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56期)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南继续推进妇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促进妇女儿童各领域健康发展。监测情况表明,在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明建设以及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在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加强权益保护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2011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基本情况
(一)城乡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启动实施妇女病免费检查。为消除妇女常见疾病的困扰,全省启动实施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完成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2011年完成农村妇女病检查人数290.53万人,增加57.59万人,增长24.72%,占计划任务总量的26.6%。与此同时,全面启动实施了孕产妇叶酸增补、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项目。孕产妇叶酸服用率达91.3%,比上年提高33.1个百分点。孕产妇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为79.97%和94.0%,有效控制了孕产妇疾病感染和传播途径。全年有87.8万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检出率为0.02%,使患者得到提前干预治疗。二是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全省儿童疾病预防接种率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乙肝、流脑和乙脑疫苗等疫苗计划免疫接种率都保持在99%以上。从2004年起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5岁以下儿童肺炎死亡率下降0.26个千分点;15岁及以下儿童结核病登记率下降0.21个百分点。三是城乡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下降。2011年,城乡孕产妇死亡率分别减少10.86/10万和6.49/10万,下降41.41%和24.09%;城乡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1.05‰和0.92‰,下降16.06%和11.87%;城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34‰和9.99‰,下降14.29%和12.06%。四是参与健身人数增加。2011年,经常参加健身训练的女性50.22万人,增加2.27万人,增长4.73%。全年参加全民体育锻炼和项目活动的女性人数1159.2万人,增加61.7万人,增长5.62%。
(二)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性别差异趋向平衡。一是学前教育发展较快。2011年,全省有幼儿园9488所,增加1659所,增长21.19%。在园幼儿163.7万人,女童75.9万人,分别增加21.79万人和11.05万人,增长13.31%和17.04%。学前一年受教育率53.9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6.11%,其中女童67.7%,分别提高8.59个和9.84个百分点。二是义务教育稳步提高。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490.32万人,新增11.16万人,增长2.33%,小学六年巩固率97.11%,女生97.01%。普通初中在校生216.34万人,女生101.65万人,分别增加1.42万人和0.71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0.68%,其中女生110.27%,初中三年巩固率96.35%,其中女生96.7%;初中毕业女生年升学率87.74%(不含技工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9%。全省特教学校在校生12673人,其中,女生4129人。三是普通中、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女生48.95万人,占在校生人数的48.3%,性别差异比例由上年的4.1%下降到3.4%,下降0.7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3.65%,女生82.86%。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在校女生分别为106.79万人和54.18万人,增加2.07万人和0.97万人,增长1.98%和1.82%,占比女生为50.74%。在校研究生6.01万人,女生2.90万人,分别增加0.39万人和0.23万人,增长6.94%和8.61%,其中女生占比为48.25%,提高0.74个百分点。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和在校女生分别为22.17万人和10.88万人,增加1.13万人和0.86万人,增长5.37%和8.58%,增幅女生高出3.21个百分点。
(三)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权益得到保障。一是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不断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69.56亿元,增长12.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88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44元,增长1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67元,增长1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二是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2011年,全省妇女从业人数1762.2万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比重为44.0%。城镇妇女就业人数619.92万人,增加54.32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女性181.5万人,增加11.3万人,增长6.64%;其他个体工商户女性经营者52.8万人,增加13.96万人,增长35.94%。全年完成城乡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20500人次,按比例安排残疾妇女就业1.2万人,城乡残疾妇女在业率分别为75.3%和75.0%。三是权益保护力度加大。2011年,全省执行了《女职工四期、禁忌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36029家,增加5902家,增长19.59%,占企业总数的30.77%。全年查处有关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案件103起,增加40起,增长63.49%。四是扶贫取得较大进展。2011年,省财政用于扶贫方面的投入20361万元,增加1695万元,增长9.08%。全年完成贫困地区登记造册扶贫对象60.1万户,帮扶项目20万个。当年参加科技培训的妇女13万余人,安排贫困妇女就业4.6万人。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780个,发展女科技示范户3450户。组织引导贫困妇女劳务输出141万人,增加26万人,增长18.44%。
