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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及对湖南省的启示

(决策咨询32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5-06-0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被提出以来,国际上许多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立法、政策、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本文拟对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经验,进行适当的归纳介绍,在此基础上,对湖南省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从根本上解决湖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一、 循环经济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一)内涵: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循环利用能源,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表现为"两高两低",即低消费、低污染、高利用和高循环率,使物资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经济发展从数量型的物资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而传统经济是一个从资源到废物的线性开发系统,表现为"两高一低"即高消费、低利用和高污染,认识不到经济结构内部各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共生关系,忽视了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间的物资、能量和信息的传递、转移、循环等规律,是一种不能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主要特征: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首先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三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总之,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途径包括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资源、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绿色产业和促进绿色消费等方面。

    二、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模式

    在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不仅得到了政府的推动,也得到了企业界的积极响应。西方许多企业在微观层次上,运用循环经济的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些良好的运行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杜邦化学公司模式和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

    (一)杜邦化学公司模式:是一种在企业层面上建立的小循环模式。其方式是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20世纪80年代末,杜邦公司的研究人员把工厂当作试验新的循环经济理念的实验室,创造性地把循环经济三原则发展成为与化学工业相结合的"3R制造法",以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他们通过放弃使用某些环境有害型的化学物质、减少一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发明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到1994年已经使该公司生产造成的废弃塑料物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同时,他们在废塑料如废弃的牛奶盒和一次性塑料容器中回收化学物质,开发出了耐用的乙烯材料等新产品。

    (二)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是一种区域情面上的模式,称之为企业之间的循环经济,其方式是把不同的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工厂的废气、废热、废水、废渣等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是目前世界上工业生态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代表,这个工业园区的主体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生产厂,它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通过贸易方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如他们把发电厂的热来供给炼油厂和制药厂,同时解决周围居民的供热。发电厂脱硫产生的硫酸钙是石膏板厂的原料,同时硫酸可以被制成稀硫酸;发电厂用燃煤产生的粉煤灰来铺设公路,并供给小型的水泥厂。炼油厂的废水又可以供给发电厂用来冷却。这样在发电厂、石膏板厂、炼油厂、制药厂之间形成了一种循环关系;企业之间形成了共生,保证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卡伦堡生态工业园还进行了水资源的循环使用。炼油厂的废水经过生物净化处理,通过管道向电厂输送,每年输送电厂70万立方米的冷却水。整个工业园区由于进行水的循环使用,每年减少25%的需水量。

    (三)其他模式:还有一种模式是在社会层面上的模式,做得比较好的是日本。日本土地狭小,资源有限,所以特别注重资源的再利用,尤其强调建立循环型社会。日本的资源再生系统。它是由三个子系统形成的:废物回收系统,废物拆解、利用系统以及无害化处理系统。通过这三大子系统实现了我们所说的三"R"原则。另有德国双元系统模式--针对消费废弃物的循环经济,等等。

    三、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

    (一)重视循环经济立法工作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德国的《废弃物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2年。1986年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在主要领域的一系列实践后,1996年德国提出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并建立了系统配套的法律体系。

    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1991年,日本制定《关于促进利用再生资源的法律》。1996年制定《家电回收利用法》(到2001年开始实施)。1997年,日本又颁布了《容器包装再利用法》。2000年成为日本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史上关键的一年,通过和修改了多项环保法规。它们是:《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特定家庭机械再商品化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上述法规都已在2001年4月之前相继付诸实施。

    美国虽然在1976年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后又经过多次修改,但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施行的循环经济法规或再生利用法规,但现在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欧洲其他发达国家也正在着手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大资源回收利用率工作力度

    日本每年要废弃1800万台电视机、冰箱、空调和洗衣机,重量达60万吨。在日本,电视机、空调、冰箱和洗衣机四种家用电器是必须回收利用的,同时规定具体回收利用率为空调60%以上、电视机55%以上、冰箱50%以上,洗衣机50%以上。截至2002年底,日本的家电生产厂家已经在全国建立了40家废弃家电回收利用研究中心和处理工厂,负责废弃家电循环利用的研究和处理。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循环室发表的统计数据,2002年度(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日本全国的40家废弃家电处理中心和工厂共接到1015万台废弃的空调、冰箱、电视机和洗衣机,在家电回收利用方面基本上达到了政府规定的要求,一些家电企业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例如,三洋电机公司2002年度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空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了81%、62%、61%和80%。可以说,日本的废弃家电循环利用已取得了良好成果。

    在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要创造410亿欧元的价值。所有生产行业产生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其中一些行业如包装生产和玻璃生产行业甚至达到80%。在《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的框架下,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促进各行业垃圾再利用的法规,使饮料包装、废铁、矿渣、废汽车、废旧电子商品等都"变废为宝"。德国冶金行业产生的矿渣95%都得到重新利用;废旧钢铁的回收率也很高,2002年有2000万吨废铁被重新利用;废旧汽车再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06年废旧汽车的再利用率将达到85%;另外,废电子产品、废纸、废油、废玻璃甚至淤泥等的再利用率都在不断提高。

