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粤投资差距如何缩短
(2002年第33期)
一、投资中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湖南投资总量落后广东,差距呈扩大化趋势
1978年,湖南全社会投资20.15亿元,与广东投资之比为1:1.4,投资总量仅相差7.08亿元。改革开放后,广东投资总量迅速增加,两省投资差距拉大,1985年投资之比为1:2.2,投资总量相差100亿元;1990年上升到1:3.1;1992年小平南方谈话后,资金纷纷涌入沿海省份,广东投资急剧升温,湖南与广东投资差距进一步扩大,1995年广东投资为湖南的4.4倍,投资总量相差1800多亿元;2001年广东投资总量达3536.41亿元,比湖南多2325.78亿元;“十五”期间,广东以“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切实加强第一产业”为目标,投入2万多亿元,是湖南(7300亿元)的2.8倍,预计到2005年两省投资总量差距扩大到3000亿元。
(二)湖南投资整体增速慢于广东,“九五”增速波动较大
改革开放后,广东投资增速明显加快,年均增长24.3%,比湖南快4.5个百分点。其中“七五”、“八五”时期投资增速快于湖南,分别为15.6%、43.6%,比湖南快7.3和10.2个百分点;“九五”广东投资增速减缓,年均仅增长6.8%,低于湖南8.5 个百分点;“十五”广东投资增速预计为9%左右,比湖南慢1-2个百分点。但“九五”时期,湖南投资增长不够稳定,波动系数8.9,比广东高出1.9。
(三)湖南非国有投资启动缓慢,演变进程落后广东
改革开放以后,广东在国家投入不多的情况下,投资迅猛增加,关键是积极启动非国有投资。广东非国有投资由1978年的7.19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2287.21亿元,年递增28.5%,比国有投资增速高出8.8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的份额为64.7%,比1978年提高了38.3个百分点。湖南非国有投资虽有所启动,所占份额由1978年27%上升到48.9%,提高21.9个百分点,但2001年所占比重比广东低15.8个百分点;1978年以来年均增速22.6%,比广东低5.9个百分点。湖南国有投资与非国有投资之比由1978年2.7:1变为2001年1.04:1,国有投资依然唱“主角”;而广东从1994年开始,非国有投资总量就超过了国有投资总量,国有投资与非国有投资之比由1978年2.8:1演变为2001年1:1.8,非国有投资领“风骚”。湖南国有投资与非国有投资演变进程明显落后于广东。
(四)湖南融资渠道未能有效拓宽,吸引外向型资金不如广东
改革开放后,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与广东相比,湖南融资渠道未能有效拓宽。2000年湖南85%的投资依靠企业自筹、国内贷款和国家预算内资金,其中企业自筹资金占58.5%,高出广东13.5个百分点;国家预算内资金比重为7.2%,高出广东5.4个百分点;国内贷款比重为20%,高出广东1.9个百分点。湖南缺乏吸引外向型资金的活力,利用外资仅占投资总量的2.1%,比广东低9个百分点;上市公司仅34家,资本市场融资远远少于广东。由于银行贷款和国家预算内资金9成以上投向国有经济,非国有投资绝大部分依靠企业自筹资金,制约了非国有经济发展。因此,在国家投资非常有限、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受企业效益制约的影响下,湖南投资增速难以提高。
(五)湖南投资结构调整缓慢,产业优势不如广东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一是抓住了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利用廉价劳动成本迅速形成了大规模的出口加工型制造业;二是较快地培育出了一批以家电、食品等日用消费品为主的轻工企业。广东由于较好地承接了国际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并利用“先走一步”的优势,在填补和占领国内消费品市场方面做得极其出色,实现了长达20余年的高速发展,投资呈“滚雪球”式增加。湖南投资结构调整缓慢,产业优势不明显,大量人才、资金、企业纷纷外移广东及其他沿海地区,制约了本土经济发展。
1、湖南农林牧副渔水利业投资比重超过广东
到2000年末,广东和湖南农业人口比重均在70%左右,可以说,湖南与广东都属农业大省。“九五”时期以前,湖南一味地强调“农业大省”转变为“农业强省”,对农林牧副渔水利业投资年均增长32%,比广东快22个百分点,2000年湖南对其的投资总量达76.8亿元,与广东相差无几,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1985年的1.4%上升到7.2%,提高了5.8个百分点;广东却恰恰相反,农业投资比重由3.5%下降为2.4%,下降1.1个百分点。湖南农业年年丰收,生猪、粮食等农副产品源源不断地运往广东,但往往是“一车猪换回了一车水,还贴进了运费”,这一现象难道不值得我们思索?