(四)女干部人数增加,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数量增加。2011年,全省女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的21.69%,提高0.25个百分点。在女干部队伍中,有女市委书记1人,女市长2人,提前实现市州级至少配备一名女正职领导干部的目标;45岁及以下厅局级、35岁及以下县处级年轻女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人数的15.33%和36.82%。全省有女乡镇党委书记147人,女乡镇长177人,分别占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总数的6.90%和8.33%。二是政治参与程度提高。2011年,省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为132人和144人,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数的17.14%和19.23%。市、县两级人大女代表分别为872人和6303人,占代表人数的14.70%和22.6%;市、县两级政协女委员分别为1134人和5606人,占委员人数的21.59%和20.9%。三是班子配备率占较大比例。在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省级党委多年来一直保持配备一名以上女干部。2011年,市(州)和县(市、区)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2.86%、78.57%和97.54%、77.88%。省市县三级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44.90%、55.53%和63.9%,基本占一半以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分别占27.07%和41.87%,其中女村委会主任6815人,占村委会主任人数的16.01%。
(五)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能力和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救助保障体系日益完善。2011年,全省拥有各种收养性福利事业单位2728个,增加93个,增长3.53%;拥有福利床位14.65万张,增加0.98万张,收养人数12.3万人;儿童福利机构10个,收养孤儿0.62万人。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0个,全部覆盖14个市州,全年救助流浪儿童21149人,增加10783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145.1万人和260.6万人。五保对象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556元和3508元,集中供养率达25%,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11年,企业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人数依次为454.57万人、363.18万人、292.32万人、247.83万人和197.63万人,分别增加22.68万人、5.58万人、54.97万人、5.35万人和13.86万人,增长5.25%、1.56%、23.16%、2.21%和7.54%。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铺开,登记参保人数2733.8万人。三是助残取得新成效。2011年,在全省实施以残疾妇女儿童为帮扶对象的重点项目中,有22.6万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62个,有4250名残疾妇女儿童享受托养服务。继续实施贫困妇女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重症精神病防治、假肢装配等重点康复项目,全年完成白内障手术1.5万余人,安装假肢1235人,肢体训练2450人,配用助视器2236人。完成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1498人,康复率达12.7%,提高0.4个百分点。
(六)妇女儿童生存和学习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一是自然环境不断改善。2011年,全省有林地面积1018.6万公顷,增加15.2万公顷,增长1.51%;森林覆盖率达57.13%,提高0.12个百分点。有自然保护区119个,总面积达134.51万公顷,增加1.05万公顷,增长0.79%。设市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51872公顷,增加3474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6.84%,提高0.2个百分点。与上年比较,城市污水集中处里率65.04%,提高5.9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6.35%,提高7.36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为90.49%和65.94%,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为74.0%,提高4.1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22%。二是生活消费品质量不断提高。2011年,实施打击涉及妇女儿童饮食用品专项行动4次,查处有关案件162起,捣毁制作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197个。抽查有关妇女儿童产品、饮食用品等49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0.2%;其他有关儿童食品、玩具、产品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和儿童大型游乐设施定检合格率均达到100%。2011年,全省有绿色食品生产基地55个,增加2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430个,总面积388万亩,“无公害”蔬菜年产量达970万吨,增加657.4万吨,增长210.3%。三是文化学习环境更加优化。2011年,全省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3个,全年巡回演出18684场次,观众1399.1万人次。拥有文化馆14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85个,少儿图书馆6个,藏书量达1293千册。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2.61%和96.82%,提高0.62个和0.39个百分点。全年出版发行各类少儿图书1283种,增加321种,增长33.37%,总印量1724.9万册,增加319.44万册,增长22.73%;出版发行各种少儿期刊9种,总印量5700.1万册;出版发行录像带、唱片、CD、VCD、DVD等各种制品2083.57万张(盒),极大地丰富了文化学习市场。
(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侵权案件大幅下降。一是权益保护机构不断完善。2011年,全省已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365个,建立家暴救助(庇护)机构82个,少年法庭11个。全年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7602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75件。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6896人,占受援助人数的26.9%,未成年人2647人,占10.33%。以妇联系统接待婚姻家庭信访(电)12188人次,其中涉及家庭暴力3556人次,家暴救助(庇护)机构救助妇女1208人次。二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2011年,立各种刑事案件24.4万起,破6.25万起,破案率为25.61%。其中破获强奸案件664起,减少118起,下降15.1%;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卖淫案件427起,减少150起,下降26.0%;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9起,下降30.36%,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37人,其中儿童15人。全省未成年人罪犯占罪犯人数的比例由上年的4.27%下降到3.73%,下降0.54个百分点。当年登记在册未成年女性吸毒人数占未成年人吸毒人数的比重由上年的62.07%下降到44.15%,下降17.92个百分点。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全部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比重由上年的5.86%下降到5.12%,下降0.74个百分点。
