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及中部六省农业产业比较优势分析
(决策咨询50期)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强调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中央再次把“三农”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让农民增收成为文件的主题。借政策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之力,我省农业生产形势一派大好。为了正确判断我省农业形势,推动我省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将湖南及中部六省农业比较优势进行分析。
一、湖南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及与中部省份的比较
(一)农业资源丰富,生产发展具有天然基础
1.禀赋资源总量大,生产条件优越
耕地资源丰富,土地肥沃:2003年末,湖南省拥有耕地3833.74千公顷,在中部六省中列第四位,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3.1%(注:全国耕地面积为国土资源部统计数),占中部六省的15.4%。土地以红壤土和黄壤土为主,其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一半,适宜各种作物的生长。湖南草地资源丰富,拥有天然草地637.27万公顷,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0%,天然草地中适宜于发展畜牧业生产的566.67万公顷,占天然草地总面积的88.9%。
气候条件适宜,淡水资源丰富:湖南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温和湿润,适宜农业生产。境内有湘、资、沅、澧四水和全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降雨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淡水资源总量为163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六位。
2. 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资本优越
2003年湖南乡村人口5425.86万人,乡村从业人员数为2914.38 万人,居中部六省第二位,占中部六省的 19.3 %,占全国的3.1%;其中农业从业人员1997.67万人,占湖南乡村从业人口的68.55%,占中部六省的20.2%,占全国的4.1%。湖南农民聪慧勤劳,善于精耕细作,为湖南农业发展提供了丰富优越的人力资本。
(二)主要农产品产量位列全国前茅
湖南稻谷、棉花、油菜籽、苎麻、烟叶、柑桔、茶叶、肉猪等农产品在全国富有盛名,其产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2003年全省粮食产量为2442.73万吨,居全国第六位,在中部六省仅次于河南省,占全国的5.7%,其中稻谷产量为2070.18万吨,居全国之首,占全国的12.9%;棉花、油料产量分别为16.31万吨和125.7万吨,均排全国第八位,在中部省份同居第4位,分别占全国的3.4%和4.5%;肉类总产量为561.78万吨,居全国第四位,在中部六省仅次于河南省,占全国的8.1%;水产品产量为156.60万吨,居全国第十,在中部六省中仅低于湖北、安徽两省,占全国的3.3%;茶叶产量为6.06万吨,在中部六省仅次于湖北省。湖南丰富的农产品,为全国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农业增加值总量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
2003年,湖南第一产业增加值为886.4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六位,在中部六省中仅次于全国排名第一的河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1%,在中部六省中列第三位,及仅次于江西、安徽两省。
(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发展较快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各省农村全面小康监测认定结果分析,2003年湖南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5.2%,排全国第14位,比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13.8%)高1.4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仅次于湖北省(16.7%)。与全国比,中部地区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处于较低水平,中部六省的实现程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9%),其中湖南的实现程度比全国低1.7个百分点。
二、湖南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与中部省份的比较
近年来,湖南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在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同时,种植业比重持续降低,畜牧业比重显著提高,农业结构由“粮牧”型向“牧粮”型转化的特征明显,符合国际农业发展趋势。具体看,2003年湖南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46.2%、5.6%、39.6%和6.7%,与1990年比,种植业比重降低14.5个百分点,林牧渔业比重分别提高0.1、10.1、2.4个百分点。比中部其他省份比较,种植业比重由小到大排列湖南居第二位,仅比江西省高,种植业比重比中部六省平均水平低4.1个百分点;畜牧业比重由大到小排列湖南居第一位,比中部六省平均水平高5.04个百分点。综合看,中部六省农业结构均属于“粮牧”型,在向“牧粮”型结构转化进程中,湖南省发展较快。
(一)种植业结构以粮为主,特色农业发展迅速
近几年来,湖南种植业结构调整显著,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明显下降,1990、1995、2000、2002、2003年,粮食作物比重分别为67.48%、65.68%、62.86%、59.81%和58.59%,2003年比1990年降低8.89个百分点,但仍占主导地位。经济类作物比重上升,提升幅度最大的蔬菜作物1990、1995、2000、2002、2003年比重分别为4.67%、5.69%、9%、11.56%和14.16%,2003年比1990年提高9.49个百分点。特色农业发展迅速,花卉是其中的一个亮点,2003年我省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26.2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57.03%,创产值11.81亿元,其中长沙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14.8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55.06%,创产值7.08亿元。
(二) 牧业结构以生猪为主,草食性动物养殖发展迅速
湖南畜牧业结构调整以草食性动物为突破口,养殖业结构明显改善,在保持传统产业--生猪稳定增长的同时,牛、羊、肉禽发展明显加快。2003年,生猪产值占牧业产值的比重为71.42%,比1990年下降7.54个百分点;牛羊产值占牧业产值的比重为5.7%,比1990年提高3.15个百分点;肉禽产值占牧业产值的比重为11.68%,比1990年提高5.19个百分点。
(三) 渔业结构以鱼类为主,特色养殖初具规模