2、湖南工业投资比重低于广东
湖南工业投资(仅含采掘业、制造业,下同)由1985年15.35亿元增加到2000年120.23亿元,年均增长14.7%,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18.4%下降为11.3%。广东工业投资由35.6亿元增加到459.6亿元,年均增长18.6%,比湖南快3.9个百分点;2000年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14.2%,比湖南高出2.9个百分点。“九五”期间湖南、广东工业投资都严重不足,分别仅增长2%和1.2%,加大工业投入都将摆在首位。“十五”时期湖南明确提出加快工业化进程,但能否抢占先机,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3、房地产业成为广东投资的排头兵
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迅速崛起。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由1990年43.1亿元增加到2001年972.34亿元,年均增长32.7%,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11.3%上升到27.5%,在所有行业中位居首位。湖南房地产开发投资由1990年2.14亿元增加到107.41亿元,年均增长42.8%,但“九五”时期仅增长8%,比广东低0.8个百分点。湖南房地产开发属低水平上的高增长,投资总体规模偏小,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仅由1990年1.7%上升到8.9%,仅仅提高7.2个百分点,与广东相差近2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比重在全国排位居后。
4、湖南基础设施水平远远落后广东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基础设施投资一直保持平稳态势,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始终保持在30%以上,其中1985年、1995年、2000年比重分别为36.4%、31.1%、33.5%,“九五”期间年均增长8.4%,与经济适度发展。湖南基础设施投资“先天”不足,“八五”、“九五”开始弥补历史旧帐,投资力度加大,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1985年17.6%提高到2000年37.6%,年均增速24.6%,其中“九五”时期年均增速为21.9%,高出广东13.5个百分点,但基础设施水平依然落后广东。2000年底,湖南城市用水普及率97.5%、用气普及率78.4%,分别比广东低0.62和15.83个百分点;人均拥有道路面积6.9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1平方米,分别比广东少3.9平方米和4.76平方米。
二、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比分析,湖南与广东投资差距拉大,主要表现在投资总量不足,非国有投资启动较慢,利用外资力度不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体规模偏小,投资资金短缺。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广东依靠高投资率拉动经济快速发展,湖南投资“老牛”拉马车,经济实力难以增强
投资是拉动国民经济的三大因素之一,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其作用显现更直接,并将间接带动消费和出口的增长。广东主要依靠其“高投资”实现“快发展”,1980年,广东投资总量和国内生产总值均位居全国第4位,1989年,广东投资总量超过江苏,跃居全国首位,国内生产总值也同步上升,赶超江苏,位居全国榜首,十多年来广东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一直保持绝对领先优势。湖南投资总量在全国虽一直处于第13位,但先后被浙江、福建赶超,导致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的位次由1980年的第10位后移到2001年第12位,位居浙江、福建之后。主要原因是湖南固定资产投资率一直较低,年均不足30%,低于全国和沿海省份。1981年,湖南固定资产投资率仅为16%,分别比全国和广东低3.8和8.2个百分点;1995年,广东固定资产投资率高达40.6%,分别高出湖南和全国16.2和5.8个百分点;2001年,湖南固定资产投资率上升到30.4%,仍低于广东3.1个百分点,比全国低8.1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广东固定资产投资率仍将保持33%左右,比湖南高出3个百分点。而据1990年—2000年的数据测算,湖南固定资产投资与GDP高度相关,相关系数达0.99,对GDP增长贡献率达30%以上,1998年甚至高达74.2%。这种“低投资率”与“高贡献率”的矛盾,导致湖南投资拉动经济成了“老牛”拉马车,难以增强经济实力。
