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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集团与国内外企业集团竞争力与发展力的对比分析及建议

(2003年第67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11-0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湖南省各级政府始终把发展企业集团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实施“抓大放小”战略,扶持和培育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集团,经过多年的努力,湖南企业集团组建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集中度,支撑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湖南省企业集团竞争力与发展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数量、规模、速度、效益、潜力等更是大大落后于国内外企业集团,湖南省在促进企业集团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中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一、企业集团发展的基本特点及成效

    (一)企业集团逐步向大城市集中

    目前,通过强强联合、强弱搭配到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组建,湖南省企业集团已发展到78户,其中经济最发达的省会城市长沙吸引了最多的集团落户,共有37户,占湖南省企业集团总数的47.4%;其次为经济较为活跃的株洲、岳阳为9户,均占11.5%;郴州、娄底各5户,均占6.4%;湘潭、怀化、衡阳各3户,均占3.84%;永州、自治州各2户,均占2.56%;而经济发展不够的益阳、邵阳、张家界为空白,常德市原有的一家也已迁至长沙。随着湖南省“长株潭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大型企业集团还有逐步向长沙市集中的趋势(图1)。 

    (二)多元化经营格局初具雏型

    多元化经营是企业集团开拓市场,向多经营领域扩张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湖南省企业集团在探索多种经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方式逐步趋于灵活多样化。据统计,湖南省绝大多数企业集团围绕湖南省、本地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投资项目也逐步扩展到除工业以外的房地产、建筑、交通、邮电、商贸等第三产业,形成了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的发展格局,有的还把触角延伸到沿海及其他城市或国外,在外设办事处、经销点或者投资办厂,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目前,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中,从事工业为主的有51户,占湖南省企业集团总数的65.4%,所占比例居所有行业之首;其次为从事批零贸易餐饮业,为16户,占20.5%;此外,还有建筑业4户、运输邮电业2户、房地产1户,其它4户。78户企业集团共拥有母子公司543个,其中工业企业281个,建筑业20个,批发零售餐饮贸易业159个,房地产开发业10个、运输邮电业5个,农林牧渔业2个,金融保险业2个,其他64个(如图2)。企业知名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快速健康发展。

    (三)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逐步形成

    经过20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大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已逐步成为湖南省经济生活中的骨干与中坚,其带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每一轮的经济发展时期都要依靠结构调整升级产生一批高增长性支柱行业,过去20多年,先后成为高速增长的支柱行业的有:上世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中期的轻纺工业等;80年代中后期的原材料工业、家用电器工业等;90年代中期的基础设施、能源原材料工业等。但总体上,湖南省缺乏高增长性和带动力强的支柱行业,这是经济增长乏力的一个重要原因。直到最近几年,在国家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准政策的带动下,湖南省开始出现了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等有高增长特征的行业集团,对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总体带动作用比较突出,加之还有一些具有“朝阳”产品产业的集团增长较快,比如制药、乳制品、家电制造、新兴业制造(如汽车制造业)等,它们共同带动了湖南省经济的高速增长。2002年,湖南省企业集团中,工、商企业个数仅占全部规模工商企业总数的4.76%,但其经济总量所占比重却很大。以工业为主营行业的企业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965.7亿元、574.5亿元和13.92亿元,分别占湖南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2.6%、29%和20.2%;以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为主营行业的企业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146.25亿元、103.58亿元和10.36亿元,分别占湖南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的26.1%、13.6%和52.7%,而且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加强。

    (四)企业集团规模不断扩大

    近几年来,湖南省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低成本扩张,平均规模和最大规模均有明显提高。企业集团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从1998年的585.95亿元和333.65亿元上升到2002年的1212.8亿元和768.89亿元,平均每年分别提高15.7%和18.1%;最大企业的资产规模也由1998年的103.15亿元提高到2002年的200.28亿元,增长94.2%;销售规模也由1998年的70.08亿元上升到2002年的113.53亿元,增长62%。

