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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产业化现状评估及对策建议

(2003年第04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01-28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02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困难。要尽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用新观念、新思维、新举措,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现状评估: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初现端倪

        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于九十年代中期,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2002年的大力推进,全省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初现端倪。
    (一)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日益明显
    全省各地瞄准市场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传统习惯,进一步优化了农业区域布局。湘东、湘中重点发展了蔬菜、时鲜瓜果、花卉苗木、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湘北突出“湖”字特色,重点发展了稻米、优质棉花、油菜、水果、蔬菜和特种水产、水禽养殖;湘南利用“天然温室”优势,重点发展了蔬菜、时鲜瓜果、油茶、烤烟、养殖等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湘西突出“山”字特色,重点发展了草食畜禽产品、优质水果、优质名茶、反季节蔬菜、药材等。大中城市郊区还重点发展了观赏农业、休闲农业与设施农业。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药材、草食牲畜和特种水产等种养业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农产品基地建设由过去的“一村一品”,逐步转向按气候资源条件、按区域、流域连片发展。2002年,全省共建设粮食基地1733万亩、棉花基地160万亩、油料基地800万亩、蔬菜基地374万亩、水果基地437万亩、生猪基地3445万头、养牛基地153万头。
    (二)龙头企业的支柱和带动作用增强,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进程加快
    2002年全省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由上年的23家增加到60家,市州级龙头企业发展到457家。60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亿元,利税1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4%和8.3%。全省517家市州及以上龙头企业共连接基地近3000万亩,辐射连接农户500万户,直接带动农户300万户,收购省内农产品原值188.64亿元,占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14%。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副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发展,粮食、竹木、油脂、果蔬、肉类、茶叶和特种养殖等7大加工业初步形成,全省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78%,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
    (三)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商品率逐步提高
    全省已有各类农副产品市场976个,其中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有49个,现货成交金额150多亿元。重点抓了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特别是突出广州湘粤市场和长沙红星市场的建设与配套,并利用这两个主要窗口加大农产品营销推介的力度,先后在这两个市场成功举办了多次农副产品展销会和农博会。各市州在巩固完善乡村集贸市场的基础上,扶持了1-2个专业批发市场,在全国各地增设了一批营销窗口。农产品营销体系已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单一模式,初步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会展农业、网上农业、订单农业等多层次的流通形式得到应用和发挥。2002年全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61%。
    (四)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结构更趋合理
    初步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品质差、市场销路不好的劣质农产品被逐步淘汰,市场畅销的优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得到发展,农产品优质品率明显提高。2002年全省农产品综合优质率达到46%左右,其中优质稻比重达37.6%,优质棉100%,优质油菜90%以上,优质水果40%,优质瘦肉型猪52%以上,优质水产60%以上。与此同时,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产业化经营,全省绿色食品产品已达到89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20万亩。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结构更趋合理,养殖业占全省农林牧渔业的比重达到46%,非农业占整个农村经济的比重达到76%。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取得突破,农业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逐步打破地域界限和所有制界限,积极探索与市场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经营形式,创造了“公司加农户”、“基地带农户”、“市场连农户”、“科技服务组织引农户”等多种模式,使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各环节和各主体之间的利益结合日趋紧密,农户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比重达到7.5%。

二、障碍分析:政策支撑不够、系统拉力不足、经营环境不佳仍为主要制约因素

    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有了较好的起步,但还存在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撑政策
    从已出台的政策看,一是缺乏系统性。农村工业化、小城镇发展与农业产业化是密切相关的,目前在这些方面都出台了一些政策,也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但对怎样通过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的发展来带动农业产业化缺乏系统的支撑政策。二是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各级政府都在结构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完善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二)系统拉动作用亟待加强
    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多方面的拉动,从全省的情况看,几个方面的拉动作用明显不够。
    一是农业组织化拉动作用不够。全省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8%,与龙头企业有直接联系的农户也不到30%,真正的订单农业还不到35%,大量的农户仍然徘徊在“产业化”大门之外,独自承担生产和市场的风险。
    二是龙头企业拉动作用不够。目前全省的龙头企业大都处于发展的初期,规模小,产权及产品结构都很单一。龙头企业这种不大不强的局面,虽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初期阶段有重要作用,但毕竟无法带领更大范围农业和更多的农民进入国内国际大市场,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发展。
    三是农产品加工拉动作用不够。在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已达1:5左右,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1:0.8,湖南仅为1:0.7。目前许多农产品表面看来供过于求,实际上是加工能力和水平太低,制约了产品的储运销售和转化增值。
    四是城市化拉动作用不够。到2002年末止,湖南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2%,与发达国家和沿海省份相比,城市化滞后的情形十分明显,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营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政策环境方面: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企业融资环境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代农民交纳农林特产税的税收政策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管理环境方面: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对优化经济环境已经重视了,但一些部门,特别是少数由上面直管的权力部门却仍然将部门利益摆在第一位。如2002年10月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某企业已获得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产品质量免检证书”,但卫生防疫部门仍然找上门来要求对其产品质量检查,要求一个季度检查一次,一个样品收费600元,如果一次检查8个样品就要4800元,企业无力承受。