    在美国,消费者通过一些商业网站进行旧货买卖来开展循环消费,如电子港湾旧货拍卖网站,网民在这个网站上的月交易额已高达近3亿美元,该网站2003年营利也达4.4亿美元。

    (三)加强政府推动工作,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在日本、德国等国家,政府对产生废弃物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废弃物处理费用,集中起来设立专项基金,补贴给处理废弃物的企业,如中国的彩电企业向日本出口彩电时,要向日本政府交纳废弃物处理费。

    法国政府为了实现垃圾处理的革命,法国政府成立环境与能源控制署,每年拿出两三亿欧元的预算资金,组织和协调政府、企业及公民从行政管理、科技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在韩国,如果生产者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废旧品达不到一定比例,政府将对相关企业课以罚款。罚款比例是相应回收处理费用的1.15倍至1.3倍。

    韩国成立了一家名为"资源再生公社"的公营企业,专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的实施。"资源再生公社"依据有关管理章程,通过抽查和现场调查等形式,堵塞废弃物循环使用中的漏洞,如果生产企业违反"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将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自从设立"资源再生公社"并实施管理监督以来,韩国废弃物品循环利用率提高了5%至6%。

    在德国,生产企业必须要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产生垃圾的企业必须向监督部门报告生产的垃圾的种类、规模和处理措施等情况。每年排放2000吨以上具有较大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有义务事先提交处理垃圾的方案,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

    (四)企业和国民积极响应,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在日本,消费者必须为废弃家电的回收利用承担部分费用,费用标准为空调3500日元、电视机2700日元、冰箱4600日元、洗衣机2400日元。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打电话给家电经销商,由它们负责收回废弃家电。家电经销商将废弃家电集中起来,并送到主要由家电生产厂家出资设立的"废弃家电处理中心",将其分解,并按资源类别进行循环利用。日本每年大约要报废500多万辆汽车,《汽车循环使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商有义务回收和再利用废弃车辆。处理废弃汽车的部分费用由购买新车的用户承担,预计每辆普通轿车的回收处理费用在两万日元左右。

    在韩国汉城内,为了加强对生活废弃物和垃圾的管理,韩国推行法定卫生塑料袋,实施的是一种叫"垃圾终量制"的措施,每个区政府都分别组织生产卫生塑料袋,并印有本区的标记,通过商店销售给居民家庭。居民使用本区的卫生塑料袋为法定义务,不得违反。同时,卫生塑料袋所装的生活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分类,否则将退回给丢弃者。销售卫生塑料袋所获得的资金,便是保护环境和实现资源回收的费用。改为居民购买和使用卫生塑料袋后,如果居民丢弃的垃圾越多,使用卫生塑料袋越多,为此花的钱便越多。2002年,韩国全国生活废弃物和垃圾的排放量比实施这种制度前的1994年减少了40%。居民将废弃物和垃圾分类,也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回收和重新利用。

   (五)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设立各种回收公司,加强地区、部门与行业间的协作

    2002年12月29日,法国政府将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项目,责令法国境内的轮胎生产与销售商自2003年起,每年投放市场多少吨新轮胎,次年必须回收吨数相等的旧轮胎,回收费用全部由生产和销售商承担。今年3月,法国旧轮胎回收与环保协会发动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等14家生产销售商成立联营公司承包其废旧轮胎回收任务,再与100多家环保企业签约,组织协调旧轮胎的收回、分类、翻新、分解和再生材料生产,以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实现旧轮胎回收一条龙服务。
在德国,各地都有提供垃圾再利用服务的公司,它们一方面向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垃圾处理系统,一方面为其提供垃圾回收或再利用的服务。

    在瑞典实行"生产责任制",让废气包装在瑞典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瑞典工商界各行业协会和一些大包装公司成立了5家专门的包装回收公司,还共同组建了REPA公司作为其业务的服务机构。企业通过加入REPA并交纳回收费,可以让REPA代为其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的义务。为不给中小企业增添负担,年营业额在50万克朗以下的小企业可免交回收费。瑞典5大回收公司都不以营利为目标,会员企业交纳的回收费和回收包装再利用的销售所得被用于在全国建立和维持一个完善的分类回收体系以及开展包装回收知识宣传等活动。

    四、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南地处中部,经济欠发达,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较少,高物耗、高能耗、重污染的重化工型产业在全省仍占有主导地位。据统计,湖南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1%,经济增长仍未摆脱以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粗放型增长方式。

