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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普”资料看湖南女性受教育状况

(决策咨询报告77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2-11-0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女性的文化教育素质与女性发展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女性的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进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本文基于人口普查资料,十年来湖南省女性人口受教育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变化与特点,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高学历人数大幅增加,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

  (一)受教育人口增加,所占比重提高。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省6岁及以上女性人口2967.02万人,其中受教育人口2821.92万人,占95.11%,比2000年提高4.67个百分点。从受教育程度来看,未受教育人口145.10万人,比2000年减少127.92万人,下降46.85%。受教育人口中,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916.54万人,比2000年减少298.52万人,下降24.57%;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为443.95万人,增加154.93万人,增长53.61%;具有大学专科受教育程度的为147.29万人,增加97.60万人,增长196.42%;具有大学本科受教育程度的为72.53万人,增加56.68万人,增长357.78%;具有研究生受教育程度的为4.80万人,增加4.16万人,增长649.24%

1 20002010年湖南省6岁及以上女性人口受教育情况

 

 

 

 

 

 

 

 

单位:万人、%

指标

合计

未上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

不同受教育程度人口

2000

2854.58

273.03

1215.07

1011.29

289.02

49.69

15.84

0.64

2010

2967.02

145.10

916.54

1236.80

443.95

147.29

72.53

4.80

增减

112.44

-127.92

-298.52

225.51

154.93

97.60

56.68

4.16

增长

3.94

-46.85

-24.57

22.30

53.61

196.42

357.78

649.24

不同受教育人口构成

2000

100.00

9.56

42.57

35.43

10.12

1.74

0.56

0.02

2010

100.00

4.89

30.89

41.68

14.96

4.96

2.44

0.16

增减

 

-4.67

-11.67

6.26

4.84

3.22

1.89

0.14

  (二)每10万人口中具有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增加,小学受教育程度人口减少。2010年,全省每10万女性人口中,具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受教育程度人口分别为30269人、40845人、14661人、4864人、2395人、159人,与2000年相比,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减少7792人,下降20.47%,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增长速度最快的是研究生受教育程度人口,增长近7倍。

  (三)文盲人口减少,文盲率降低。2010年,全省女性文盲人口130.37万人,与2000年的224.51万人相比,减少94.14万人;文盲率由2000年的9.45%下降为2010年的4.89%,下降4.56个百分点。

  (四)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2010年,全省15岁及以上女性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06年,比2000年的7.33年提高1.73年,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初中文化水平。与男性比较来看,全省15岁及以上男性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7年,比2000年的8.23年提高1.14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提高幅度高于男性。此外,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为0.31年,差距较2000年的0.90有缩小。

  二、女性受教育方面的几大差异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湖南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有所改观,受教育人口增加,所占比重提高;每10万人口中具有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增加;文盲人口减少,文盲率降低;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与男性的差距缩减。这为湖南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也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人口素质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推动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受传统习俗、民族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湖南女性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仍需提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受教育程度在性别上存在较大差异。2010年,全省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中,接受小学及小学以上教育的人口性别比为108.03:100,其中,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性别比为92.04:100,接受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教育的人口性别比分别为: 110.04:100,128.26:100117.00:100131.72:100,139.68:100,随着学历的提高,男性多于女性的情况更明显。此外,从文盲人口来看,全省男性文盲45.06万人,占25.69%,女性130.37万人,占74.31%,与2000年相比,女性文盲人口占比虽然下降了1.81个百分点,但是占比超过70%,且女性文盲人口是男性的2.89倍。说明在受教育机会均等上,男女仍存在较大的不平等性。

  (二)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城乡间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城乡长期存在社会结构制度的二元性,使得城乡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有相当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必然反映在女性受教育程度上。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从分城乡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看,75.48%未上过学的女性人口分布在农村,随着教育层次的提高,城乡女性差距拉大,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女性人口中有74.94%生活在城镇。可见,女性受教育程度城乡间存在较大差距。

