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的概况及其启示
(决策咨询报告84期)
拉美主要指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包括墨西哥、中美洲、西印度群岛和南美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拉美地区是世界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困人口的红色高危区域。上世纪90年代以来,拉美各国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导致拉美国家收入差距的根本因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收入分配差距仍处在警戒线以上。中国与拉美尽管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但两者都处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变革之中,具有相似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共同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中国要成功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除充分认识本国实情外,也可从拉美国家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教训中得到一些启示。
一、拉美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的概况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后,受严重冲击的拉美国家逐渐改变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向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并在50年代得以广泛推行,取得了显著成绩,迎来了工业化的高潮期和经济增长的黄金期。到80年代末,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等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重工业达到较高水平,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1950-1980年的30年间,拉美经济经历了一个相对较快的持续增长时期,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5.4%,人均GDP年均增长2.7%。但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国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出现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状况,不但没有消除贫困落后的现状,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反过来又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拉美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但效果差强人意,收入差距过大现象仍较为严重。
(一)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仍在警戒线以上。基尼系数是用来综合考察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基尼系数越小,表示收入分配越平均;基尼系数越大,则表示越不平均。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经过各国的努力,近年来拉美地区的基尼系数在逐渐下降,收入差距在缩小,但大都处于警戒线以上。比较18个有数据资料的拉美国家基尼系数,1990年有3个国家在0.6以上,10个在0.5-0.6区间,5个在0.4-0.5区间。2010年,18个国家的基尼系数整体有所下降,全部低于0.6,处于0.5-0.6区间的国家增加1个,达到11个;位于0.4-0.5区间的国家增加1个,为6个;低于0.4的有1个(委内瑞拉)。
表1: 拉美部分国家基尼系数情况 年份 阿根廷 哥斯达黎加 厄瓜多尔 洪都拉斯 墨西哥 巴拉圭 乌拉圭 委内瑞拉 1990年 0.501 0.438 0.461 0.615 0.536 0.447 0.492 0.471 2010年 0.509 0.492 0.495 0.567 0.481 0.533 0.422 0.394
(二)“马太效应”有所缓解,但程度仍然有限。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就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这里的穷不是绝对贫穷,而是相对贫穷,不是穷人的收入没有增加,而是穷人的收入增幅远低于富人的收入增幅,穷人与富人的收入分配占比结构严重失衡。近年来,拉美国家收入分配高度集中现象有所遏制,“马太效应”有所缓解。巴西10%最富有家庭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2001年的52.8%下降到2009年的46.5%,哥伦比亚由1999年的46.4%降至2010年的46.2%,秘鲁由2001年的40.6%降至2010年的34.5%;而10%最贫困家庭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情况是,巴西由2001年的0.6%升至2009年的0.8%,墨西哥由2000年的1.2%升至2010年的1.6%,秘鲁由2001年的1.1%升至2010年的1.6%。虽然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没有继续恶化,但集中度仍居高位。10%最富有和最贫困家庭的收入比,少则15.3倍(乌拉圭,2010年),多则142.3倍(玻利维亚,2007年)。