三、对策建议: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抓住十个着力点

    (一) 实施兴工强农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湖南目前的农产品加工业虽有一定基础但仍处于低水平阶段,发展潜力很大。而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要立足于利用湖南的资源优势。湖南的粮、猪、禽、蛋、油、茶、果、蔬、淡水鱼和楠竹资源都很丰富,只有立足于将农业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湖南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重点放在粮食、油料、果蔬、畜产品加工和竹木材加工方面,使这些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几个大的产业,才能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的转化增值,继而带动种植业、养殖业和包装、运输、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发展及农业劳动力转移。二是要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要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湖南工业化的重点之一,要有意识有重点地引导产业集群发展。把重点放在长株潭易于发展配套的优势地区和其他省辖市周围,与工业化、城镇发展结合起来,避免分散、低效的“乡村工业”格局。要用大加工、大流通的思路发展湖南的农产品加工业。三是要按照“大规模、高科技、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培育高标准的大型龙头企业。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载体和关键环节来抓,进行重点突破。着力发展龙头企业中的“联合舰队”和“航空母舰”,最终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四是加大技术改造,提高加工产品科技含量。要引进先进设备,增强加工能力,尤其是精深加工能力。
    (二) 培育主导产业,优化区域布局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依托各地资源优势,从培育区域性主导产业着手发展特色农业。湖南应抓住稻谷、油料、蔬菜、花卉、苎麻、水果、茶叶、竹木、畜牧业、淡水养殖等主导产业,确定相应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合理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区域布局。即:长株潭集约型现代农业发展区域,洞庭湖适水农业发展区域,衡阳、永州、郴州、娄底等专业型优势产业发展区域和怀化、湘西、张家界资源型特色农业发展区域。
    (三) 狠抓基地建设,促进规模经营。
    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的第一车间来抓。一是坚持“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把基地建设与主导产业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单体成规模、总体成区域的优势产业发展,建立各具特色的产业开发带。二是把基地建设与调整农业品种品质结构结合起来,抓好种子工程建设,推广各种优良品种。三是把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拼盘”使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基地。四是把农产品加工、流通与基地建设融为一体,提倡“龙头建基地,基地连农户”,大力推行“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
    (四) 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农产品质量
    一是要尽快按照WTO有关规则,对湖南生产的农产品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二是要用科技、政策、种苗工程等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的逐步提高。三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按照市场需求来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所谓“优质”只是一个相对的时空概念,今天的优质不等于明天还是优质,只有市场需求空间大的产品才能成为真正的优质产品。
    (五) 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要着重抓 “三个两手”:一是一手抓产地市场建设,一手抓销地市场建设;二是一手抓国合商业流通渠道作用的发挥,一手抓农民营销队伍的建设;三是一手抓信息网络建设,一手抓市场环境改善。
    (六) 实行制度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
    一是要切实完善农村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投入,力争资金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二是对金融部门的支农力度、方法、形式及手段要有明确规定;要建立完善农业风险投资机制。三是要在整顿农村基金会的同时,研究制定农村民间融资的新办法,变堵为疏,让农村的闲散资金发挥更好的作用。四是要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多方筹集资金,鼓励多种成份的经济实体和个人参股投入农业产业化开发。五是要不断增强龙头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对具备上市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措施,争取优先上市。六是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省外客商来湘投入农业。
    (七)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因此,要加强科研队伍建设,逐步壮大农业科研队伍。要加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加强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创办科工贸、产加销的一体化实体,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支撑和高效服务。要明确研究重点,加大品种改良、加工保鲜、降耗增效、绿色环保等方面的科研力度。要加强推广应用与技术指导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要大胆引进国内外农业科研成果。
    (八) 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有效的组织形式是保障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各环节平均利润率的基础。从生产环节看,要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用好用活土地资本,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中扩大农业生产单位的单体规模;要大力兴办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通过符合实际的、农民欢迎的组织形式,将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地连接起来,促使农产品生产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从流通环节看,要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培育造就一批农产品营销专业队伍。从加工环节看,要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纽带,积极推行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鼓励龙头企业吸收基地农户参股,靠紧密的利益纽带和产权联结使产加销各环节、贸工农各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规范的一体化运行机制。从政府而言,要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法制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 将信息化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增强农业经营者的预期信心和市场竞争力
    要将全省信息化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在短期内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硬件配备上,将政府公众信息网开通到乡镇一级。二是组织制度上,一方面县以上各级政府要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大中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自己的网站。另一方面,将信息收集发布列入乡镇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能。三是信息发布上,由政府职能部门、龙头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时在各自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就是调控、服务和引导。体现到工作中就是通过政策的制定和环境的完善,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大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制定方面,要用系统的观点、清晰的思路,将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经济运行的大棋盘中进行部署,出台一些配套、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政策。环境改善方面,要通过农产品市场和农资市场交易环境的治理,切实改善市场主体的活动环境,通过信息提供、技术服务、优良种苗供应、优惠政策倾斜等措施,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承办:农调队
执笔:刘顺国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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