2 湖南省女性人口分城乡、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员比重

 

 

 

 

 

 

 

单位:%

 

未上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城市

7.19

10.83

16.05

36.09

51.42

69.61

85.58

集镇

17.33

20.43

23.94

32.16

30.84

21.71

9.59

农村

75.48

68.73

60.01

31.75

17.74

8.68

4.83

  (三)女性受教育程度在行业上存在较大差异。2010年,在湖南省各行业中,59.84%的女性从事农林牧渔业,其中,92.35%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2.69%的女性从事制造业,其中,75.39%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0.86%的女性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其中,82.15%为初高中文化程度。3.46%的女性从事住宿和餐饮业,其中,83.53%为初高中文化程度。5.31%的女性从事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却有64.12%人员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文化素质低的女性一般分布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从事体力劳动;文化素质高的女性多分布在第三产业,从事脑力劳动。不同职业所需的文化知识水平含量是有区别的,文化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女性就业。

3 湖南省女性人口分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员比重

 

 

 

 

 

 

 

单位:%

 

合计

未上
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

农、林、牧、渔业

100.00

4.14

36.29

51.91

7.06

0.51

0.08

0.00

采矿业

100.00

0.65

15.30

52.27

22.74

6.65

2.29

0.10

制造业

100.00

0.37

12.05

62.98

18.07

4.88

1.59

0.0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0.09

2.70

23.93

35.63

27.75

9.53

0.37

建筑业

100.00

0.60

17.15

59.98

13.52

6.10

2.57

0.0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0.00

0.46

8.15

44.47

29.79

12.94

4.02

0.1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00.00

0.21

3.21

25.39

32.28

26.58

11.53

0.79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0.29

8.27

53.06

29.09

7.52

1.73

0.04

住宿和餐饮业

100.00

0.34

10.01

59.03

24.50

5.04

1.04

0.03

金融业

100.00

0.06

1.32

13.05

29.20

36.56

19.02

0.79

房地产业

100.00

0.29

5.88

29.85

29.15

24.72

9.79

0.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0

0.32

4.42

27.76

28.56

25.94

12.25

0.7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00.00

0.05

3.64

21.89

24.10

27.58

19.62

3.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00

1.12

15.17

40.79

23.43

13.69

5.53

0.2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0.00

1.07

13.13

56.87

23.44

4.48

0.98

0.03

教育

100.00

0.07

1.25

9.03

21.07

36.09

28.89

3.5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0.00

0.13

1.70

11.20

27.35

42.78

15.61

1.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0.00

0.27

4.52

35.76

29.27

17.15

12.41

0.61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0.00

0.11

1.59

10.09

26.62

37.50

22.90

1.19

国际组织

100.00

0.00

0.00

28.57

28.57

28.57

14.29

0.00

  三、保障女性受教育权利,提高女性素质

  (一)为女性受教育创造良好氛围。首先,政府应该提高对女性教育的重视程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切实保障女性的受教育权利,使女性获得与男性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其次,要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舆论,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求学、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最后,大力培养和建设女性干部队伍。因为女性干部更容易理解、支持和帮助女性,更利于女性教育问题的解决。

  (二)为女性受教育创造必要条件。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女性接受各个层次教育提供条件,从而减缓女性受教育水平差异的扩大,提高女性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三)为女性受教育创造各种机会。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扫盲活动,有效地降低农村女性成人文盲率。二是以多种手段鼓励农村妇女学知识、学技术、学科学,依靠科技脱贫,依靠知识致富,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起骨干作用,在参与中提高自身的素质。三是消除妨碍女性接受教育的任何人为障碍。取消与性别有关的入学录取分数差异政策,积极开展升学指导工作,拓宽女学生择校择业的视野,优化女性人才的结构。四是积极发展适应妇女特点的成人教育。重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增加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使女性人力资源能有选择地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女性受教育程度和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

承办: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执笔:廖闻菲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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