    (五)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改善

    湖南省企业集团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经济效益大大增强。2002年,78户集团营业收入为768.89亿元,比2000年增长26.5%,年均增长12.5%;主营业务收入为755.06亿元,增长27%,年均增长12.7%;人均利润总额0.57万元,增长32.6%,年均增长15.1%;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2.62%,增加了0.83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达到21.78万元/人,增加4.9万元/人;总资产使用率达62%,增加2.89个百分点;总资产报酬率为3.06%,增加 0.64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为2.98%,增加1.42个百分点。

    (六)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近几年来,面对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特别是外国大企业的竞争,湖南省企业集团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增大了技术开发的投入力度,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技术附加值。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研发队伍不断壮大,技术研究中心实力增强。到2002年底,53.8%的集团成立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65.4%的集团母公司对科研开发实行统一决策。研究开发人员达到1.59万人,在上年增长28.8%的基础上又比去年增长2.5%;而同期从业人员则在上年下降1.4%的基础上又下降2.1%,这表明企业集团在裁减富余人员的同时,并没有削弱科研人员的力量,而是大幅度的增加了科研人员,说明企业集团进行科技创新的意识和紧迫感更强了。二是研究开发投入大幅增加。湖南省企业集团研究开发经费由1998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7.65亿元,增长了3.25倍,年均增长43.6%;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由0.55%提高到了1.01%。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企业集团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998年-2000年还是空白,2001年达到60.08亿元,2002年增加到75.3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湖南省企业改革的目标。近年来,通过改革、改组、改造,一批新型的大集团正在形成。2002年,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中,已有59户企业集团母公司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占全部企业集团的75.6%。其中母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25户,占全部改制母公司的42.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户,占27.1%;股份有限公司18户,占30.5%。

    二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企业治理结构上,现代企业的一些核心制度已在集团内部生成,并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比如,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衡关系成为集团重要的内控机制,特别是董事会在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尤其突出,重大决策都要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调查表明,目前母子公司体系、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78户企业集团中,已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已占82.1%;77 户建立了出资人制度,母公司中成立董事会的占达91%,成立监事会的占76.9%,成立股东大会的占46.2%。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呈现出机关小,机构少,但职能却十分健全的特点。

    三是产权结构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股份制改造的进一步规范,企业之间相互渗透,资本流动愈加频繁的趋势日益加剧,湖南省企业集团的产权结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集团多数是由若干个子公司和孙企业组成,内部有的采取子、分公司模式,有的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模式等。集团内的所属企业的产权结构差别很大,其中有的可能是完全的国有企业,有的是股份制企业,有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不同产权结构的企业一道构成一个具有产权混合特征的、更大的集团组织。这些企业依托资本市场以资产运作形式将部分存量资产转化为资本,并将这部分资本再注入企业,使企业持续发展有较强的支撑 , 使企业的经营行为受到了众多产权所有者的监督和制约,同时实现了产权所有者与产权利益的一致,充分的调动了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改善了资本的总体素质,实现了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赢”。截至2002年,78户企业集团中,以母公司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60户,占76.9%,总资产达到1135. 14亿元,占集团总资产的93.6%;从母子公司登记注册的产权结构看,国有资本占59.5%,股份制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资本占40.5%;母公司企业中属特大型及大型企业的占到了76.9%,中小型及其他类型占23.1%, 

    四是出资人的主要权利基本得到落实。其中88.3%的能行使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权,72.7%的能选择企业经营者,59.7%的具有收取资产收益权。集团母公司大多数能对重大经营事项进行统一决策,其中能对集团发展战略进行统一决策的达97.4%,能对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的占94.8%,能对涉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进行统一决策的占66.7%,能对科研开发进行统一决策的占65.4%,能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统一决策的占82.1%。

    五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配套政策逐步得到落实。调查显示, 87.2%的企业集团具有投资自主权,33.3%的具有境外融资权,74.4%的具有对外担保权,65.4%具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42.3%的具有合并纳税权,61.5%的具有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动合作权,24.3%具有外事审批权,46.2%的建立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6.7%的成立了财务公司。

