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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出台《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湖南省统计局印发了《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了举报专用电话:0731-82801000;专用电子邮箱:hntjzfjb@vip.sina.com。

  这是湖南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管理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湖南统计工作实际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渠道,鼓励和保护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提高全省各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发现、掌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统计违法线索管理是统计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规范了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受理、核实、处理和销号的程序和要求,补齐了相关制度短板,为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构建良好统计生态提供了有效的制度遵循。 

[供稿:执法监督局 聂仁富]
[审核:殷智敏]
[责编:罗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