943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6.5%。从增长速度来看,其他内资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增长16.3%;股份合作单位增速最低,下降12.7%。除股份合作单位和外商投资单位平均工资有所下降外,其他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集体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内资单位的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  2019年分登记注册类型湖南城镇非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8

2019

增速(%

合 计

70221

74316

5.8

国 有

80623

84409

4.7

集 体

48693

52063

6.9

股份合作

71651

62557

-12.7

联 营

47201

49434

4.7

有限责任公司

60004

67106

11.8

股份有限公司

73718

76070

3.2

其他内资

47518

55271

16.3

港澳台商投资

58769

61895

5.3

外商投资

70831

68402

-3.4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76416家,就业人员596.7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地区划分方法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

洞庭湖地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

大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娄底市。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湖南省统计年鉴-2019》为准。

  承办:人口社科处
执笔:王  丹
核稿:徐  林
责编:刘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