(二)广东非国有投资以外向型、生产性为主,湖南以农村投资、非生产性投资为主,非国有投资后劲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促使非国有投资强劲增长。2001年广东非国有投资中外商和港澳台投资所占比重为32.8%,高出湖南26.4 个百分点,其中外商投资190亿元,是湖南的10.8倍;港澳台投资从1995年197.92亿元一路上升到560亿元,年均增长18.9%,比湖南快1个百分点,投资额是湖南的27.8倍。并且台商在广东的投资已由“三来一补”和小规模投资项目转向直接的、较大规模的、长远性投资项目,以精密仪器、数控机床、光学、石化及高质、高产、高效的“三高”农业等为主的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不断增加,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台商投资广东的主要领域,发展后劲明显强于湖南。广东农村集体经济也不断发展壮大,投资年均增速达35.7%,比湖南快16.4个百分点;2001年投资达312.48亿元,比湖南多185亿元,其中45%投向金属制品、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服装及纤维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乡村工业,产业结构好于湖南。湖南非国有投资主要集中在农村,2001年农村集体和农村个体投资达332.27亿元,占非国有投资56.1%,高出广东32.8个百分点,但农村投资环境差、信息不灵通、经济发展慢、筹措资金难,农户投资已显疲态,近二年分别仅增长2.5%和1.4%,制约了非国有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另外,个体投资中七成以上投向居民自身住宅建设,湖南非国有投资中住宅投资占42.9%,比广东高出一倍,但由于住宅投资属非生产性投资,无延续性、滚动性,制约了湖南非国有投资发展后劲,同时也使投资的乘数效应大打折扣。
(三)湖南住宅商品化程度较低,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加深,城镇住房逐步由“福利分房”走向市场化、商品化,但湖南住房商品化进程远远落后广东。2001年湖南住宅建设投资中,商品住宅投资占24.7%,而在1999年取消福利分房之前,单位建房突飞猛涨,1998年商品住宅投资仅占7.9%。广东住房商品化进程明显快于湖南,商品住宅投资比重由1995年47.6%上升到63%,提高了15.4个百分点,比重超过湖南38.3个百分点。住房商品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吸引非国有经济投资房地产业,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的快速增长。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广东非国有投资比重由1995年59.8%上升到2000年81.8%,提高2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5.9%。湖南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非国有投资的比重也由1995年57.5%上升到66.3%,提高8.8个百分点,其比重仍比广东低15.5个百分点;“九五”时期非国有投资年均增长11.2%,比广东低4.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快速增长,有力地拉动住宅建设,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水平。1985年以来,广东住宅投资年均增长20.9%,比湖南快3.7个百分点;2000年末,广东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9.51 平方米,比湖南多7.76平方米。
(四)广东区位优势明显,湖南缺少“名牌”区域,不利于吸引外商投资和扩大投资规模
广东处于改革前沿地带,深圳、珠海、汕头列为国家经济特区,具有吸引外商投资优势;广州、佛山、中山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村投资。2000年,广州、深圳全社会投资分别占广东28.6%和20.9%,佛山、广州、中山三市农村投资占广东的41.4%。区域投资规模的扩大,形成了良好投资氛围,增强了投资辐射功能。目前,外资企业已由珠江三角洲集中地带开始出现向广东各地辐射的势头,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了上、中、下游产业的配套合作,并不断进行再投资,扩大规模,实行滚动式发展。从而形成了多个具有规模优势和配套优势的企业群和产业带,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湖南缺少“名牌”区域,没有形成大的投资规模圈,2000年省会长沙全社会投资也不足全省的20%,其他城市投资比重均在10%以下,长株潭三市投资也仅占全省29.3%。长株潭、一点一线等区域间的协作、政策、规划、产业布局还未真正统一,区域性经济还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不利于大力吸引外商投资,难以形成投资聚集效应。
(五)湖南资金短缺,成为投资增长的瓶颈
湖南投资规模不足,主要缘于资金短缺,从深层次分析,主要缘于投资效能不高,积累能力偏弱。湖南投资效果系数一直较低,显示出无效投资较多,投入产出率低,企业“造血”功能差,无力扩大再生产和追加投资。1990-2000年,湖南国内生产总值与投资的关联动态系数为0.58,而广东为0.73,说明湖南国内生产总值的发展速度较大程度地滞后于投资发展速度,即投入相对较大,产出相对较小。2000年,湖南每百元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34元,而广东为37元;规模以上工业中,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利税10.57元,而广东为13.03元,说明广东投资效果好于湖南。湖南积累能力偏弱,突出地表现在人均GDP、财政收入及居民储蓄等方面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00年湖南人均GDP为5639 元,居全国第17位,仅为全国的79.7%,只有广东的43.8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77.04亿元,居全国第16位,只有广东的19.4%;人均财政收入仅为275元,居全国第26 位,只有广东的26.1%。湖南居民储蓄能力低,1999年以前湖南一直为贷存差省,1999年才开始出现存贷差,但存款依然不足。2000年末湖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74.75亿元,仅为广东的17%;存贷差为471.36亿元,只及广东的9.1%。