二、与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水平的差距

    如前所述,与自身的发展相比,湖南省企业集团近几年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对促进湖南经济发展功不可没,但整体而言,其竞争力,包括:生存力(包括营业收入、出口比例、总资产贡献率、劳动生产率及流动资金周转率)、发展力(包括净资产增值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潜力(包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新产品销售比重、研究开发费用比重等),与发达国家的大企业,与国内发达地区及经济实力相当地区的企业集团相比,各方面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与国内外的集团规模差距较大

    首先,与国外大企业相比,2002年,《财富》杂志评出的全球500强中,居于首位的沃尔玛公司,其2001年的营业收入就达2198.12亿美元,位于末位的也有103.06亿美元,而2002年,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营业收入总计只是全球500强首位企业的4.1%,仅相当于末位企业的87.8%;就集团单体规模而言,湖南省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平均每户只有1.16亿元美元,收入最大的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过13.4亿元美元左右,显然不能与高速成长的全球500强相提并论。

    其次,与国内企业集团相比,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的资产总计为1212.8亿元,只相当于全国企业集团资产总额的0.85%,全国最大企业资产的7.57%;营业收入768.89亿元,也只达到全国企业集团营业收入总额的1%,最大企业的11.1%;最大企业集团的总资产仅相当全国最大企业集团的2.7%,营业收入只有2.9%。从企业集团跻入全国前500名的企业来看,湖南省仅有5户,其中只有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了全国百强企业;而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分别有84户、62户、56户、51户、32户企业集团进入500强,分别有38户、16户、3户、14户和4户企业集团进入100强。年末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不仅大大低于经济发达地区,而且也低于经济水平相当的地区,在调查的9个省市中均居榜尾。2002年,从资产总额看,经济发达地区上海、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为13033.9亿元、9955.8亿元、9702亿元、5849亿元、3674亿元,湖南分别只占上述省市的9.3%、12.2%、12.5%、20%、20.7%和33%;经济水平与我们基本相当的湖北、安徽、福建分别为2251.3亿元、2170.3亿元和1996亿元,比湖南省分别高出53.8%、55.9%和60.8%。从营业收入来看,上海、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为7318.9亿元、5666.5亿元、7315亿元、5242亿元、3921亿元,湖南分别只占上述省市的10.5%、13.6%、7.4%、10.5%和19.6%;湖北、安徽、福建分别为1425.7亿元、1385亿元和1240.3亿元,比湖南省分别高出85.4%、80.1%和61.3%。(详见附表1)。

    (二)企业集团的经济扩张速度较慢

    近几年来,湖南省认真落实国家“抓大放小”的经济方针,积极推进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到2002年,湖南省国家和省级企业集团已发展到78户,比1998年增加了50 户。1997年到2002年5年间,湖南省国家和省级企业集团资产总计年均增长15.7%,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1%,利润总额年均增长22.9%,企业集团经济稳健扩张。但横向相比,湖南省国家和省级企业集团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和经济发达地区及与湖南省实力相当的地区的企业集团的发展速度。2002年,山东、浙江、福建、北京、江苏大企业集团分别有299户、262户、228户、202户和181户,分别是湖南省的3.83倍、3.16倍、2.92倍、2.6倍和2.32倍;湖北、安徽、广东、上海的集团数量也大大超过湖南省,湖南省在调查的10个省市中居末尾(详见图3)。与1998年相比,2002湖南省企业集团资产总计、营业收入这两项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比,分别低7.9个和5个百分点;与发达地区浙江相比,分别低2.5个和2.8个百分点;与江苏比,分别低4.2个和6.6个百分点。此外,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上,2002年,湖南省为7.1%,高于浙江、福建,比安徽、山东、广东、江苏分别低5.2个、4.8个、1.1个和0.0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

    (三)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偏低

    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2002年,湖南省经济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处于较低水平(参见附表2)

