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和结构调整力度
促进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003年第46期)
近年来,湖南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农村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但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人均水平还较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还没有真正形成,离全面实现小康还有较长的距离。也正因为如此,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很大,是促进湖南经济增长的切入点之一。
一、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近年湖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持续稳定增长
(1)农业增长速度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1999年以来,全省一产业增加值由1999年的763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847亿元,累计增长10.9%,增长速度与全国10.9%的平均水平持平。增速高于周边的湖北(7.2%)、安徽(8.0%)、广东(8.1%),低于海南(32%)、山西(19.5%)、江西(16.2%)、河南(15.2%)、云南(13.9%)、浙江(13.1%)、江苏(11.7%)。增速与山东(10.9%)、广西(10.9%)并列排全国第16位,在中部地区排第4位。
(2)1999以来,农村经济主要指标总量处于全国前列。
(3)耕地产出效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及周边绝大多数省。2002年,湖南每公顷耕地一产业增加值为2143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2394元/公顷高72.9%,耕地效益居全国第7位。但与福建、广东等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其中:一产业中农业的耕地效益湖南为12574元/公顷,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282元/公顷,居全国第8位。
(二)农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业区域布局明显,全省各地在结构调整中立足本地资源,农业内部调大调强明显。
1999年以来,湖南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调整种植结构。粮食作物产值所占比重由1999年的54.66%调减到2002年的42.20%,所占份额下降12.46个百分点,其中稻谷产值比重由1999年的47.25%下降到2002年的35.62%。经济及其它作物产值比重由1999年的45.34%上升到2002年的57.80%,上升12.46个百分点。其中蔬菜、药材、水果、花卉园艺增势明显,分别由1999年的22.41%、1.25%、5.87%、0.69%上升到2002年的29.35%、2.31%、7.27%、1.63%。
农业化经营步伐明显加快,基地建设迅猛发展,基地的辐射作用明显加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龙头,带动了我省一产业的迅速发展。种植业中以蔬菜、优质稻、药材、水果的迅速发展为主要突破口,提升了传统产业的品质结构。据对石门、赫山、湘阴、醴陵、衡山、桂阳、临武、祁阳、邵阳等9个县市的调查,各县在粮食播种面积逐年有所减少的基础上,蔬菜、优质稻、药材、水果、花卉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预计2003年蔬菜、优质稻、药材、水果分别比2001年增长26.5%、17.3%、138.0%和61.3%。养殖业中则以草食性动物的迅猛增长为突破口,养殖业结构明显改善。在保持传统产业生猪、家禽稳定生产的同时,牛、羊基地建设明显加快。上述9个县市,养牛基地从2001年的不足0.19万头发展到2003年的0.92万头(预计),养羊基地从2001年的50万只发展到2003年的70多万只(预计)。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据对全省180户农户的快速调查,大棚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的比重达到7%;预计2003年花卉苗木产值比2001年增长45.1%。
由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我省农业生产增势明显。农业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主要农业大省。
二、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水平低
1、人均总产值、增加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周边部分省份。
人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周边的湖北、江西、广东,仅高于安徽、广西。分别居全国第22位和第21位。
2、湖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高于周边的湖北、江西、安徽、广西,但主要是劳务收入高,而从一产业获得的收入均低于上述省市。
与全国平均水平及周边省相比,2002年,湖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97.92元,比全国平均2475.63元低77.71元,低3.1%。
(二)农业竞争力不强
1、湖南主要农产品出口形势严峻
以2001年为例,2001年,全国共出口大米1847820吨,其中湖南出口大米仅为41275吨,仅占全国出口大米总量的2.2%,低于相邻的湖北(9.3%)、江西(30.7%)、安徽(10.7%)。同年湖南大米生产量为16302300吨,出口量仅为生产量的0.25%。
从省内近几年农产品出口形势看,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2、广东作为湖南农产品的主要市场不断受到挤压
根据有关数据的测算,广东省2001年粮食需求为2598万吨,粮食生产量为1600.1万吨,缺口约998万吨(199.6亿斤)。其中稻谷约530万吨、玉米约346万吨、小麦约100万吨。广东所需粮食90%以上来自国内的粮产区,从国外市场购进的占不到10%。从对广东粮食市场的调查来看,湖南大米仅占其省外份额的10%左右,不及江西(22.9%)、湖北(22.0%)、河南(18.5%)、安徽(15.4%)、江苏(10.7%)。
3、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弱质地位仍然没有改变
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的发展将置于国际化的环境之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增加更多的增长机会,同时也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环境,我们唯有做好各种准备,把握WTO的基本规则,采取审慎的对策,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兴利除弊,迎接挑战,才能保证省内农业与世界接轨的同时能够健康顺利发展。但目前湖南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却处于较低水平,产品优势没有转化为商品优势。2002年,湖南农林牧渔业商品率为65.5%,而浙江、江西和广西在1998年就分别达到了66.4%、65.7%和65.6%,而广东和山东在1996年就各达69.6%和73.4%。2002年湖南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品的商品率为35.6%和81.9%,在全国各省中分别排第28位和第10位。农业商品化水平较低,说明湖南农业尚未走出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宭境;也说明湖南农产品过剩、价跌卖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是造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不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剩余劳动力多
湖南近2900万农村劳动力,目前已转移到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城市的劳动力约800万,现有农业生产水平所需劳动力1000万左右,剩余劳动力约1000万。
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
1、农业投入不足
一是财政支农投入少、比重低,尤其是科技支农投入少。2002年湖南地方财政支出431.6953亿元,比1999年增长37.87%。但同期支援农村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两项支出只增长16.3%,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
二是农户投入少。2001年湖南农民人均生产性支出为717.53元,低于全国及山东、广东、广西。占农民人均总支出的比重仅23.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主要是一产业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尤其是农业支出少。2001年一产业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和农业支出占生产性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9.3%和28.7%,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江西、安徽等周边省份。
三是农村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例少