近年来湖南省渔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在水产品产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特种水产养殖突飞猛进。2003年,鱼类产值占渔业总产值的86.4%,虾蟹类产值占4.7%,其他特种水产产值占8.7%。 目前,湖南省河蟹、虾贝和甲鱼等品种都已形成颇具规模的特色产业,尤其是甲鱼类产品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湖南农业产业生产比较优势特点及与中部省份的比较
(一)湖南主要农产品生产比较优势分析
由于禀赋资源不同,中部六省农业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各自的地方传统产品和特色优势。我们运用比较优势指数分析的方法,对中部六省主要传统农产品生产进行对比分析。
1.种植业生产分析
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为规模指数和单产指数的几何平均值,规模指数反映某地区某种农作物生产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当该指数大于1时,表示该地区该种农作物生产的规模及专业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产指数反映某地区某种农作物单位面积土地平均产出能力,当该指数大于1时,表示该地区该种农作物单位面积土地平均产出能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表一列示的2003年数据分析,湖南主要传统农业产品中,稻谷、麻类、油菜籽生产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棉花、豆类生产比较优势不明显,小麦、玉米生产比较优势差。
稻谷:2003年,江西、湖南、湖北、安徽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1,其中湖南、江西为1.6,并列第一,湖北、安徽分别为1.31和1.09,说明这四个省的稻谷生产均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从规模指数看,中部六省中的江西、湖南超过了2,湖北、安徽超过1,其中湖南为2.42,在中部6省中仅比江西(2.95)低,居第2位,表明湖南水稻生产的集中化、规模化程度在全国占有明显优势。从单产指数看,中部六省中的湖北、湖南超过了1,其中湖南为1.05,表明湖南水稻单产水平在全国占有比较优势,种植水平高。
麻类:2003年,湖南、湖北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1,其中湖南为1.76,湖北为1.19,说明这两个省的麻类生产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从规模指数看,中部六省中的湖南、湖北大于1,其中湖南为3.32,远远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也超过了湖北的1.62,表明湖南麻类生产的集中化、规模化程度在全国占居绝对优势地位。从单产指数看,中部六省均小于1,其中湖南为0.94,居中部六省第一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湖北、安徽均为0.88,在中部六省中属于较高水平的省份。
油菜籽:2002年,安徽、湖北、湖南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1,其中安徽为1.43、湖北为1.55,湖南为1.13,说明这三个省的油菜籽生产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从规模指数看,中部六省中湖北大于3、安徽、湖南、江西大于2,其中湖北为3.45,远远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湖南为2.03,表明湖南油菜籽生产的集中化、规模化程度在全国占有明显优势。从单产指数看,中部六省均小于1,其中河南为0.89,居中部六省第一位,湖南为0.63,列中部六省第四位。
棉花:2003年,安徽、湖北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大于1,棉花生产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湖南为0.81,居中部六省第五位,仅比江西高,说明湖南棉花生产的比较优势不明显。湖南棉花生产比较优势不明显是由于规模指数不高,为0.54,说明湖南棉花生产的集中化、规模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南棉花生产的单产水平较高,单产指数为1.23,居中部六省第一位,高于综合比较优势大的安徽、湖北两省。
豆类:2003年,中部六省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均小于1,说明中部六省的豆类生产在全国均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在中部六省中,山西豆类生产具有规模优势,规模指数为1.13,但由于单产指数仅为0.83,其综合比较优势指数为0.97,接近1,是中部六省最高的一个;湖南豆类生产具有单产优势,单产指数为1.16,但由于规模指数仅为0.54,其综合比较优势指数为0.54,离全国平均水平较远。
小麦:2003年,中部六省中的河南、安徽、山西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1,其中河南为1.72、安徽为1.17、山西为1.13,说明这三个省的小麦生产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其他三个省份小麦生产综合比较优势均较弱,其中湖南综合比较优势指数为0.19,从构成看,规模指数为0.08,单产指数为0.5。
玉米:2003年,中部六省中仅山西的生产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大于1,为1.3,其玉米生产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另外,河南省玉米生产的规模指数为1.1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单产指数较低,为0.66,其综合生产指数仅为0.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省份的综合生产比较优势指数均远低于1,其中湖南为0.47,玉米生产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
2.林业生产分析
林业生产综合优势指数为规模指数和专业化指数的几何平均值。规模指数反映某地区某种林业生产活动规模,当该指数大于1时,表示该地区该种林业生产规模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专业化指数反映某地区某种林业生产占整个林业生产的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值,当该指数大于1时,表示该地区该林业生产活动集中化、专业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表2数据分析,在3种主要林业生产活动中,湖南的竹木采伐、林产品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其中竹木采伐优势明显,这主要与我省林木资源丰富、保有量大有关。
营林:中部六省中,排前4位的山西、河南、湖北、安徽的综合优势指数大于1,营林生产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其中山西为2.18,居首位,其规模指数为1.88、专业化指数为2.52,均居中部六省首位。湖南、江西两省的综合优势指数小于1,在全国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
林产品:中部六省中,排前两位的安徽、湖南的综合优势指数分别为1.88和1.07,安徽在全国的区域比较优势最明显,湖南次之,湖南的规模指数为1.37,专业化指数为0.83。
竹木采伐:中部六省中,排前5位的江西、湖南、河南、湖北、安徽的综合优势指数分别为2.81、2.47、1.94、1.34和1.27,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其中江西和湖南两省的优势最明显。湖南的规模指数为3.17,专业化指数为1.07。
3.牧业生产分析