    大量消耗能源发展经济已造成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工业污染指标出现上升走势。1995-2004年全省GDP的增长了60.9%,同一时段,工业废气的排放总量增长了59.5%。2000年至2004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从3569亿标立方米上升到5527.1亿标立方米,上升了54.9%,工业废水排放量从112563万吨上升到123125.9万吨,上升了9.4%。2004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增长6.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仅为9.47%,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量仅占其产生量的22.0%。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湖南省的生产和消费规模大幅度地提高,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状况有所改善,但废弃物的再资源化并未得到相应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中,除金属得到了利用外,大量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电池等基本无人问津。2004年末,环卫工20129人,道路清扫面积6690万平方米,拥有市容环卫专用车辆1136台,生活垃圾清运量489万吨,有公共厕所2728座,其中水冲式公厕2250座,水冲式公厕比率为82.5%,垃圾无害处理量15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2.52%,较上年增加8.35个百分点,粪便处理率91.88%,较上年下降0.61个百分点,污水处理率38.13%,较上年增加11.32个百分点。永州兴建现代大型垃圾处理场,日处理量达860吨,韩国政府EDCF贷款490万美元,建设郴州垃圾场项目,日处理垃圾能力500吨。

    公众参与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全国已有118个城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湖南省郴州、株洲等城市已开征,居民、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均为每人每月2元,大部分市民表示支持和理解,但市民对征收的费用能否做到专款专用、对有关部门会不会因此搭车和重复收费等等表示担忧。2004年湖南省4所大中专院校对一些社区居民做了一份联合调查,结果表明,很多人具有环保意识,但是普遍缺乏环保的知识,也缺乏指导的途径。一些居民在家门前焚烧枯叶等垃圾;一些年轻市民很想购买环保、绿色的用品,却不知道怎样鉴别;对室内健康关注程度非常高,却同样苦于没有这方面的指导。在4所高校所调查的小区中,没有一个小区设有回收分类垃圾的设施,一些居民收集了废旧电池,但是不知道应该交给哪个部门等等。

    局部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失控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扭转;在采选业和冶炼业较多的地区,矿体开采布局极不合理、采选业回收率低、违规违法开采等问题比较突出。湖南要真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中部的率先崛起,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湖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一)修订各类发展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根据循环型社会的理念,对现有的各类发展与建设规划加以修订,使循环型社会的建设渗透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规划之中;在经济发展规划中,注重发展资源节约型的产业和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限制发展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在城市规划中,集中规划工业园区,规划能够满足需要的废水、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有利于资源充分回收的设施体系。以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建设,从规划、设计到整个实施过程中,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湖南省长沙黄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涉及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以远大空调及其配套产业为主导的电子工业生态链,抗菌陶瓷及配套产业为主导的新材料工业生态链,多种农产品深加工为主导的生物制品工业生态链,环保设备和环保型建材为主导的环保产业链为主,架构各生态链之间相互藕合的生态工业网络。该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还可与区外的农业种植、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构成更大的工业生态系统,促进区域性经济良性发展。

    (二)建立一整套实施循环经济的制度、指标和政策法规体系。循环经济贯穿整个生产、销售和消费、使用、废气及回收、资源化、再利用的过程,上述各个领域对政策、法规都有要求。只有在法律上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以及再利用者的行为加以规定,才能保证循环经济得以发展。因此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基础,加快制订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同时,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各种处理应达到的标准要求,处理的技术规范、处理企业的责任、权利以及责权利的监督保障机制、监督部门的权利责任、失职行为的处罚,使城市垃圾、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和监督部门的所有行为都置于政策法规的规范之下。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和促进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通过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结构升级,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提高资源生产率,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的产业结构;加大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力度,使产品深度开发和资源再生利用成为现实。要在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实现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的前提下,依托市场,逐步形成完善的能源循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体系、推动废气资源、能源再生利用循环经济体系的发展。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工业结构不断优化。目前,从矿石烧结、炼铁到炼钢、轧材,该公司主题装备已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基本上实现"工业用水闭路循环、含铁废料闭路利用、余热闭路利用、煤气闭路回收"的"四闭路"目标,年获经济效益超过1亿元。2002年,"湘钢"投入3800万元,完成高炉煤气洗涤水处理工程,年减少外排废水5000万吨,废水外排达标率由85%提高到100%。另外,"湘钢"钢渣处理率达100%,利用率达85%,含铁尘泥利用率达100%,年创经济效益2000多万元。

    (四)加强政府导向作用,严格环保执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排污超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将惩罚排污超标所得经费用于奖励和支持积极实施循环经济的单位;通过提供补助金、低息贷款等手段帮助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体统;大力支持和鼓励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的创新,将其作为政府职能的一部分,并把发展循环经济的成效列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考评依据。溆浦县委、现政府在面对一些高能耗、污染型的产业项目想来溆浦县落户,明确提出"三不"政策,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发展经济、不以发展经济来碰撞法律、不以突击治理取代长效管理,明确了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制。2004年一个外地客商准备投资2000多万元在溆浦县上电解锰项目,可在该县环抱局的环保评审中,被一票否决,2004年溆浦县约有一亿多元项目投资因不符环保要求被拒之门外。

    (五)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平。循环经济发展实际上所涉及的是全体公民的利益,因此公众应当是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中坚力量。缺少公众爱护资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积极行动,要想把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制规范转化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广泛的社会行动是不可能的。普及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与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动员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全民资源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观念,建立绿色生产、适度消费、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承办:研究室
执笔:刘  雁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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