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减负效果明显 优化环境仍需努力
(2002年第63期)
一、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督查力度明显加大
近年来,在为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大多数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是迅速的,态度是积极的,措施是得力的,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多次组织治乱减负大检查。据对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调查显示,“当企业有‘三乱’现象向您反映投诉举报时”领导亲自过问并调查核实处理的占76%,采取回避态度的情况较少。
(二)“三乱”现象得到了遏制
调查表明,91%的被调查部门和84%的被调查乡镇企业认为我省在治理“三乱”和减轻乡镇企业负担方面做得一般、比较好和很好,其中认为做得比较好的有43%的部门领导和36%的企业负责人,100%的部门领导和90%的企业负责人认为我省“三乱”现象和企业负担方面较去年有所好转。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在部门与企业之间分别有85%和58%的被访问者认同这一点;二是各种检查评比减少,其认同率在部门与企业之间分别为50%和39%;三是降低了收费标准,其认同率在部门与企业之间分别为56%和34%,其它还有强行要求企业出资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活动和行政审批手续减少等方面的认同率都比较高。
(三)执收单位透明度显著提高
去年以来,各地政府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对乡镇企业的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还对涉及的有关部门迅速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核销手续;进一步推行“两证一卡”制度,即收费员资格证、收费许可证、企业税外费登记卡制度,还有诸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案件等等。这些措施与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据对160家乡镇企业调查,现在有关部门或个人在向乡镇企业收税外费时,能出示收费依据的占56%,亮证收费的占53%;开具财政统一收据情况的占89%,由以前的无序状态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首先表现为企业的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一部分乡镇企业负责人对农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以及我省颁布的《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已有所了解,当向乡镇企业负责人提出您对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制止“三乱”和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政策法规是否了解时,有39%的人回答基本上了解,只有11%的人回答一点也不了解。其次表现为乡镇企业抵制“三乱”的能力逐渐增强,以前有关部门或个人对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时,很少有人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说“不”,通过治理整顿,一部分乡镇企业的领导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当问到“您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向您的企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时的态度”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不接受,其中有27%的人回答坚决拒绝,有8%的人回答将向有关部门控告和检举。尽管比例不大,其发展趋势是很好的。
(五)舆论监督和执法处理力度加大
在全省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大气候下,各地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突出宣传党和国家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同时各有关主管部门也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如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有的市还建立了重大案件跟踪制度和督办制度。当向乡镇企业负责人询问“您对所在地方及本企业投诉涉及乡镇企业‘三乱’案件的处理结果”时,有78%的人回答满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在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与中央《关于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以及我省颁布的《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的要求相距较大,与乡镇企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乱”现象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
一些执收执罚部门的领导对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部门小集团利益出发,缺乏大局观念,仍在搞“三乱”,有的部门对上级已经明令降标的收费项目没有降标,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取费用,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一些执收部门乱收资方式、手段在不断调整变化,有的从公开转向隐蔽,有的从强制转向协商,有的从直接转向间接,给治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在请乡镇企业负责人回答“请指出‘三乱’现象比较严重的三个部门”时,工商局、交警队、技术监督局三部门名列前三名,分别被32%、27%、23%的被调查者选中,名次靠前的还有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委,在请有关部门领导回答这一问题时,则是工商局、公安局、技术监督局名列前三名,分别被53%、31%、29%的被调查中选中,名次靠前的还有交警队、环保局、国土局。
(二)不规范收费依然存在
少数部门因利益驱动,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存在。当问到乡镇企业负责人与去年相比没有好转的方面时,有78%的回答在“强行要求企业征订报刊、杂志、书籍、音像制品方面”没有好转,同时,一些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回答此问题时,也有高达80%的人赞同这种状况。有的企业除了订阅“五报一刊”外,还要订阅各部门的报刊杂志(特别是工商、税务方面的报刊比较多),各部门把征订任务往下压,下面为完成任务,只有往企业塞。一些企业一年报刊、杂志的费用需三、四千元。另外一个反映比较多的是强行要求企业加入协会,收取会员费方面的问题。乡镇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有24%、26%的赞同这个问题与去年比没有好转,如有的地方在企业改制后,工商部门强行将原属集体性质的股份合作、承包经营的企业登记为个体、私营企业,收取工商管理费数千元,并强行要求加入个体协会,收取协会费几百甚至数千元不等,企业不交,不予年检办证。有的企业甚至被强行要求加入多个协会(这次调查发现要加入协会最多的有4个),每个协会的会费年平均在3000元左右,企业为了平衡关系,只好硬着头皮交,心里却是苦不堪言。再一个问题是有关部门和个人在向乡镇企业收取税外费时,不能按章行事的现象还比较多,在亮证收费方面,还有36%和11%的人一般不亮证和从不亮证收费;在开具财政统一收据方面,还有11%的人一般不开具财政统一收据;在填写收费登记卡方面,还有34%的人从不进行登记。
(三)乡镇企业周边环境堪忧