从上表可以看出:湖南1999-2002年4年农村投资总额达1271.8亿元,低于广东(1982.16亿元)、山东(3324.7亿元),特别是山东农村投资高于湖南2.6倍;但远高于广西、湖北、江西、安徽。其中非农户投资460.27亿元,低于山东、广东、湖北,非农户投资所占比重为36.19%,远低于全国、广东、湖北、山东、江西,仅高于广西(21.56%)、安徽(29.88%)。农户投资占到总投资额的63.8%,高于全国及周边发展较快的省份。这说明湖南农村投资主要依靠还不富裕的农民。而农户投资用于发展生产的较少,绝大部分是用于建造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及水平。
2、农产品质量低
2002年全省农产品综合优质率仅46%左右,除优质棉100%、优质油菜达90%左右以外,优质稻比重仅37.6%,优质水果40%,优质瘦肉型猪52%左右,优质水产60%左右。
3、种植业结构调整慢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2年我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9.73%,比1999年减少4.27个百分点。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调减幅度低于全国5.22的平均水平,调减幅度在各省市中排第19位。
4、养殖业结构仍较单一
近几年,湖南畜牧业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生猪产量一直稳居全国第二位。但畜牧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影响了湖南畜牧业的长期发展。
湖南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85.33%,比全国平均水平66.06%高出19.27个百分点,比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分别高出20.15、7.05、35.16、7.73、21.21、7.13个百分点。而质高价优的食草动物的发展却远落后于周边大部分省。
家禽生产与周边部分省相比也存在差距。从总量上看,我省家禽出栏量在全国居第10位,出栏量仅占全国的4.04%,与家禽生产发展较快的山东、广东相比存在巨大差距。山东、广东两个省家禽出栏量占全国家禽出栏量的四分之一还多。因此,我省的家禽生产要做大做强,仍需继续努力。
5、品加工落后,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环节没有突破
一是农产品加工落后。在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已达1:5左右,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1:0.8,湖南仅为1:0.7。目前许多农产品表面看来供过于求,实际上是加工能力和水平太低,制约了产品的储运销售和转化增值。
二是龙头企业拉动作用不够。目前全省的龙头企业大都处于发展的初期,规模小,产权及产品结构都很单一。龙头企业这种不大不强的局面,虽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初期阶段有重要作用,但毕竟无法带领更大范围农业和更多的农民进入国内国际大市场,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发展。
三是农业组织化拉动作用不够。全省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8%,与龙头企业有直接联系的农户也不到30%,真正的订单农业还不到35%,大量的农户仍然徘徊在“产业化”大门之外,独自承担生产和市场的风险。
6、城市化水平低
与世界城市化水平相比,我国城市化水平偏低,城市化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7%,发达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75%,发展中国家为37%,我国只有37.66%,我省为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远低于北京的72%、上海的68%;辽宁的50%;吉林的50%、黑龙江的43%、浙江的37.5%、山东的36%。
7、劳动力素质低
据调查,湖南2856.1万乡村从业人员中,有3.14%的不识字或识字很少,32.85%的为小学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9.71%,高中及以上的仅占14.3%。乡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的低下,制约了农业新科技在农村的推广应用,也严重影响了外出务工劳动者的劳务收入。
三、加快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湖南农业竞争力
要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抓住各地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优势品牌,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培植支柱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形成优势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要坚持科技创新,加强农业优质品种的研制、培育和推广,要重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攻关,也要重视和利用民营科技的推广应用。要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帮助企业扩大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加工转化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评估,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作为核心评价指标,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的不能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要大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利益驱动,引导和组织农民加入相关的种养加专业协会组织,促进小生产联合走向大市场,提高农民的市场开拓能力。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很大。各级应把投资重点转向农业和农村,而农业和农村投资的重点应当是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与之相关的设备制造、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第三产业。各级政府要重点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业科技和种子种苗工程,扶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一是要着重配合乡村道路改造、小城镇建设搞好乡村的规划布局。二是要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资,通过实施真正意义的9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教育水平和实施对农村的转移支付,为下一步过渡到12年制义务教育打下基础。通过夜校和各种形式的辅导班免费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行再教育,提高青壮年劳动者的科技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三是通过对种子种苗工程的投入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农民不因灾害、疾病、失业、求学而致贫。五是要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实体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加大农业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外商搞农业开发、经营或建厂搞农产品加工和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也要积极鼓励本地企业到外地开店办厂,寻求农业优势资源的互换。
(三)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管理
要利用户籍管理由“二元”管理改为“一元”管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城乡医保改革等措施,加强对农村务工人员的引导和管理。要坚决取消各类企业使用农民工就业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审批、登记项目;在办理就业和企业用工手续时除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的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同时,要求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在就业身份、岗位安排、福利待遇、社会保障方面一视同仁。要通过强化劳务合同管理、招聘招考、适当扩大城镇医保、社保、养老保险的范围等方式促进劳动力转化和城镇化发展。
(四)加强农村经济环境治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当前尤其要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出台的“19条”,发展农村经济和建设全面小康要用好用足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计税面积、计税产量要本着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乡村负债要妥善处理,财政转移支付要坚决落实,确保农村教育、基层行政管理的正常经费,要逐步做到在税率、税种等方面让农民享受“国民待遇”,特产税从明年起要坚决取消,相关部门要早作准备。二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严厉打击农村的偷盗行为,让农民放心发展生产。要坚决治理“三乱”和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农资市场,加强对绿色环保产品的宣传,严禁“瘦肉精”等有害身体健康的物质的使用。
承办:农调队
执笔: 周杰韩
龙立珍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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