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集团龙头作用日益明显 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2002年第61期)
一、 企业集团取得的成效
(一)支柱地位逐步形成
调查显示,到2001年止,我省资产、营业收入双过亿元的企业集团共70家,资产总计939.5亿元,户均13.4亿元。行业分布也多集中于我省冶金、机械电子、建材建筑、化工、食品五大支柱产业,其中冶金企业4家,资产186.5亿元;机械电子企业13家,资产205.6亿元;建材建筑企业10家,资产57.4亿元;化工企业8家,资产164.2亿元;食品饮料企业5家,资产53亿元。这些企业集团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已逐步形成。今年上半年,我省企业集团完成工业增加值61.9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18.3%,企业集团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凸现。
(二)管理体制日趋规范
我省企业集团经过几年的运作,企业改革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日渐规范。调查显示,到今年上半年,70家企业集团的公司改制面为78.6%,560户成员企业中,改制面达到78.4%。母子公司体系、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其中已建立母子公司体系的占85.7%,母公司中成立股东大会的占69.1%,成立董事会的达100%,成立监事会的占96.4%。
调查显示,到今年上半年,我省70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已全部明确出资人,其中65家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已全部明确出资人。84.3%的集团公司已执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集团母公司出资人的主要权利基本落实,其中80%能行使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权,75.7%能选择企业经营者,62.9%具有收取资产收益权。集团母公司大多数能对重大经营事项进行统一决策,其中能对集团发展战略进行统一决策的达95.7%,能对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的占91.4%,能对涉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进行统一决策的占67.1%,能对科研开发进行统一决策的占64.3%,能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统一决策的占77.1%。
(三)配套政策逐步落实
调查显示,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配套政策逐步得到落实,88.6%的企业集团具有投资自主权,34.3%具有境外融资权,71.4%具有对外担保权,64.3%具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41.4%具有合并纳税权,62.9%具有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动合作权,24.3%具有外事审批权,55.7%建立了技术研究开发,18.6%成立财务公司。
(四)经营效益稳定提高
2001年,我省70户企业集团除少数集团因行业不景气,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而出现亏损外,多数集团出现产销两旺、效益提升的喜人形势。全省集团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527.3亿元,同比增长12.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21.7亿元,同比增长12.5 %。实现利税总额43.5亿元,同比增长25.0%;利润总额16.5亿元,同比增长21.3%;人均利税总额1.4万元,同比增长27.3%;人均利润总额0.53万元,同比增长23.1%;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3.14%,比上年同期0.23增长了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达到17.0万元/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人;总资产使用率达55.5%,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个百分点;总资产报酬率为2.92%,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为3.08%,比上年同期提高0.38个百分点。
(五)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企业集团中国家技术研究中心的设立,企业集团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研发队伍不断壮大,技术研究中心实力增强。调查显示,到今年上半年,55.7%的集团已成立了技术研究开发,64.3%的集团母公司对科研开发实行统一决策。2001年,我省企业集团的研究开发人员达到17.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8.8%。而同期从业人员数则下降了1.4%,这表明企业集团在裁减富余人员的同时,并没有削弱科研人员的力量,而是大幅度的增加了科研人员,说明企业集团进行科技创新的意识和紧迫感更强了。二是研究开发投入大幅增加。2001年,我省企业集团研究开发经费达到8.76亿元,同比增加了72.4%。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从上年的1.10%提高到了1.68%。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加快。2001年,我省企业集团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56亿元,同比增长97.6%。其中大型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50.8亿元,同比增长112.1%。
二、 企业集团发展中仍存在的问题
(一)大集团少,总体规模小、实力弱,发展速度慢,成长性差,与全国的差距拉大
近几年,在我省企业集团的发展中通过兼并、重组,企业集团的规模逐步扩大,但整体上看,与全国相比,大集团明显偏少,总体规模普遍小。据统计,2001年,我省仍只有资产和营业收入双超亿元的集团70家,企业资产超过50亿元只有1家,超过10亿元的集团也只占到集团总数的40%。而全国2000年资产超过50亿元的企业集团就达到了288个。全国到2000年止已有集团企业2655家,资产总计达到106983.8亿元,营业收入53259.87亿元,利润1222.75亿元,分别是湖南同期的85、163.6、143.6和241.7倍,而1997年则分别是湖南的84、99.6 、85.9和209倍。可见全国的企业集团无论是在数量、规模还是质量上与湖南的差距都在急剧拉大。
(二)外部发展环境仍不够宽松
企业集团自组建以来,外部发展环境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企业债务仍很重,资产负债率仍高达59.6%,比上年只下降了0.8个百分点。政企不分的问题虽有改善,但仍是影响企业经营的一个因素。调查显示,目前仍有22.9%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命总经理,20%的企业受上级行政部门干预较多成为企业集团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其中有11.4%的企业集团认为上级行政部门干预成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11.4%的集团没有投资自主权,35.7%的集团没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37.1的集团没有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动合作权。外部环境中,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仍是阻碍集团发展的主要因素。调查显示,认为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而阻碍企业集团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企业集团高达45.7%,认为地区、部门条块分割阻碍企业集团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企业集团的也高达37.1%。
(三)重组力度弱,结构调整的主体作用不强,新兴的、有潜力的产业发展不快,没有有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我省企业集团发展的现状来看,我省企业集团仍主要是传统行业的大型企业,其中一些行业正在走向衰退,而新兴的、有潜力的产业发展不快,无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到目前为止,我省企业集团涉足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的集团数量仍很少。