在本次调查中,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县(区)乡镇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乡镇企业周边环境问题反响强烈,认为企业周边环境差的问题,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主要表现在:一是无理纠缠或阻止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一些企业周围的村民为达私人目的,无事生非,堵塞企业交通,关闭企业大门,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二是敲诈硬要的多。据对衡南县三塘镇一制药企业的调查,该企业用于协调、处理周边环境问题费用支出,一年就要支付20万元,据该镇另一企业反映,2001年,他们用于周边环境的费用繁多,有村干部协调费3.28万元,污染费、水费3.95万元,鱼塘补偿费2万元,合计9.23万元。企业请镇政府出面协调处理问题时,镇领导还说:“出钱买平安,出钱消灾”。三是盗窃、侵吞企业的财产。衡阳蒸湘区一企业反映,他们的企业被盗现象严重,一年之内失窃上十次,去年最多的一次盗走铸铁产品3吨多,价值2万余元。衡南县一企业正在办理破产手续,该企业附近的村民便剩机而入,大肆侵吞集体财产,厂内能搬动的物资设备,已被洗劫一空。由此可见,企业周边环境已非常恶劣,迫切需要进行一场专项整治行动。
(四)治乱减负工作开展不平衡
全省大部分市、县领导,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都能给予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大,工作成效好。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个别领导,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将其摆在应有的位置,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协调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直接影响了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成效,还有个别地区的一些领导和部门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一些地区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存在集中整顿,集中清理的思想,时间一长,工作就松了下来,负担反弹现象有所发生。
(五)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前途信心不足者大有人在
调查表明:对治理“三乱”,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信心不足或没有信心的部门领导占28%、乡镇企业负责人占36%。信心不足特别是部门领导信心不足势必会在多方面影响治乱减负工作的开展。
另外,全省在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还存在诸如政策与法规宣传不够,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三乱”惩治力度不够等问题,有的问题在个别地区还比较严重,也影响了治乱减负工作的成效。
三、产生“三乱”的原因
产生“三乱”的首要原因当属部门利益驱动,从调查的80位部门领导情况看,有70位(被调查人员的88%)选择了此答案,调查的160位企业负责人有98位(占被调查人员的61%)选择了此答案。部门利益驱动,使得“三乱”难以根除,这一方面有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的私心作怪,另一方面也有更深层的体制原因,很多部门都受到现行财政体制的制约,“短收不补,超收分成”使得各部门到处抓收入,尤其部分经费不足或全靠收费维持的部门更是挖空心思地抓收费、抓罚款。另外有些乡镇企业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是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51%的乡镇企业对国家、省和当地出台的治乱减负政策知之甚少,还有11%的乡镇企业更是一点都不了解。这就造成这部分企业错误地认为凡是到企业收费、罚款的,都是“有来头的”,不会拿起政策、法规的武器进行乱收费的抵制,64%的企业不拒绝,也不愿检举、反映,而是通过请吃、送红包等手段,达到减少甚至免除交费的目的。同时,治理力度小,也是造成“三乱”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治理力度小,手段不硬又是多头管理所造成的,工商、税务、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都行使管理职能,导致多头指挥,多方收费,正因为牵涉较多的部门利益,导致治理措施及手段不硬,有74%的部门负责人认为现在治乱减负的执法手段比较弱或很弱。
四、需要采取的措施
在调查问卷给出的15条措施中,有66%企业负责人和81%的部门领导认为堵住源头、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是治乱减负的关键。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立法、加大检查监督等认为是最有效的措施,其他如加大惩处力度、积极推进费改税步伐、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力度等措施也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和部门的认可。综合本次调查各方面的情况,建议在后一阶段全省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保驾护航
本次调查显示:我省经济发展环境较前几年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着十分复杂的问题,各级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识到治理经济环境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真心真意为经济发展服好务,护好航。
(二)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这次调查所发现的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是重点。一是乡镇企业治乱减负要紧紧围绕县乡两级展开。中央、省、市的政策措施很好,但到了县乡两级具体落实执行起来时往往就不到位。二是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是重点。三是治理各种摊派是重点。四是垂直管理部门垄断性质的行业是重点。五是加紧整顿乡镇企业周边环境。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堵住源头,做到标本兼治
治乱减负工作开始以来,各地都开展了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与罚款,但从这次调查情况看,有的地区清理不彻底,而且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继续加大全面清理对乡镇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实行公示、执收执罚、收费报告等制度,做到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合理的要保留,但标准过高的要降低,重复收取的要合并,真正做到全部取消向乡镇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三乱”的力度,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党和政府有关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形成乡镇企业减负工作全社会关注和各部门合力推动的局面。同时,配合省物价局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发放到每个乡镇企业,使各项收费做到公开化、透明化。
(五)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案件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举报的“三乱”问题,查处率要达到100%,属于“三乱”案件的,还要按“五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到人。对于屡查屡犯的部门,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手软。
执笔:刘明亮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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