     从表中可以看出,总资产贡献率指标,湖南省仅好于上海,比全国平均水平及其它四省都差;净资产增值率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湖北,差于江、粤、浙,比三省分别低19.2个、10.3个和2个百分点;流动资金周转率指标,好于江浙,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8个百分点,比沪、粤、鄂分别低20.2个、12.1个和6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过高,比国家平均水平高出3.8个百分点,居六省市之首;成本利润率指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8个百分点,比其他5省的水平也低不少,居6省市之末;销售利税率指标,好于江浙,差于沪、粤、鄂,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指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9个百分点,比粤、沪、浙、江、鄂分别低33。5个、29.7个、23.2个、19.4个和5.8百分点,在六省市中位居末位。调查表明,反映劳动生产率的两个重要指标是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而湖南省的这两个指标大大低于国内外大型企业,劳动生产率偏低的现象十分明显。一是与世界大企业相比,2002年,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分别为21.78万元和0.57万元,只相当于世界500强企业人均水平的9%和10.8%;二是与我国大企业比,相当于全中国企业集团人均水平的71.1%和34.3%;三是与发达省份比,人均营业收入分别只相当于上海、浙江、江苏、湖北的42.3%、48.4%、52.9%和79.1%;人均利润额分别相当于以上四省的23.8%、23.9%、28.5%和31.8%。

    总之,反映企业竞争力指标的总资产贡献率、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和反映企业发展力指标的净资产增值率,在全国位次靠后,有的甚至大大落后于发达地区,说明湖南省企业集团经济效益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创新不够,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负债重,资金不足等。因此,要实现企业集团经济效益的提高,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就必须制定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战略。 

    (四)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国外的大公司都是靠创新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靠核心竞争力塑造知名品牌,靠知名品牌来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和无形资产,所以他们十分重视技术创新,不仅有实力很强的研究开发机构,投入也很大。而湖南省则存在很大的差距。有关部门对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16个行业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我国包括湖南省多数企业集团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是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少、创新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第一,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来衡量,按照国际上比较一致的看法,研究开发基金(包括技术和产品)占销售额1%的企业难以生存,占2%的仅能维持,占5%才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从湖南省企业集团的情况看,2002年湖南省78家企业集团的研究开发费用为7.65亿元,虽比上年增长9.1%,但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仅为0.9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5%),比湖北、广东、山东低0.6、0.6个和0.4个百分点,更远低于美国5%-6%的水平。以国际标准来衡量,湖南省的集团还处于难以生存的水平。第二,从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全体从业人员的比重来看,2002年,湖南省企业集团有研究开发人员1.59万人,仅占企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为4.5%,比我国的平均比重还低5.5个百分点,而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平均超过30%,一些大企业甚至超过50%。由于研究开发投入偏低,导致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新产品开发较少,其占整个销售的比重也很低。2002年,湖南省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整个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9.8%,在调查的8个省中(不含上海)仅高于福建、安徽,比湖北低了21.5个百分点,比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低3-5个百分点。

    (五)经济的外向型程度偏低

    一是国际化水平较低,境内外投资很少。从国际上来看,世界500强企业的国际经济依存度一般都很高,他们依靠全球化经理人才,进行全球性投;而总体上看我国企业集团的国际化程度还较低,绝大多数进入国际市场的形式是还是出口,能够做到海外生产的极少,能够建立全球性销售网络的更少,海外投资也多以中小项目为主,且平均投资规模一般在100万美元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平均600万美元的水平,甚至还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260万美元的水平。到2002年,湖南省78户企业集团累计对外投资仅10.5亿美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左右,当年对境外投资仅区区357万元人民币。从集团设立子公司地区分布看, 78户企业集团543个成员企业中,仅有12户企业集团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安徽等地设立了78家子公司,只有一家企业在境外设立了2个子公司,市场空间的狭窄,势必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空间。与外省比,湖南省累计对外投资额的绝对额大大低于发达地区。2002年,湖南省累计对外投资额为89.54亿元,分别只占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的10.3% 、15%、18 .5%和37.9%;与经济发展相对接近的地区比,略高于湖北,只占安徽的67.4%;从相对额来看,与2000年比,湖南省平均增幅为33.2%,而同期广东、江苏、山东的平均增幅则分别达108%、33.8%、39%,仅高于浙江(16.4%,详见图4)。 

