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局构建作风监督新常态
本报讯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统计局狠抓作风建设,以加强监督检查作为转变党风政风行风的重要引擎,推动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筑牢监督理念。长沙市统计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要求,积极履职,落实监督责任,在作风建设监督上主动监督、善于监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2014年以来作风监督检查达60余次。局纪检组长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让纪检监察聚焦主责主业,专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了让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有章可循,先后制定了《长沙市统计局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长沙市统计局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突出监督重点。一是查工作纪律。重点检查全局党员干部上、下班作息时间和上班工作纪律等,让“按时上下课”和“认真听课”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二是查公车使用。监督办公室对公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工作用车是否有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同时签发的派车单、传统节假日期间车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放在规定的地点、车辆维修和油料管理是否实行定点维修和定点刷卡加油、非工作日是否上交车辆钥匙等情况,确保公车姓“公”用“工”。三是查公款消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全局大额经费使用情况,紧盯公款吃喝、公务出差和公款接待等问题,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全局“四项费用支出”连续8个季度实现下降。四是查各种宴席。实行婚、丧、嫁、娶操办宴席报告制度,对宴席桌数和礼金进行事前提醒和事后监督,坚决纠正变桌转场,由明转暗,搞变通、玩规避等问题。2014年以来先后有7位同志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宴席桌数和礼金金额,均未出现违纪违规等现象。
——创新监督方式。一是监督方式多样。在监督检查方式上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月固定至少2次以上不定期对全局所有处室按时上下班时间和工作纪律实行全面检查,对上班工作纪律随机抽查部分处室并检查相关工作计算机操作痕迹,对集中学习、廉政影视剧观看、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参观等活动进行点名和签到核实,让每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入脑入心”。二是监督人员多样。监督检查参与人员由监察室牵头,在其他处室抽调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与,这样既确保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公正,又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三是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运用监督结果。一是定期通报结果。监察部门将每次监督结果建立台账,坚持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第一次,由检查组当面指出到人;第二次,通知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第三次,监察室谈话提醒,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处室负责人打掩护的,局务会议警示。对多次发生一般违纪问题的责任人,由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进行追责。三是加强关联考核。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免、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 刘亦彪
——文章刊发于2015年6月16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