牧业综合优势指数的构造方法及内涵与林业相同。根据表3数据分析,在中部六省中,主要畜牧养殖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省份按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大小排序,生猪养殖有湖南、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指数分别为2.07、1.56、1.51、1.2和1.13,牛养殖有河南、安徽,指数分别为3.49和1.4,羊养殖有河南,指数2.39,家禽饲养有安徽、河南,指数分别为1.39和1.01。综合看,湖南仅在生猪养殖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比较优势。
猪:湖南生猪养殖的规模指数和专业化指数分别为2.83和1.52,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中部其他省份,在中部省份及全国的优势突出。
牛:湖南牛饲养的规模指数为0.61,专业化指数为0.32,综合优势指数为0.44,均低于中部其他省份,在全国及中部省份均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
羊:湖南羊饲养的规模指数为0.52,专业化指数为0.28,综合优势指数为0.38,综合优势指数在中部六省中仅比江西(0.1)高,在全国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
家禽:湖南家禽饲养规模指数为1.12,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列中部省份第三位,但由于专业化指数仅为0.6,综合优势指数低于1,为0.82,相比而言,湖南家禽的比较优势比牛、羊大,但在全国没有区域比较优势。
4.渔业生产分析
渔业综合优势指数的构造方法及内涵与林业相同。根据表4数据分析,在中部六省中,渔业生产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省份按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大小排序,水产品养殖有湖北、江西、湖南、安徽,指数分别为1.71、1.42、1.35和1.26,水产品捕捞有安徽、山西、江西、湖北、湖南。综合看,湖南在水产品的养殖和捕捞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均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但在中部省份中优势不明显。
水产品养殖:湖南水产品养殖的规模及专业化指数分别为1.81和1.01,分列中部六省第四位和第二位,综合优势指数为1.35,列中部六省第三位,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但比湖北、江西差。
水产品捕捞:湖南水产品捕捞的规模及专业化指数分别为1.63和0.92,分列中部六省第四位和第五位,综合优势指数为1.22,列中部六省第五位,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但比中部其他具有比较优势的省份具有一定差距。
(二)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是农业市场化,实现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增值,促进农村劳动力的社会分工和配置,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经营效益,延伸和健全农业产业链。农产品加工是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产品增值的必然要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产值比反映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表5数据分析,湖南2002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产值比为0.43: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省份(如广东省同口径数据为2.09:1),其他中部省份的比例也不高,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部省份的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强,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明显滞后。在中部六省内部比较,湖北比例最高,为0.78:1,河南次之,为0.56:1,湖南列第三位。
四、湖南农业产业建设方向
通过对中部六省农业产业比较优势分析,湖南在六省农业产业比较优势中排位居前,一些产业明显具有优势,农业生产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了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举措,做出了把中部建设成为全国粮食等农产品重要生产基地的政策选择。在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取向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是做大做强湖南农业的现实要求。
(一)着眼长远,发展优势农产品的生产
农业是基础行业的基础,它不仅是一个经济生产过程,也是一个自然生产过程,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既受市场的影响,更由禀赋资源条件决定。因此,选择生产何种农产品,既要考虑市场因素,更要考虑区域内的自然条件。根据湖南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特点,水稻、油菜籽、苎麻、水产品、生猪等农产品在全国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应当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至少在短期不予做出重大的调整,以较好地发挥我省生产优势。从农作物亩均生产物质费用分析,我省的优势农作物也具有成本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利因素,根据表6数据分析,我省早、中、晚稻物质费用指数()分别为0.85、0.99和0.89,油菜籽为0.92,表明我省水稻、油菜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与全国平均水平比,是有效益的,具有成本低的竞争优势。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质量标准是我省农业今后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我省农业整体效益不高,关键在于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低,我省农业整体产业不强,关键在于农业产业链不健全,归根结底,是由于我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要提高我省农业的整体效益,变农业大省为农业强省,必须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工业反哺农业的必须要求,是做大做强湖南农业产业的必然要求。抓专业产业带建设,体改集约化水平,是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生产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全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规划,重点加强建设10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6大产业链,抓好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同时,也要大力扶持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
承办:农经队
执笔:张吉世 徐虹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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