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湖南“家底”知多少

—2010年湖南国民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75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1-12-0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如何,不仅要看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年生产出多少GDP,同时要看它最终积累的财富。国民资产负债核算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资产的存量为对象的核算,它反映某一特定时点上机构部门及国民经济总体所拥有的财力、物力的历史积累和与之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产负债总规模及结构、经济实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能力。本文利用已编制的国民资产负债表对湖南省资产负债的规模、结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力求揭示基本的省情省力,摸清家底,了解湖南国民财产和经济实力,为盘活资产存量,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促进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资产负债总量及分布主要特征分析

  (一)资产的增长与GDP基本保持同步,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2010年末,湖南总资产为73648.83亿元,净资产为36117.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总资产为11.35万元,人均净资产为5.57万元。湖南资产总量不及河南、湖北,在中部位居第32010年末资产总量相当于河南的66%,湖北的84%,但差距在缩小,与2000年比较,分别缩小1520个百分点。2010年湖南人均总资产在中部居第4,比湖北、安徽和河南分别少3.941.00.47万元,比2000年后移1位。从增长来看,20012010年,湖南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年均增长16.0  %15.4 %,人均总资产和人均净资产分别年均增长16.1%15.6%,而同期按当年价计算的GDP年均增长16.3%,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水平,资产的增长与GDP基本保持了同步增长。2010年末,湖南负债总规模达37531.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这说明每100元资产当中有51元是举债所得,另有49元是自有财产,资产负债率比2000年的48.5%上升了2.5个百分点。

  (二)金融资产增长明显快于非金融资产,在国民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

  2010年末,湖南全社会非金融资产为30906.58亿元,占资产总量的42%;金融资产为42742.25亿元,占资产总量的比重是58% 2001—2010年,湖南金融资产增长明显快于非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年均增长18.8%,比非金融资产快5.7个百分点,带来金融资产在国民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十年间提高了8.1个百分点。这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金融手段和金融产品的衍生,经济发展对金融交易活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金融资产扩张较快。

  (三)非金融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和存货比重下降,而其他非金融资产比重上升

  非金融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存货和其他非金融资产三个部分组成。2010年末湖南非金融资产中,固定资产为23570.98亿元,占76.3%;存货为4780.54亿元,占15.5%;其他非金融资产为2555.06亿元,占8.2%2000-2010年,湖南省固定资产(净值)年均增长13.0%,存货年均增长11.2%,其他非金融资产年均增长19.2%。由于其他非金融资产增长远高于固定资产和存货,造成固定资产和存货比重下降,而其他非金融资产比重上升,2010固定资产和存货占非金融资产比重比2000分别下降0.52.8个百分点,而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其他非金融资产比重上升了3.3个百分点。

  (四)金融资产中通货和贷款所占的比重下降;而存款和股票及其它股权所占的比重明显上升

  金融资产包括国内和国(区)外金融资产两部分,2010年湖南国内金融资产占金融资产的98.4%。当年国内金融资产中,通货1336.65亿元,占国内金融资产的3.2%;存款16643.27亿元,占39.6%;贷款11521.67亿元,占27.4%;股票及其它股权4389.65亿元,占10.4%;证券(不含股票)816.52亿元,占1.9%;保险准备金1606.07亿元,占3.8%;其它5763.22亿元,占13.7%。其中,通货和贷款所占的比重下降,分别下降2.47.5个百分点;而存款和股票及其它股权所占的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3.55.9个百分点。2001—2010年湖南存款年均增速达到19.7%,贷款的年均增速15.8%,存款增长明显快于贷款。

  (五)国有资产比重呈上升趋势,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

  2010年末湖南国有单位资产总量达到34501.07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国有资产总量占全省资产总量的比重为46.8%,与2009年和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2.87.3个百分点,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中国有资产比重为64.0%,分别比2009年和2000年上升5 11.6年百分点。这说明经济领域出现国进民退趋势,目前国有部门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仍处于主导地位。

  二、机构部门的资产与负债分析

  资产负债核算将国内机构单位划分为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居民住户部门四部分。2000年以来湖南省资产总量和质量得到提升,企业、政府和个人的财产都大幅度增长,存量资产在四部门的分布和发展各显特色:

  (一)非金融企业部门资产规模最大,负债有所下降

  非金融企业部门是指由主要从事市场货物生产和提供非金融市场服务的所有常住非金融法人企业组成的集合。非金融企业作为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主体,处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地位,决定了非金融企业庞大的资产规模。

  2010年湖南省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产为26314.84亿元,是2000年的3.96倍。非金融企业资产占总资产的35.2%,是资产规模最大的部门。从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产总量和结构看,非金融资产16518.33亿元,占非金融总资产的53.4%;金融资产9796.51亿元,占金融总资产的22.9%。非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结构比为62.8:37.2,与2009年相比,非金融资产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

  非金融企业部门负债有所下降,2010年负债总额达14998.64亿元,占总负债的40.0%,比2009年下降4.8个百分点。2010年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产负债率达57.0%,比2009年下降6.2个百分点,比2000年下降9.8个百分点。

  (二)金融机构部门的金融资产占比稳中有升,负债率不断上升

  金融机构部门是指由主要从事金融媒介以及与金融媒介密切相关的辅助金融活动的所有常住单位组成的集合。2010年年末湖南省金融机构部门的资产为16601.16亿元,2000年的4.8倍。金融机构占总资产的22.5%,比2000年上升1.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部门的资产以金融资产为主,占比为97.7%,比2009年和2000年分别提高0.2个百分点和4.0个百分点。

