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执行未完全到位教育经费不足问题突出
(决策咨询13期)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在国家级贫困县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的精神,湖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从2003年下学期开始,在湖南省20个国贫县实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最近,湖南省城调队对隆回、邵阳、城步、新化、安化5个国贫县的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执行情况及经费补助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一费制”减轻了学生负担,但“一费制”执行未完全到位,教育经费不足问题突出。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一)执行“一费制”收费,学生负担明显减轻
在执行“一费制”收费的贫困县,学生负担明显减轻。2003年下半年,安化县有农村中小学生108745人,其中农村初中学生57821人,农村小学学生50924人。“一费制”实施后,农村学生的经济负担明显减轻,据统计,2003年下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与非“一费制”相比,共减少390.4万元,人均减少35.90元。其中农村初中减少300.4万元,人均减少51.95元;农村小学减少90万元,人均减少17.67元。新化县中小学生人均减少39.1元。
(二)“一费制”收费标准提高
“一费制”具体办法是将学生承担的杂费和部分代收费作为“一费制”的内容,开学时由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除计算机维护费、寄宿费、搭餐费和借读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003年下学期,湖南省“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农村小学96元,农村初中156元,比原标准每生每期农村小学60元,农村初中115元,分别上涨了60%和35.7%。
(三)虽有严格要求,但“一费制”执行未完全到位
在国贫县实行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国家教委2001年出台的政策,2003年,国家严令20个国贫县农村中小学收费必须执行“一费制”,但从调查的新化、隆回、邵阳、城步、安化5个国贫县的农村义务教育情况来看,“一费制”未完全执行到位。具体表现在:
1、增加了学生自愿缴纳部分
有关文件规定:除“一费制”收费标准外,计算机维护费、寄宿费、搭餐费和借读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此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存在超出四项自愿部分的收费。如隆回县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增加了选订课本费、小学初中生杂费、教师奖励基金三个自愿部分。城步县除规定的四项自愿部分外,增收了教育基金每期1元,小学生导刊每期9.60元,初中生杂费每期9.60元,基础训练小学9元,中学基础训练初一年级49.05元,初二年级48.50元,初中三年级62.50元。从隆回县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的收费情况来看,超出规定的其他自愿部分金额,上述两个年级分别占到“一费制”标准的54.6%和52.3%。学校认为这些自愿部分如果本人或家长不愿意交即可不交,但家长认为,有关部门超出文件规定出台新的自愿项目,家长为了学生避免可能受到歧视而不得不交,并且将此种做法进行了举报。
2、部分县“一费制”未得到执行
据新化县调查,2003年下学期,全县学校先按“一费制”预收学费,在上级财政补贴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学校又增收了二至三次学费,收费的最后结果是高于“一费制”收费标准,略低于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非“一费制”收费标准,少数乡镇的部分学校甚至高于农村非“一费制”收费标准。2004年春季,琅瑭镇的太平中心学校和上梅镇的黄泥中学,各种收费高于非“一费制”标准。在新化县甚至乱收费现象还在继续,省教育厅主办的《初中生》和《小学生导刊》杂志,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订阅;不按自愿原则每生5元收取保险费,坐石中学更是每生10元向学生收取保险费;宣传部门收取“三讲一改一树”读书活动费;新华书店收取基础训练、寒假作业、写字等费用。
二、“一费制”实行后,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实行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后,湖南省政府决定财政每年拨款5400万元补贴这些学校公用经费的缺口。此款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其中省本级财政负担50%共2700万元,市、县财政分别负担20%、30%。这项补贴按实行“一费制”地方2001年上报学生数,全额分拨到学校。但从“一费制”的实施情况来看,教育经费仍然短缺。
(一)财政补贴资金没有全部到位
到目前为止,邵阳市三个贫困县中,省经费不到位的有城步县。邵阳县和隆回县省下拨经费已到位,但三县市里的经费很难到位,如邵阳县去年秋季缺口为500万元,省里补助112万元,当年缺口388万元,均由当地财政支撑,而当地财政十分困难,因此,只有压缩其它一些开支,如学校2003年上半年购图书100万元,下半年补助“一费制”缺口则没有购买图书,2004年还将把购买教学仪器以及读物的开支转到解决教育经费缺口中。
(二)实际发生经费与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形成的缺口很大
邵阳市有关部门补助标准初中每人每期40.04元,小学30.72元。据在邵阳县调查,2003年秋季学生经费缺口与有关部门标准除小学三年级基本持平外,其他各年级均有较大差距,小学一年级差3.64元,小学二年级差9.09元,小学四年级差10.96元,小学五年级差14.55元,小学六年级差14.29元,初中一年级差48.93元,初中二年级差44.98元,初中三年级差24.10元。据调查,新化县经费缺口为582万元,邵阳市经费缺口为996万元,其中邵阳县缺口为388万元;安化县经费缺口为140.4万元。
(三)省市对缺口经费的补助基数不合理
省市对缺口经费的补助基数是以2001年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而在实际执行中学生人员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初中学生与小学生构成比例发生变化,初中学生人员增加。如邵阳县2001年已有初中生2.47万人,2003年秋则有5万人,增加学生2.53万人,其小学维持在8万人左右。原因是2001年有很多在城关镇就读的农民子弟没有统计进来,但到实际执行中,凡是农民子弟都得实行“一费制”。安化县目前小学生与初中生人数的比例关系与2001年相比也发生了变化,初中学生的比重增加了,初中生补助金额人均51.95元,小学生人均17.67元,按2001年学生构成补助金额比实际发生额少得多。二是实行“一费制”后,私立学校倒闭后的学生,都到公立学校读书,使公立学校人员增加,邵阳县因此增加5000人左右。三是“一费制”执行后部分因学费太高的失学生再度来校读书。
三、建议
实行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欢迎。但“一费制”实施效果不一,在贫困地区实施“一费制”,使当地本来就拮据的财政更加困难,财政拿不出足额的补助经费,学校教师的待遇有所下降,教师不安心工作,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财政经费紧缺不能更新教学设备仪器,使学生的校园生活更为贫乏。容易造成部分地区教育经费不足的恶性循环。为此建议:
(一)实行“一费制”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实行分级补助
建议国家级贫困县实行“一费制”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主要由中央财政进行补足,省级贫困县公用经费缺口主要由省级财政进行补足。在今后推广“一费制”后,非贫困县产生的公用经费缺口主要由市县财政进行补足。这样,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力度,避免上面只出政策,而市县却无经费支持,造成学校无法正常运转、甚至学校被迫多次追加收费的被动局面。
(二)科学确定补助基期
2003年“一费制”形成了公用经费巨大的缺口,缺口补助却是按照地方2001年上报学生数进行补助的,在原来统计学生的范围存在误差和中小学学生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当准确调查目前农村中小学学生的实际人数,并确定补助标准几年不变。
(三)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
对违反上级文件规定乱收费的除采取经济制裁外,最重要的是要给责任领导人行政处理,否则,乱收费就会屡禁不止。如有的县擅自增加了自愿缴纳部分,有的部门甚至教育主管部门还在搭车收费。据湖南省物价部门检查发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涉足乱收费成为教育乱收费的一个突出表现。如某市查出违规收费金额1557万元,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乱收费占了68.9%。
(四)要加大对国家级贫困县学校危房改造经费及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
目前,国家级贫困县学校危房改造经费的投入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成了影响学校正常运转和教学水平提高的关键,如新化县88所初级中学尚有60所无计算机,520所小学有317所无计算机,安化县有危房面积71252平方米,这些问题学校自身无力解决,亟待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
承办:城调队
执笔:彭建霞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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