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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近七成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决策咨询38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7-10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08下半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日趋明显,沿海一些外向型企业倒闭或裁员,直接或间接造成大批农民工返乡。这些返乡的农民工目前的情况如何,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在全省77个抽中县市区中抽取了248个农村点7440户进行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专题调查。截至2009年5月,调查点近七成农民工已实现转移就业,现根据调查数据并结合有关情况,对本次调查的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分析如下:

   一、促进就业政策初见成效

   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就业,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调查情况看,2008年6月30日以来,调查点返乡农民工共1163人。截至2009年5月15日,实现转移就业779人(省外就业576人,省内就业203人),占返乡总数的66.98%,无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民工130人,占11.18%;有外出意愿而未实现就业254人,占21.84%。(见表1)。

   (一)省内转移就业所占比重升高。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农民工返乡前在省内就业的占22.87%,返乡后重新再就业的省内所占比例上升到26.06%。这主要是由于湖南省对外经济依存度不高,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少,更重要的是湖南省出台的相关就业政策,有很强针对性,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实施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承接产业转移的就业服务计划等,拓宽了就业途径,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对农民工转移就业起到了重要的吸纳作用。

   (二)优化就业环境,促进自主创业。在这次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有77人受优惠政策吸引,回乡创业,占到了返乡总数的6.62%。各级政府积极实施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相结合的政策,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并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开创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降低创业门槛,优化了就业环境,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

   (三)“订单式”输出促进省外就业。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加强与劳动力流入较多的省份的劳动部门、企业(工厂)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用工信息,拓宽了农民工就业渠道。调查显示,返乡农民工中有576人到省外实现转移就业的,占到了总数的73.94%。以吉首市为例,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民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农民外出务工由体力型向技术型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广东、浙江、福建等地的联系,达成固定的劳务输出协议,通过“订单式”培训,“订单式”输出,全市已有1.2万富余劳动力实现智能型、技能型就业。

   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困难仍然很大

   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各项扶持帮助措施,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工就业,但仍有21.84%的农民工就业问题难以解决。主要还存在以下困难:

   困难一:经济增长放缓,就业岗位供给不足。根据就业弹性理论,经济增长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劳动岗位供给的多少。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世界经济拖累,国家整体经济仍不景气,部分企业开工不足,制约了就业岗位的增长。从根本上影响了农民工的转移就业,以长沙市为例,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为2.19万,比去年同期下降8%,5月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高出去年同期0.3个百分点。

   困难二:职业培训覆盖面偏低。受访的返乡民工中只有45.86%的人接受过再就业培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偏远乡镇的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有农民再就业培训,另外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担心自己学不会掌握不了。

   困难三:个体创业力量薄弱,须加大帮扶力度。据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的调查数据显示,有94.4%的农民工虽然希望能够实现自主创业,但个人积蓄有限,力量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希望政府、金融机构能在农村个人信贷、融资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予以更大支持。

   困难四:就业信息渠道单一、闭塞,影响就业效率。外出的农民工五成以上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方式获得劳动就业信息,缺乏其他手段,很多原来在广东打工的农民希望改到长三角地区寻找机会,但苦于不了解情况,无法及时有效掌握就业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就业效率。

   困难五: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外出务工农民对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不善于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在劳务纠纷中体现尤为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的调查数据,63.3%的务工农民在外务工时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41%的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83.2%的人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时,部分人不能很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三、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几点建议

   2008年湖南省的农村人口3959.95万人占到了全省总人口的57.85%,农民工人数众多,农民工就业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把农民工就业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性工作。

   (一)坚持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抵御风险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并逐步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二)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各地乡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建立健全劳务输出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发挥政府劳动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劳动部门及企业单位的横向联系,及时全面掌握用工信息,使政府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成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联系纽带。及时主动地为农民工兄弟提供劳务信息、就业引导和维权咨询等各项服务。从这次调查情况来看,湖南省62.07%的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而同为劳务输入地的长三角、东部沿海地带相对较少,各级政府、劳动就业职能部门应加强与这些地区劳务部门、企业单位的联系,开辟新的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为农民工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返乡农民工大多来自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对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就业帮扶政策难以及时了解掌握,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因此,各级政府除了制订好的就业政策外,还不能忽视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乡镇地区的宣传工作力度。

   (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农民工回流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些农民工通过在外打工开阔了眼界,积累了至富的经验和技术,各地应积极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引导这些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带动新农村建设与发展。例如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提供税费减免、场地安排、资金落实等服务,并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调动在外创业人员关心家乡发展、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从调查情况看,去年返乡的农民工中带着返乡创业想法的只占了总数的1.89%,这说明我们各地政府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承办:人口处
执笔:赵  宏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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