从全省来看,企业集团真正有效率的重组也不多,产业结构调整作用微弱。目前,我省企业集团因许多因素影响,无法以市场方式有效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其中无法安置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滞后、被兼并企业的银行历史欠帐成为影响企业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三个最主要因素,其认同率分别达58.6%、55.7%和51.4%。
(四)核心竞争力缺乏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积累性知识和能力,尤其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知识和能力,并据此创造出超越对手的独特经营理念、技术、产品和服务。纵观国际上成功的大集团,都是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一些大集团如长虹、联想、海尔等也在培育核心竞争力上进行了极大的努力和尝试,而我省企业集团则不但缺乏核心竞争力,也没有在培育核心竞争力上进行多少尝试。核心竞争力首先应该能为企业提供进入不同市场的潜力,而我省企业集团基本上只能坚守在已有的业务和市场上,无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核心竞争力表现在企业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上,拥有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和复制,而我省企业集团基本上科研能力都较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的核心技术,产品竞争力也较弱。另外,核心竞争力表现在企业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强,具有有效的多元化经营能力。而我省企业集团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很弱,也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经营能力。
调查显示,我省有37.1%和40%的企业集团认为科研开发能力弱和产品缺乏竞争力是当前影响企业集团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
(五)缺乏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企业家是企业的核心和灵魂。目前,我省高素质并具有创新眼光与胆识的企业家十分缺乏,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套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企业家激励机制必须能够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能够体现短期与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能够体现企业家个人成就感,能够体现和谐统一的原则,即应该使物质与精神、收益与风险达到和谐与统一。企业家约束机制主要是防范企业家“法人专制”和管理腐败。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常常掌握在政府部门或由政府部门任命的厂长、经理手上,这种现象被称为“法人专制”。企业家法人专制往往缺乏自上而下的约束,也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所以极易滥用权力而导致管理腐败。
从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我省70%的企业集团认为缺乏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企业内部管理面临的所有问题中,认同率最高。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干好干坏一个样,企业发展得再好自己也不敢多得一分钱,干得再不好也不用负多大的责任,所以也就乐得得过且过。而极少的企业经营者因为没有完善的约束与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搞一言堂,为所欲为,从而导致经济犯罪的频频发生。
三、对加快我省企业集团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为企业集团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首先是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完善失业、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拓宽社会保障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扭转企业集团社会负担过重的局面。特别是在企业集团实施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过程中,对被收购兼并企业如何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而又不影响集团的发展,需要重点研究解决,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二)进一步发挥企业集团结构调整功能,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大集团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的主体是我国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之一。组建企业集团的目的,不仅是做大,最终目的是使生产要素更有效和合理地流动,达到资产的最优配置,从而将企业做强。目前,我省经济结构中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行业资产大量闲置,效率低下,只有通过有效的重组将这些资产盘活,才能将企业做强。而这就需要更充分地发挥集团的资产重组功能。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新兴行业的发展常常是一日千里,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主力,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来看,一些发达地区与我省经济差距的拉大,主要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象北京的联想集团、深圳的中兴通讯、山东的海尔集团等无不是站在新兴行业,依靠科技的力量,在几年十几年里发展起来的。如果我省的企业集团从现在起,都能着力培育这样几个面向新兴行业的企业,通过十几年或几十年的发展,能成为引领我省经济发展的龙头,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才能不成为一句空话。
(三)转换机制,加强管理,增强企业集团活力。企业集团作为一种复合型系统,需要新的机制、管理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目前,许多集团公司特别是一些由以前的行政主管部门转化过来的纯粹管理型母公司或多或少保留着计划经济时的旧机制,集团内鱼龙混杂。一些集团没有执行会计报表的合并,母公司也不能对集团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决策,这必然使集团难以产生活力。因此,要引导企业集团加快机制转换,加快新的、有效率的组织机构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一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使之对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特征更充分的了解和更深入的把握,从而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水平。二要加快集团经营机制转换,使企业集团能真正站在市场之上,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市场营销。三要建立起对企业经营者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更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因企业经营者的任意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害。
(四)切实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建立适合企业集团的技术创新机制,从机制上激发企业集团的技术创新热情。其次,要采取措施在机构、人才、资金上保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一是要使我省企业集团都建立起技术研究中心,保证集团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结构;二是要采取措施保证集团对技术创新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三是要加快对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只有这样,我省企业集团才能逐步以人才和技术为核心培育自己的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承办:企调队
执笔:陈 梗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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