  2010年金融机构部门负债为18499.78亿元,资产负债率比2009年上升3.0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17.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资产增长明显不及负债增长,主要是金融机构中作为负债的存款增长速度远高于作为资产的贷款增长速度。

  (三)政府部门的资产规模最小,负债率上升较快

  政府部门是指由各种行政单位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组成的集合。2010年末湖南省政府部门所拥有的资产总量为5920.45亿元,是2000年的6.6倍,政府资产的增长远远高于其他部门。政府资产占总资产的8.1%,2000年上升2.8个百分点。资产规模最小,仅为非金融企业五分之一。其中非金融资产为2929.94亿元,占49.5%;金融资产为2990.51亿元,占50.5%

  2010年末政府部门负债达到2405.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上升到40.6%,比2000年上升23.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投入逐渐加大,财政借款由2000年末的149.39亿元上升到2010年末的1359.72亿元,年均增速达24.7%。社保基金占比提高,2010年湖南社保基金占整个政府负债的四分之一,达到601.43亿元,比上年增加157.5亿元。

  (四)住户部门资产比重呈下降趋势

  住户部门是指由所有常住居民户组成的集合,包括城镇常住居民户、农村常住居民户和城乡个体经营者。2010年末湖南住户部门的资产总量为24812.38亿元,是20004.3倍;占全省总资产的33.7%,资产规模位居第二,但与2009年和2000相比,比重分别下降了1.30.6个百分点。分资产类型看,非金融资产11078.32亿元,占全部非金融资产的35.8%;金融资产13734.06亿元,占全部金融资产的32.1%。非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结构比为44.655.4,与2009年相比,非金融资产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

  2010年末居民住户部门负债总量达1627.55亿元,是2000年的6倍。主要由于近年来居民个人消费贷款的大幅增长。2010年湖南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达到1405.87亿元,2000年的21倍。2010年末住户部门的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之后,向社会净提供资金23184.83亿元,占到全社会净资产的64.2%,是社会资金的最大供给部门,同时是资产负债率最低的部门,2010年住户部门资产负债率仅6.6%,比2000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三、资产负债核算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机构存贷差持续扩大,贷存比不断下降

  从表三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存贷差(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之差)持续扩大。20012010年湖南金融机构年度贷款增加额均低于年度存款增加额,除个别年份外贷款增速慢于存款增速。 2001—2010年全省贷款年均增速为17.0%,比存款增速低2.2个百分点。银行贷存比(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呈不断下降趋势,2010年末金融机构贷存比69.2%,比2001年下降14.2个百分点,贷存比的扩大说明湖南吸收存款能力的增强,但本地实际掌握的金融资源的能力有所降低,本地的金融资源通过拆借等渠道,使资金流向其他地区,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度有所减弱。

  (二)资产净值和人均资产偏小

  资产净值通常称作国民财富,直接反映家底状况。近几年湖南在中部崛起战略的引领下,GDP总量从2000年的3551.49亿元提高到201016037.96亿元,位居全国第十位。但是国民财富总量偏小,2010年末湖南省内资产净值36117.8亿元,在中部位居三,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差距甚远,只相当于上海的45.5% ,广东的26.7%。从人均的情况来看,人均总资产偏小,人均财富依然偏低。2008年湖南人均总资产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少11.47万元/人,只相当于浙江的三分之一。

  (三)居民投资渠道相对单一

  由于受股市和基金持续低迷、房地产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城乡居民投资渠道狭窄,持币观望增多,同时一些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也间接导致存款增加。2010年末居民住户部门的全部金融资产中,存款达9060.04亿元,占66 %,而购买股票、债券和保险金三项合计只占26%居民的投资渠道主要集中于存款这一间接投资形式,而其他直接投资形式较少。当前如何培育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使住户部门越来越多的结余资金能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作为资金短缺部门的企业也能通过合适的融资渠道筹集到资金,从而带动民间资本直接进入投资领域,成为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十二五时期,湖南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大自主创新,努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要注重提升资产的质量,提高国民财富在经济发展中的再造血的能力。

  (一)积极培育资本市场,加速资本向企业个人流动

  一是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随着湖南经济的快速发展,巨大的融资需求将有很大一部分要依靠资本市场来满足。特别在国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和世界性资金流动过剩的情况下,客观上需要培育一个功能齐备、运作规范、规模不断扩大、效率不断提高的资本市场。为此各级政府要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法制环境、成熟规范的服务环境、开明开放的人文环境,为湖南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加速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居民对经济发展的参与度,让居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努力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在工业强省战略的带动下,一方面应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好节能降耗,最大限度盘活自身的存量资产。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以高新技术、先进生产工艺、高产品附加值来消化生产、融资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是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信贷体制。金融机构应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和资金投放,创新信贷体制。加大信贷资金对社会薄弱环节、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型产业、产业转移方面的支持,从源头保证资金更多流入实体经济。积极拓展消费金融供给渠道,开发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多样化消费融资需求的满足。继续落实房地产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合理满足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地产开发贷款,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融资需求。

  (二)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比例

  一是提高居民收入,提高就业水平。居民住户部门是全社会财富最主要的提供者,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比例是实现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湖南应正确处理好收入与通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收入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从大力发展高端行业入手,着力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努力实现发展模式由高增长-低收入-低消费高增长-高收入-适度消费的转变;利用财政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促进就业办法,实施就业援助,设立创业扶持资金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提高就业水平;同时努力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积极推进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开放和金融工具的全面创新,吸收民资,激活存量资产,带来流量收入。

  二是加大民生保障支出力度,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十二五期间,湖南要继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宗旨,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支持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承办:核算处
执笔:邓  樱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