    二是集团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偏低。湖南企业集团在促进湖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2002年,78户企业集团实现出口额55.71亿元,约占湖南省出口总额的36.5%,其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4%,低于全国8.15的平均水平,比浙江、江苏、上海分别低8.2个、6个和1.4个百分点。从企业集团的对外经济联系能力看,78户企业集团中,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企业有51户,占65.4%,比全国低7.1个百分点;有境外融资权的企业有26户,仅占占33.3%。

    三是外向竞争型的企业很少。湖南省相当一部分企业集团是用行政性办法组建起来的,成立后也主要靠行政权力来管理,尚未完全成为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力,真正属于竞争型的企业并不多。在《财富》杂志排出2001年世界500个最大企业中,中国企业上榜的有11家,但湖南没有一家。

    (六)企业集团体制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化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广与建立,我企业集团的体制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看,其实际效果还不尽如人意。一是从股权结构方面看,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占主导地位。据统计,2002年湖南省78家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有60家,占76.9%,其资产总计占93.6%。这些企业与传统国有企业相比,往往是换汤不换药。二是从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看,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发挥相应的监督与制衡作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经颁布实施,许多企业也在转机建制,但董事会、监事会功能仍然不全,成了“橡皮图章”,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已改制企业集团中,仍有一些集团母公司只是名义上的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未成立;还有53.8%的没有成立股东会,23.1%的没有成立监事会,9%的没有成立董事会;还有相当比例的企业集团内部产权关系尚未理顺。

    (七)企业集团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顿和治理,湖南省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各种因素的影响,也还存在着税外收费乱、检查评比杂、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政策兑现难、服务意识差等问题。并且在调查中,企业集团认为在企业实施兼并和资产重组从而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障碍,其中70.51%的企业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59%的认为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56.4%的认为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无法安置被兼并企业的职工;还有相当部分的企业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严重,全国、湖南省统一的大市场尚未真正形成,企业还难以在市场中自由发展;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企业难以享受信息、技术、人才、资金、购销、运输等方面的优质服务等等。   

三、提升企业集团竞争力与发展力的有效途径

    要加快湖南省企业集团的发展,并不仅仅在于将企业集团的规模做大,数量做多,更重要的是要把企业集团做强,提高企业集团的竞争力与发展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因此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理解和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大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得多数大企业尽快建立起名副其实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提高我国大企业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世界一流企业成功的过程,就是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的过程。所以,我国大企业要想提升竞争力,必须从现在起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企业要想生存与发展,就必须不断地适应市场变化,选择恰当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路径,积累、保持和运用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而是依赖别的能力建立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那么就如同在沙滩上行走。大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过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使得少数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产品质量、工艺技术、生产装备、劳动生产率等方面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一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能够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多数大企业要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并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充裕的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三)加强制度建设,尽快造就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家

    大企业生存和发展,必须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培育一大批优秀企业家。第一,建立企业家的选拔机制。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使企业家的选拔逐渐成为一种市场行为。第二,建立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和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第三,建立企业家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在赋予他们充分自主权的同时,要相应地建立约束监督机制,通过政策法规、投资者、监事会等,对企业家的行为及经营决策取向进行监督约束。第四,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于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

    (四)积极创造有利于大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现代大企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为大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府可以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

    二是打破行业和地区垄断,鼓励大企业跨行业、地区发展。对我国多数大企业而言,妨碍其发展的最大障碍是行业与地区垄断。因此政府应逐步拆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使大企业在这一市场中自由发展。

    三是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虽然大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这种支持不是直接的干预,而是通过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大企业的发展。

    四是实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强者发展、弱者淘汰”是市场竞争千古不变的规律。从宏观上讲,通过优胜,引导社会有限资源流向效率更高的企业,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从微观上讲,通过优胜劣汰,可以给企业经营者形成较大的经营压力,迫使他们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从而促进大企业的发展。

    五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推进大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城镇国有、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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