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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银行存贷比呈现逐年提升态势

存贷比即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的比率。存贷比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广泛用于衡量银行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力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益阳市银行存贷比逐年提升,发展态势较好。

一、近年来全市银行存贷比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银行存贷比呈现逐年提升的态势。2015年末至2021年末,全市银行存贷比分别为45.2%、43.8%、49.8%、55.3%、61.6%、67.1%、71.3%,除2016年末银行存贷比低于2015年末1.4个百分点外,从2017年末起银行存贷比呈现逐年提升态势,每年分别提升了6.0、5.5、6.3、5.5、4.2个百分点。

(二)银行存贷比年平均提升幅度高于全国、全省水平。2017年末至2021年末,除2018年末全市银行存贷比对比上年末提升幅度比全国提升幅度高2个百分点、比全省提升幅度低0.8个百分点外,其他年份均高于全国、全省提升幅度。2017年末至2021年末,全国、全省、全市5年来的年平均提升幅度分别为2.2、4.6、5.5个百分点,全市年平均提升幅度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3、0.9个百分点。

(三)银行机构贷款的快速增长加快了存贷比的提升。全市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616.90亿元增加至2021年末的1820.50亿元,年均增长18.3%,贷款额的持续快速增长由此带动了银行存贷比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增额存贷比”(即贷款比年初的增额除以存款比年初的增额)表现亮眼,2021年12月末全市银行“增额存贷比”达108.6%,表明全市银行新增贷款额超过新增存款额,地方吸纳贷款的能力在不断增强。

二、制约银行存贷比提升的主要因素

(一)地区经济总量偏小,信贷承载能力偏弱。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经济总量偏小,从而能承载的信贷能力也相应偏弱,特别是益阳信贷资源主要集中在政府项目及房地产领域,约占近七成,而受政府融资平台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越来越严的影响,失去政府项目和房地产项目的银行难以找到更大的项目和产业来承接,放贷规模难以扩大。近年来,全市银行各项贷款余额虽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增速居全省前列,但主要是因为贷款基数较小,贷款余额并没有大的突破。

(二)融资方式不断创新,分流了贷款规模。一直以来,银行的融资方式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变化,为适应市场主体不同的融资需求,银行机构对企业的融资支持方式也从单一的表内贷款转变为表内表外相结合的融资支持方式。不但表内贷款的信贷品种越来越丰富,且表外融资方式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如银行通过提供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购买企业债券、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表外融资业务方式解决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因此类资金项目不计入贷款余额中,也就影响了银行贷款的增长。由此说明,企业融资已从单一的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转变为多渠道筹集资金,其中包括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等直接融资形式,极大地拓展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

(三)贷款的处置与置换,冲减了贷款的规模。一是为盘活银行存量资产,各银行机构加大了不良贷款核销、资产证券化的力度,这些核销的不良贷款及打包处理的贷款(资产证券化),会从贷款账户转出,使贷款规模减少;二是为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降低政府隐性债务成本,2016年国家出台了政府债务置换政策,即由原来政府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负有偿还义务的银行贷款置换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定向债券,这些债券比原银行贷款利率低、期限长,但购买主体仍为原贷款银行。

(四)小微企业信贷不足,贷款申请难度较大。从全市银行贷款发放对象来看,贷款主要集中在承担政府项目的平台公司、优质的上市公司及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房地产领域的企业及个人,以上贷款占全市贷款总额的比重接近80%。小微企业虽数量多、规模小,有较强的融资需求,但因缺少抵押、担保,或因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达不到银行的贷款要求,加大了贷款申请的难度。

三、提升银行存贷比的对策建议

(一)拿优质项目和企业来吸引贷款。促进益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扩大贷款投放的前提和基础。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吸引银行贷款的载体和平台;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制订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引进大企业、大项目,以项目引资金;加快培育一批前景广、实力强的名牌企业,打造总部经济,使资金更多地向市内流;注重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完善企业上市优惠政策,推动符合国家政策、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二)加大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力度。税收方面: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创业基地,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强中小企业活力;切实做好对中小企业的纳税辅导工作,优化“减、免、缓”办税流程。财政方面:财政部门可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市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金,也要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倾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和创业基地建设;建立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为解决小微企业消亡率高、风险大、贷款形成不良机率高的问题,政府应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补偿基金专户,对银行收益不能覆盖风险部分给予补偿;适当增加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

(三)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保障体系。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通过企业投资、社会多方集资等形式,推进担保机构的成立与整合,为新成立的企业和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对经营规范、业务运作良好的担保机构,财政要适当增加注资,以提升担保能力和覆盖面。推动辖区成立融资担保协会、行业担保组织、社区企业担保组织等,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加强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发展以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再担保服务,强化其分散风险、增加信用等功能。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推动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引导其规范发展。

(四)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和引导企业守信用、重合同。要配合金融机构,优先清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可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对恶意逃债的企业主和责任人实行联合制裁。允许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核销不受现有政策约束,尽快出台“应核尽核”的快速核销政策,对因小微企业消亡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当年核销,对追索一年以上的不良贷款自行核销,千方百计降低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

(五)强化金融机构服务意识。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和“企业至上”的理念,在考虑利益最大化、风险的同时,要多担当一些责任,主动研究解决不同企业贷款难的各种因素,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坚持低门槛,对中小企业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介绍金融产品,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程序等金融知识,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深化银企合作,构建平等互利、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新型银企关系。

(六)不断提升企业发展潜力。鼓励、支持企业在技术、工艺、产品、管理、营销、市场等方面不断创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行业选择上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能盲目地投资于国家限制类行业,有效规避行业风险;在产品选择上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扩大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创造条件。

(七)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服务企业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在政府、银行、市场等方面做不到的地方进行补位,要就各自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因资金短缺而遇到的信贷需求、贷款额度、抵押方式等问题积极主动与银行对接,争取更大支持。另外,要针对当前行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争取政策扶持。

[供稿:益阳市统计局王皓]
[审核:范夫]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