二、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
2011年新《规划》实施情况表明,涉及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等领域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取得了较大进展,其中部分规划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但由于受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制约因素的影响,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
(一)妇女艾滋病、性病病例明显增加。在《新规划》的妇女与健康领域中,明确提出了妇女艾滋病感染率、性病感染率得到较好控制。但从2011年报告的女性艾滋病、性病感染情况看,艾滋病感染例数有所增加,但不是太明显,而性病感染病例则在上年出现较大反弹的基础上又有新提高,首次突破万例关。2011年报告的妇女性病病例由上年的9331例上升到11494例,增加2163例,增长23.18%,增幅较大;妇女占当年报告性病例数的比重也由上年的51.73%上升到60.26%,提高8.53个百分点。可见妇女性病病例明显高于男性的同时,其发展趋势在不断升高。
(二)出生缺陷发生率又在升高。近年来,全省针对“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辅助措施。其中婚检率2011年已经达到68.41%,农村达71.91%,基本恢复到正常发展的运行轨道;另外实施叶酸增补项目,2011年孕产妇叶酸服用率从上年的58.24%提高到91.3%,升幅较大,达33.06个百分点。但控制出生缺陷的效果不大。2011年,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上年的187.28/万上升到227.81/万,升高40.53/万,距离控制目标甚远。
(三)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有待提高。2011年,在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省级政府没有配备女干部。14个市(州)配备女干部的分别只有13个和11个;122个县(市、区)配备女干部的分别只有119个和95个,没有全部实现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的规划目标。
(四)指标缺口增多,数据变化较大。2011年,既是《新规划》启动实施年,也是监测统计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由于《新规划》中许多目标不能与部门年报资料相匹配,以及个别特殊目标的出现,致使监测统计指标缺乏数据支持,造成数据空缺。又因为人口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原来一直沿用的年末户籍分年龄、性别人口数据没有了,改用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来推算分年龄、性别人口情况,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有关人口统计指标数据都出现了较大变化,不能与历史资料相衔接。
三、妇女儿童发展对策与建议
为加快推进《新规划》目标的实现,巩固两个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妇女艾滋病性病蔓延。在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加强预防艾滋病、性病发生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迫切任务。因此,要从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身体健康水平的高度来加以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首先要不断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技术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检测和医治能力,控制病情传播途径。其次要不断加强对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性病知识知晓率,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及相关人员的监管力度,逐步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艾滋病、性病的侵害与传播。
(二)加大监控措施,控制婴儿出生缺陷率发生。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不仅给提高人口素质、未来人才资源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也是降低家庭生活质量,造成家庭精神苦恼与经济负担的主要因素。因此,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既是人才发展的需要,也是家庭幸福的需要。一方面要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育龄妇女的保健和孕期生活常识方面的技术指导,尤其是对流动人口及其相关人员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指导,不断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逐步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三)提高妇女政治参与比例,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一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家要把培养和配备女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各级要把女干部的培养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引导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加强对部门的协调沟通与技术指导。随着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启动实施,妇女儿童的监测统计工作将逐步进入常态化,由此而带来统计工作上的、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会经常出现。因此,一方面要加强纵向联系,及时反映情况,取得上级部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横向的协调与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测统计工作,在统计工作方法上,专业技术指导上加强双方的学习、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监测统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一是要认真搞好监测统计指标的调整,以确保新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二是要加强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相支持配合,确保新一轮监测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承办:社科处 执笔:刘家奇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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