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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下岗人员状况 做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2003年第55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09-0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了解我省下岗人员的实际状况,省统计局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2000名下岗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下岗人员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再就业难度大,需要给予特别关注。 

一、下岗人员的基本特征

    (一)下岗时间长,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

    从调查资料看,大部分下岗人员下岗时间较长,下岗时间半年以内的58人,占2.9%;半年-1年半的166人,占8.3%;1年-1年半的63人,占3.2%;1年半-2年的100 人,占5.0%;2年以上1613人,占80.6%。
调查的下岗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其中,30岁以下占10.4%,31-40岁占47.0%,41-50岁占35.8%,50以上6.8%。下岗人员集中在30-40岁、41-50岁两个年龄段,其所占比重为全部下岗人口的82.9%。从受教育程度看,初中及以下的占55.0%,高中、中专学历的占37.7%,大专及以上的仅占7.3%。

    (二)家庭就业人口少,收入低、住房挤,生活困难

    此次下岗人员的调查,涉及家庭人口6505人。按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分,在岗为8.3%,待业为8.6%,下岗为41.4%,失业为6.9%,离退休为3.9%,其他为30.9%。下岗人员的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是靠在岗人员的收入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来维持,而在岗及离退休人口的比例仅占家庭人口总量的12.2%,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收入要养活八、九个人。由于下岗时间长,多数下岗人员收入低,生活困难,已有29.3%人已属低保对象。被调查的下岗人员,月平均家庭总收入为559.2元,家庭总支出612.75元,其中:医疗支出127.15元,教育支出186.41元。下岗人员的月平均支出大于收入,除去医疗、教育支出之后,用于购买食品的费用已十分有限。从住房情况看,户均住房面积为60.04平方米,其中64.2%的户均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18.46平方米,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市镇人口的人均住房面积少7平方米。从房屋产权看,有35.7%人没有自己的房产,在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的情况下,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对他们说还是一个遥远的梦。

    (三)技能单一,技术水平低

    调查中,90%下岗失业人员在原单位是一般工人、职员。从下岗前的身份看,普通工人为58.2%,技术工人为16.3%,专业技术人员为3.7%,管理人员为8.7%,办事人员为2.1%,商饮服务人员为8.7%,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为0.6%,其他为1.7%。大多数的下岗人员平均工龄都较长,绝大多数的下岗人员从未换过工作单位, 技术水平低。从下岗人员的技术等级即职称看,无职称为39.6%,初级工为26.4%,中级工为21.2%,高级工为2.1%,技师为1.1%,初级职称为5.7%,中级职称为3.5%,高级职称为0.3%。

二、下岗人员保障情况

    (一)参保人员比重低,断保人数有增无减

    与下岗人员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调查显示,下岗人员中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比重低,只有63.5%的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3.0%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18.9%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这部分参保的人员中,大部分是在原单位参保的,下岗后许多人并不清楚单位是否还在为自己继续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中断了缴费的大有人在,使得原参保人员中出现断保的人数有增加趋势。

    (二)只有36.8%的下岗人员领到了基本生活费

    下岗人员中,只有36.8%的下岗人员领到了基本生活费,领取的平均基本生活费为622.22 元。下岗人员中有一部分人未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部分协议期满的下岗人员虽然出了中心,但实际上也并没有领到或没有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困难企业根本无力支付,而地方财政又无力兜底所造成。

三、下岗人员再就业情况

    (一)70%以上的下岗人员十分迫切希望就业

    下岗人员中,就业愿望十分迫切的占76.7%,一般占16.2%,无所谓占4.8%,不想就业占2.4%。70%以上的下岗人员十分迫切希望就业,通过就业来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生活环境。部分下岗人员由于年龄偏大、身体差、文化程度及技术水平低等方面的原因对就业的渴望程度较低。

    (二)下岗人员择业观发生深刻变化,对收入的期望值不高

    下岗人员的择业观可以从他们对职业、行业及工作单位类型的选择中表现出来。从下岗人员对职业选择志愿情况看,按选择比重的高低排序,第一选择的前三位是普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第二选择的前三位是管理人员、办事员、个体户;第三选择前三位是个体户、普通工人、办事员。个体户在第一选择时列为第四,而在第三选择时上升为第一位。在各项选择中,选择单位负责人、公务员的比例都比较低。这说明,下岗人员选择未来工作岗位时,大都能从自身的条件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从下岗人员对行业选择志愿情况看,按选择比重的高低排序,前三位是机关事业社团、商饮服务业、制造业。商饮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这可能是下岗人员一致看好商饮服务业的主要原因。从下岗人员未来选择工作单位的类型看,国有企业占25.5%,机关事业团体占21.4%,个体占18.0%,私营占12.7%,外资企业占10.0%,其它占7.8%,集体企业占4.6%。下岗人员群体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最多,他们在国有企业工作多年,对国有企业有较深的感情,因此会有较多的人选择国有企业,但是下岗人员选择个体、私营的比例也不低,这说明下岗人员的择业观念发生深刻变化。