三、对策建议
八十年代,广东借助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政策,用了近十年时间追赶江苏,跃居全国老大。湖南要想缩小与广东的差距,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快实现“政府放宽、市场运作;领域开放、环境优化;政策灵活、效率提高”,积极在启动民间投资、引导农村投资、吸引外商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作好文章。
(一)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千方百计启动民间投资
《湖南省关于鼓励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政策规定》已经出台,但效果不十分明显。应抓紧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力度,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应积极到位。政府要拿出具体措施加强对民间资本的扶持、引导,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和推进,切实促进非国有投资增长。一是改革非国有投资审批制度,变审批制为登记备案制,放宽非国有投资领域,使其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二是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对非国有投资给予适当支持,从高新技术、三产业引导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采取贴息等形式引导非国有投资从事农业产业化、旅游景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教育及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建设。三是强化对非国有投资的服务,使他们增强信心,解除后顾之忧。四是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造。
(二)积极探索农村投资新路子,出台鼓励农村投资政策,引导农村集体、个体投资
利用政府财政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户和各种类型的企业增加对农村的投资;通过项目配套资金政策,促进农民以参资参股形式参与农村投资项目的建设,充分调动农民企业家和农户投资的积极性;通过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先进生产设备等;加快小城镇建设,拓宽农村投资领域,引导农户投资由农村向小城镇转移,由分散性向集约性靠拢。
(三)创“名牌”区域,构筑外商投资经济圈
加快树立“名牌”区域,“筑巢引凤”,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快长株潭一体化进程,加强区域性合作,出台统一的区域性政策,形成区域性经济共同体。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外商投资规模,构筑外商经济投资圈,形成投资洼地,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四)抓住机遇,培育壮大房地产业
改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减轻房地产开发负担,增加商品房价格下调空间,减少房屋空置量;加快开放和规范二级商品房市场步伐,进一步活跃商品房市场交易;抓住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化、入世等有利时机,努力拓展房地产市场的开发空间,增加房地产市场开放度,加快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市场等物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商品化步伐,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工业投入力度
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加快产业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循序渐进,不宜忽高忽低,每年投资比重应保持在30%左右。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工业投入力度,推进工业化进程。一是优化企业投融资结构,调整新建企业的投资结构,把有限的投资资源向能够带动整个主导产业升级的大型企业倾斜,从而有助于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二是优化工业行业投融资结构,强化投资向主导工业倾斜,调整与优化存量工业结构;三是优化产品投融资结构,推进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动,提高产品的高附加值;四是优化技术投融资结构,从粗放式转向集约化,提高项目技术含量;五是优化地区投融资结构,大力扶植与推动地区经济带的产业链条与投资链条的辐射作用,围绕优势的龙头地区进行倾斜投资。
承办:投资处
执笔:向延华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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