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

(决策咨询报告67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12-0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对居民、政府、企业在收入分配中的总体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保持同步增长,甚至超过人均GDP增速。

  一、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84元,比2005年增加5560元,年递增12.2%,增速比十五期间快3.3个百分点。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910元,比2005年增加1792元,年均增长12%。今年前三季度,湖南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12361元和4440元,分别增长9.0%11.8%。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长期低于人均GDP增幅,老百姓未能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一)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落后人均GDP增速

  从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增速对比图可以看出,1979年至1995年,居民收入增速和人均GDP增速呈现交错上升,而从1996年至2009年,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落后人均GDP增速。湖南人均GDP2000年的5425元增加到2010年的20226元,十年间增大了2.73倍,但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仅增长1.43倍和1.23倍,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由于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GDP的绝对差额逐年拉大,由2004年的4937.94元扩大到2009年的10920.69元,差距扩大了1.21倍。

  (二)GDP含金量持续下降

  从全国来看,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由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比例由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153元和17175元,按城乡人口测算,居民人均收入约为10755元,而人均GDP25575元,人均收入仅为人均GDP42.1%,表明GDP含金量较低。湖南GDP含金量(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由1995年的66.1%下降至2009年的46%,呈现逐年下降。从全国各省GDP含金量排名看,2009年湖南位居第13位,在中部六省中落后安徽、江西。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图可以看出,湖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拉大。2000年至2009年十年间,收入差距由4021.54元增加到10174.31,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831上升到3.071。城乡居民基尼系数由2000年的0.376扩大到2009年的0.43,呈现上升趋势,并且超过了0.4的警戒线,表明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二、五大因素制约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

  (一)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推动,但投资形成的居民收入难以与投资增速同步

  从近20年的经济增长方式看,我省主要依靠投资驱动。投资率由1990年的24.7%上升至2009年的51.9%,特别是2000年以来,投资率呈不断上升之势,年均上升约2个百分点,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由2000年的23.1%上升到50%以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马车。从投资产生的理论效用看,扩大投资不但能直接促进当期经济增长,也能带动后期的经济增长;不但能直接安排部分居民就业,增加居民收入,项目投产后还能帮助部分人实现就业。但由于投资费用的构成、投资项目的结构和完成投资的方式等原因,投资形成的劳动者收入不可能与投资同步增加,增加的投资费用主要用于土地、设备、建材等。如2009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6.2%,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占比为65.2%,增长34.3%,这部分投资主要由建筑业企业来实现。而从建筑企业来看,2009年完成的产值增长了18.5%,但支付的工资下降11.9%,低于产值增速30.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投资增加了,但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总收入不增反降。

  (二)劳动者所得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份额逐步降低

  从收入法的角度看,GDP构成中的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分别代表劳动者所得、资本所得和政府所得。从湖南GDP构成占比图可以看出,1995年以来,政府所得占比相对稳定,最低的1996年为10.5%,最高的2009年占比为15%;劳动者所得和资本所得变化较大,劳动者所得整体呈下降趋势,近三年略有回升,其占比由1995年的69.4%下降至2005年的45.1%2009年为50.2%;资本所得在2003年后得以跃升,2005年达到最高值29%,以后一直维持在25%左右。

  (三)居民收入对工资性收入的过多依赖造成收入总体增速较慢

  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自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2009年湖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59.5%,财产性收入仅占2.8%,经营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占11.6%26.1%;农村居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分别占45.5%46%,财产性收入仅占1.7%,转移性收入占6.9%。工资性收入虽然占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大份额,但由于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缺失话语权,以及收入分配体制的失衡,使得劳动者报酬未能与劳动生产率或劳动贡献率同步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常年保持在较低水平,并长期得不到提高,从而使居民收入增长水平相对较低。2009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6.7%,比全部收入增速低2.4个百分点。

  (四)就业人数增长缓慢影响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扩大就业是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加快经济增长是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就业弹性呈现下降。就业弹性是经济增长每变化一个百分点所对应的就业数量变化的百分比。2009年,湖南就业弹性为0.047,比2005年下降了0.073,也就是与2005年相比GDP每增长1%,就业少增加了0.073%。而从就业与居民收入的关系看,当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时,增加就业势必引起全社会劳动者报酬总量的增加,从而引起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加。从就业人数增量及增加就业引起的居民人均收入增量图可以看出,2001年以来,湖南增加就业导致居民人均收入增加的作用越来越大,2007年达到119.4元;而2000年由于就业人数减少导致居民人均收入减少23.8元,当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仅增长6.9%2.3%,均为近十年来最低。因此,就业弹性下降,影响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五)民间投资比重偏低,造成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缓慢

  民间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归投资者所有,其中个体经济部分最直接地影响居民收入的经营性收入。湖南个体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00年的26.4%下降到2003年的16.1%,再逐步回升到2009年的24.4%。从城乡个体投资占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看,2000年至2003年变化较小,城镇比重约占70%,农村约占30%2003年后城镇占比逐渐上升而农村比重逐步下降,2009年城镇占75.9%,农村占24.1%。投资格局的改变在经营性收入占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中得以体现。2000年至2003年均呈小幅上升趋势,而2003年后出现明显分化,城镇占比逐步走高,农村占比明显下降。城镇占比由2005年的9.2%上升至2009年的11.6%;而农村占比由55%下降至46%

  三、对策建议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关键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质量型、效益型的经济增长之路,并注重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真正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要将经济增长方式从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转变到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适当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尽可能降低政府公务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使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民生。要严格限制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严厉禁止为招商引资而只保护企业利益不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发展第三产业来吸纳第二产业中由于实行集约化生产而减少的劳动力,吸纳第一产业集约化发展所富余的劳动力。要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大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形成和完善与城市化发展相协调的制度,尽快让农民工市民化。

  (二)积极扩大就业,夯实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一是要鼓励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活动,建立创业型示范区、观摩点,形成创业氛围,示范引导创业;组织实施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提高创业培训实效;组织开展创业孵化服务活动,促进创业者创业成功。二是要围绕建设项目、大企业扩大就业。要增加实体项目投资、扩大民间投资,并降低土地、行政管理等建设成本,增加的投资主要用于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形成投资带动就业、增加收入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提高进城农民工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鼓励大企业创办社会培训机构,引导、鼓励大企业与培训机构合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力度,提高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要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机制,切实提高农业种养效益,确保农业、农民双增收。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对符合条件未参保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要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适时提高失业保险标准,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水平,所有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四)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促进劳动者收入与政府、企业等收入协调增长。确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比例,建立居民收入与政府、企业所得协调增长的机制,改变占有资本、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政府和企业在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得的比重、增速远高于劳动者报酬的现状。调整和完善促进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领域的分配秩序,通过征收资源税、补偿税等措施消除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尽可能消除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行政性垄断国企的利润分配。出台《工资条例》,保障职工工资稳定增长,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五)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步关联机制。从“转方式、调结构”的高度出发,以人为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加民生领域、扩大就业的投入。加快推进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企业离退休金标准等,使其近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构建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良性机制。

承办: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执笔:彭  刚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