    下岗人员对平均月收入的期望值为881元,其中男性为937元,女性为807元,男性对收入的期望值高于女性。下岗人员对收入的期望值主要分布在401-600元、601-800元、801-1000元三个区间,其比重合计为80.3%。

    (三)近半数的参加了有收入的劳动,主要从事个体经营

    调查资料显示,48.6%的下岗人员参加了有收入的劳动,调查时点前一周平均累计劳动时间为41小时,上个月平均劳动总收入是377元。从调查时点前一周劳动时间长短看,劳动时间在8小时及以下占5.5%,8-16小时占8.4%,16-24小时占9.8%,24-32小时占11.1%,32-40小时占23.3%,40小时以上占41.9%。现时,我国实行5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这表明,在参加劳动的下岗人员中,只有40%左右的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大部分下岗人员的工作稳定性较差。从劳动单位类型看,下岗人员主要从事个体经济,占52.0%,其次是私营企业,占17.6%。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下岗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省劳动部门印制了《再就业优惠证》,其目的是让下岗人员再就业时享受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有15.1%的下岗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在自谋职业时只有4.6%的下岗人员享受到了优惠。下岗人员反映个别部门的基层人员考虑部门利益,执行政策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热情。

    2、接受职业介绍和免费培训的比例较小。下岗人员中,有44.5%的下岗人员下岗后到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和职业咨询,其中32.1%下岗人员享受了免费服务;有7.3%的下岗人员接受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免费培训的占75.4%。对职业培训的作用,38.1%的人认为作用很大;47.5%的人认为作用一般;只有14.4%的人认为无作用。

    (二)建议

    下岗人员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再就业问题,再就业问题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不仅要从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操作上努力,而且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把再就业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调控目标。

    1、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建设和就业的关系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和地域优势,经济高速发展,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当地人口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而且吸纳了大量的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湖南省属于中部地区,是一个农业大省,工业化水平较低。湖南经济建设的方向应是将农业大省变为农业强省的同时,工业化水平也应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改变长期以来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就业率提高的问题,解决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所有制、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吸纳劳动力能力弱的问题。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不仅要把企业做大做强,而且要特别重视企业的技术创新,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我省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破产,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被淘汰。

    2、扩大就业容量,畅通就业渠道。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使其成为再就业行动的主攻方向,提高整个经济体系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在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60%左右,而2002年湖南省只占到23.4%。据测算,第三产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是第二产业的3倍左右,要大力发展那些既有需求又能大量吸纳一般劳动力的服务业,以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为突破口,实现就业工作的社区延伸,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在对下岗人员进行调查的同时,我们还对社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不少街道、社区依托社区服务,推进再就业工程,切切实实地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搭建了一座就业创业的发展平台,成效十分显著,具体措施:①利用社区场地资源解决一批;②资助鼓励自办实体扶植一批;③借助社会力量接纳一批;④组建家政服务队伍就业一批;⑤组建社区销售队伍安置一批。他们这些好的做法扩大了就业容量,畅通了就业渠道,确实值得推广。

    大力发展劳务合作,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湖南毗邻广东,交通方便,我们要根据下岗人员的特点,充分利用他们对组织和单位的归属感、认同感和集体感,因势利导,把下岗人员组织起来,走出去实现再就业。

    3、积极稳妥地解决社会保障中的突出矛盾。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部分破产企业下岗人员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生活缺乏保障,情绪不稳定。今年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缺口达29.34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缺口达17.71亿元,全年两个确保资金总缺口达40亿元。我省应加大资金筹集和调度力度,全力巩固两个确保。一是继续加强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保持参保缴费人数稳步增长;二是加大资金的调度力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有缺口的,各地要通过财政借款或调剂失业保险基金保发放;三是继续争取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四是加强对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核把关,凡资金不到位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4、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体系的作用,为再就业困难的下岗人员提供适应其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设置培训专业(工种)。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先培训后付费,正式就业后再分月还清学费及由政府买断等方法。对下岗人员继续开展包括求职登记、就业介绍、失业登记、档案寄存、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内容的“一条龙”免费就业服务。

    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职业培训机构的结构调整和教学改革,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多兴办实体,为困难就业群体创造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加强就业服务技术方法、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建成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窗口。有关部门要共同协调维持好劳动力市场秩序,重点清理整顿好社会职业中介市场,对非法中介组织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大对私营、外资企业的执法力度,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管理行为,促进各项劳动保障标准的落实,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要努力把下岗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把再就业优惠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在社区要开设下岗政策咨询点和文件阅览室,加大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作用,帮助下岗人员更多地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下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激发他们自主创业、就业的积极性;通过提供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就业能力;政府要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就业的岗位和渠道,在全省推广下岗职工贷款制度,通过简化工商登记、安排场地、减免税费、获得信贷等扶持措施,使大多数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承办:人口处
执笔:吴征伦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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