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开局之年湖南省为民办实事工作全面超额完成
(决策咨询报告02期)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注重民生,始终将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制定出台了《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执政为民,齐心协力,努力克服历史罕见的严重干旱和局部山洪灾害,克服能源紧缺、资金紧张、通货膨胀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确保了9个方面32件为民办实事工作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
一、全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2011年,湖南省为民办实事共投入各类资金543.18亿元,其中,中央投入222.32亿元,省级投入91.43亿元,市县投入111.99亿元,其他投入117.44亿元。全省32件实事38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个项目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11年,全省改造县乡公路329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4.5%;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1702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6.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76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建和改造行政村配电网200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二)城乡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2011年,全省改造农村危房113423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3.6%;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20495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5%;新增廉租房115372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4.2%。
(三)城乡技能培训与就业人数不断增加。2011年,全省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49.5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移民实用技术与就业技能培训6775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5.5%;城镇新增就业71.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3%;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82.6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
(四)教育、文化设施不断改善。2011年,全省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建设市州特殊教育中心学校14所;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1058个,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农家书屋工程1981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47.7%。
(五)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6.2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6%;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县市区达115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7.5%;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3.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0%;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实现100%全免。
(六)城乡救助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1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为185元,超过年度目标任务17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为70元,超过年度目标任务5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556元,超过年度目标任务56元。
(七)生活环境逐步改善。2011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19.61万农民饮水问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8%;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0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0%;新建农村沼气池131661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7%。
二、全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始终将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在年初制定出台了《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湘办发〔2011〕4号)。各省直责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从方案制定、力量配备、措施落实到进度安排环环紧扣。各级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了省、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期,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二)强化思想认识,狠抓氛围营造。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各责任单位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保障与改善湖南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点和落脚点,精心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公正,保持全省社会稳定。各级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电台、政务公开栏、宣传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为民办实事的热情,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政策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强化规范化管理,狠抓工作质量。为把实事办实、办好,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提升工作质量,省直各责任单位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加强工程监管。对省为民办实事涉及的工程,一律按有关政策进行招、投标,选择了实力强、信誉好的业主承建,杜绝了暗箱操作,有效防范了腐败工程、豆腐渣工程。同时,委托有资信的监理部门对省为民办实事相关建设工程进行全程跟踪质量监理检查,严格质量验收。另一方面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大额资金审批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的足额合理使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机制,狠抓工作实效。省直各责任单位坚持日常督查督办制度,把平时检查和重点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对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的,及时通报,重点督办;坚持重点问题重点调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问题重点解决。
(五)强化项目公示制度,狠抓实事透明度。全省每个市县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均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各级各责任单位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坚决杜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实的现象出现,确保实事办实,人民群众满意。各地公示时间群众无异议,起到了监督和宣传的双重效果,增强了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透明度。
(六)强化后续管理,狠抓长效机制。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日益重要,在开展实事工程建设的同时,全省进一步规范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后续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管理,确保实事项目持久发挥效用,各有关责任单位狠抓实事项目的日常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为民服务的功能,在财力上全力保障实事项目的投入,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实事项目建设,使实事工程建设资金得到充足保障,确保实事工作良好的运行,使实事工作达到了办成一件、巩固一件、发挥效益一件的目标。
三、为民办实事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1年,全省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各级各责任单位以及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任务,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关注。
(一)一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少数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计划下达较迟,资金到位较慢。一是部分省级配套资金没有足额到位,且下达较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计划下达较迟,资金到位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二是目前全省正处于财政省管县改革阶段,部分市州不再下拨或大幅缩减配套资金。农村沼气池、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许多项目,需要市县大量配套资金,大部分县市无法配套,贫困地区更加突出。
(二)为民办实事工作已开展八年多,已建成好的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有待加强。有些责任部门对实事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个别项目因管理不到位或年久失修而无法发挥最佳效益。尤其是多年前实施的实事项目由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制约,一些项目的日常维护、养护问题已日益突出,后续管理难度增大,难以发挥实事项目的最佳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省委、省政府从2004年以来每年集中精力为民办几件扎扎实实的实事,对于树立各级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各级各责任单位应进一步统一思想,通力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省直各责任单位应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实事检查机制,经常深入实事项目现场,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尽快解决。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科学的工作措施,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好工作任务,落实专门班子和人员抓好这项工作,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级各责任单位应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各级财政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为民办实事的投入,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着重解决当前群众最迫切、呼声最高的民生问题。为民办实事不仅是各级政府执政的重要内容,更是惠泽民生的民心工程,应长期坚持下去。各新闻媒体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考虑到大部分地方财力紧张的现状,在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设置上,应主要着重解决一些当前最迫切、最普遍、群众呼声最高的问题,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如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电网改造等项目。
(三)进一步突出具体指标任务的上下结合和可操作性,减少中间管理层。省直各责任单位应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在下达指标任务时应上下统一,不应出现一个系统既有指令性任务,又有指导性任务,造成年底市县各单位无法验收。有些部门下达的指标,涉及到下属几个副处级单位,有的甚至不是一个系统,造成衔接脱钩、管理脱节,项目督导迟迟不能到位。建议项目计划直接下到承办单位,其责任落实到承办单位,减少中间管理层。
(四)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发挥实事效益最大化。建议省委、省政府尽早、尽快研究后续管理办法,出台实事项目后续管理政策,从制度规定上解决人、财、物等方面后续投入问题。各级各责任单位应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后续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把对已办实事的后续管理与完成当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凡后续管理涉及到的其它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让实事更实,让老百姓持续享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承办:设管处
执笔:蔺 蓉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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