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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湖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决策咨询报告72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12-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解决民生之本、构建和谐湖南的基础工程狠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省就业规模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一、劳动就业成效显著

  1.就业规模扩大。2009年,全省从业人员3935.21万人,比2005年增加133.73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0.9%

  1)就业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一直将就业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积极促进就业。2005-2009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57.56万人、62.56万人、65.01万人、76.06万人和60.3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别为34.22万人、34.57万人、35.50万人、34.35万人和32.27万人;对零就业家庭实现即时援助、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实现了控制目标。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促就业。十一五期间,湖南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范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加强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开展各类促就业活动,例如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专场招聘活动2130场,进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用人单位3.8万家,提供空岗信息86.44万个;进场求职登记人数120.38万人,职业介绍成功34.85万人(其中,失业人员30.05万人),介绍成功率28.9%

  3)创业带动就业,效果良好。创业是就业之源。十一五期间,湖南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通过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创业的服务体系、努力拓宽初创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推动全民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2009年起,省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出台一系列引导和扶助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国土、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和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门槛,引导劳动者回乡创业。2009年,全省新登记注册各类企业3.3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3.04万户,个体工商户26.5万户;截至20103月,全省返乡农民工有近30万人自主创业,建起10万多个民营企业,吸纳110万人就业。

  2.就业结构逐步合理。十一五期间,湖南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1)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增长较快。产业部门作为就业的载体,其结构变化会引起就业的变动。十一五期间,湖南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16.739.643.7调整为200915.143.541.4,三次产业比重的排序由三二一变为二三一。产业间的就业人数发生了变化,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持续稳定下降,2009年为1693.05万人,比2005年减少153.85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稳步增加,2009年为896.57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2.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较快,2009年为1345.59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4.3%

  2)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阵营。十一五期间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形成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阵营。2009年,全省第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1964.58万人,比2005年增加348.87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5.0%;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87.6%,比2005年提高4.9个百分点。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稳步增长,劳务经济发展较快。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省将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大与广东等劳务输入大省的劳务合作,陆续开展实施阳光工程、湘西地区技能培训扶贫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项目,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和多层次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使农村劳动力逐渐由体力型技能型转变。2009全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 1210.3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961.80亿元,人均年务工收入7947元;2005年相比,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298.10万人,年均增长7.3%;劳务收入增加371.80亿元,年均增长13.0%;人均劳务收入增加1479元,年均增长5.3%

  3.劳动者就业质量得到提高

  1)劳动者收入增加。湖南每年发布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利益。2009,全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下线为4%,增长上线为12%;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6档,最低500元,最高66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有6档,最低5元,最高7.5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284元,比2005年高11625元。

  2)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湖南在2006年启动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政府各部门共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机制,2006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3.3万份。此后,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合同已经成为规范劳资关系的基本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2009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5%,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8%,外商投资企业为99.1%,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为98.8%

  3)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社会保险能切实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湖南通过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推动保险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2009年,湖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79.07万人、1831.93万人、392.01万人、472.08万人和502.43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加40.11万人、332.15万人、2.33万人、61.02万人和63.11万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作用日益加强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在维护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湖南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各类人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所有城乡地区。

  1.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十一五期间,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步发展,参保人数逐年提高。2009年末,参保人数209.89万人,比2005年增加55.63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加13.9万人。

  2)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2005年,国务院出台《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湖南结合实践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全省境内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2009年末,全省参保企业45666户,参保人员475.46万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6554户、106.31万人。

  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跨省转移。原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都只能转个人账户部分,且转移的手续非常麻烦,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权益。随着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最多45天就可办理好相关手续,保障了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

  4)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养儿防老是农村居民保障晚年生活的主要方式,2009年起,湖南在长沙县、株洲县、耒阳市等14个县市区开展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老人们减少了后顾之忧,同时也减轻了他们子女的负担,使得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2.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湖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断推进,参保人数逐年提高。2009年末,全省参保人数746.40万人,比2005年增加243.05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加60.8万人,年均增长10.4%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全省,惠及城镇居民。为了让城镇居民病有所医,湖南于2007年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08年,试点范围扩大,覆盖全省14个市州,惠及广大城镇居民。2009年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85.53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的36.4%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开展,极大的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从2005年的14个,逐年增加,2008年达到102个,覆盖全省所有的农业县市区。

  3.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扎实推进

  2009年末,全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72.08万人和502.43万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44.08万人和252.43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率分别是20.0%19.1%。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92.01万人,比2005年增加9.34万人,年均增长0.6%

  4.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2005年,湖南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决定18个部门为救助体系建设的成员单位,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携手合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出台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等相关制度,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全省城乡地区。2009年,全省社会救济总人数510.3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7.1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62.7万人,2005-2009年,年均增长分别为10.0%1.9%34.1%

承办: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执笔:廖闻菲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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