表2:拉美部分城市家庭收入分配情况 | ||||||||
按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分组(各家庭组别占总收入的%) | ||||||||
国家 | 年份 | 0-10 | 1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90 | 91–100 |
阿根廷 | 1999 | 1.2 | 2.3 | 7.3 | 11.7 | 19.1 | 15.6 | 42.9 |
2010 | 1.2 | 2.5 | 8.1 | 12.7 | 20.1 | 15.7 | 39.7 | |
巴 西 | 2001 | 0.6 | 1.4 | 5.0 | 9.0 | 16.1 | 15.0 | 46.5 |
2009 | 0.8 | 1.9 | 6.5 | 11.0 | 18.0 | 15.2 | 51.7 | |
智 利 | 2000 | 1.2 | 2.2 | 6.8 | 10.7 | 17.5 | 15.2 | 46.3 |
2009 | 1.4 | 2.7 | 7.8 | 11.7 | 18.4 | 15.0 | 42.9 | |
墨西哥 | 2000 | 1.2 | 2.2 | 7.1 | 11.6 | 18.8 | 15.7 | 43.2 |
2010 | 1.6 | 2.9 | 8.6 | 13.1 | 20.4 | 15.9 | 37.4 | |
厄瓜多尔 | 2004 | 1.3 | 2.4 | 7.7 | 12.5 | 19.9 | 16.3 | 39.9 |
2010 | 1.5 | 2.7 | 8.4 | 12.9 | 19.9 | 16.1 | 38.7 | |
巴拿马 | 2002 | 0.7 | 1.6 | 6.2 | 11.3 | 19.9 | 17.0 | 43.3 |
2010 | 1.0 | 2.0 | 7.6 | 12.9 | 20.8 | 16.4 | 39.5 | |
巴拉圭 | 2001 | 0.8 | 1.9 | 6.9 | 11.7 | 19.0 | 15.8 | 44.0 |
2010 | 0.9 | 2.2 | 7.5 | 12.5 | 19.8 | 15.5 | 41.7 | |
来源:拉美和加勒比经委会网站 |
(三)贫困率有所降低,但仍处高位。近十年来,拉美国家减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贫困率有所下降。2010年,拉美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1.4%,比1999年下降12.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人口中的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6%,比1999年下降11.1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比重52.6%,比1999年下降11.5个百分点。分成员国看,拉美15个有数据资料的国家的贫困人口占比全部实现了下降,降幅最大的是秘鲁,下降23.4个百分点(由2001年的54.7%降至2010年的31.3%),降幅最小的是哥斯达黎加,下降1.8个百分点(由1999年的20.3%降至2010年的18.5%)。2010年,贫困人口占比最小的是乌拉圭(8.4%),占比最大的是洪都拉斯(67.4%)。但拉美国家贫困人口总量依然很大,贫困率仍然很高。2010年拉美国家贫困线下的人口达1.85亿人,占总人口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农村贫困状况比城市严重,将近一半的农村人口处在贫困线以下,近三分之一处在赤贫线以下。
表3:拉美部分国家贫困人口情况 | |||||||
国家 | 年份 | 贫困线以下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 赤贫线以下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 ||||
全国 | 城市 | 农村 | 全国 | 城市 | 农村 | ||
阿根廷 | 1999 | — | 23.7 | — | — | 6.6 | — |
2010 | — | 8.6 | — | — | 2.8 | — | |
巴西 | 2001 | 37.5 | 34.1 | 55.2 | 13.2 | 10.4 | 28.0 |
2009 | 24.9 | 22.1 | 39.3 | 7.0 | 5.5 | 15.2 | |
哥伦比亚 | 1999 | 54.9 | 50.6 | 61.8 | 26.8 | 21.9 | 34.6 |
2010 | 44.3 | 38.5 | 62.7 | 14.8 | 11.1 | 26.7 | |
哥斯达黎加 | 1999 | 20.3 | 18.1 | 22.3 | 7.8 | 5.4 | 9.8 |
2010 | 18.5 | 17.0 | 20.8 | 6.8 | 4.8 | 9.9 | |
智利 | 2000 | 20.2 | 19.7 | 23.7 | 5.6 | 5.1 | 8.4 |
2009 | 11.5 | 11.7 | 10.4 | 3.6 | 3.5 | 4.4 | |
洪都拉斯 | 1999 | 79.7 | 71.7 | 86.3 | 56.8 | 42.9 | 68.0 |
2010 | 67.4 | 56.3 | 76.5 | 42.8 | 26.0 | 56.8 | |
墨西哥 | 2000 | 41.1 | 32.3 | 54.7 | 15.2 | 6.6 | 28.5 |
2010 | 36.3 | 32.3 | 42.9 | 13.3 | 8.5 | 21.3 | |
秘鲁 | 2001 | 54.7 | 42.0 | 78.4 | 24.4 | 9.9 | 51.3 |
2010 | 31.3 | 19.1 | 54.2 | 9.8 | 2.5 | 23.3 | |
拉丁美洲 | 1999 | 43.8 | 37.1 | 64.1 | 18.6 | 12.0 | 38.7 |
2010 | 31.4 | 26.0 | 52.6 | 12.3 | — | 30.0 | |
来源:拉美及加勒比经委会网站 |
二、导致拉美国家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
(一)发展道路摇摆不定。战略选择直接决定着经济命运,拉美上世纪两次大的战略选择都比较极端,缺乏通盘考虑和政策衔接问题,导致成效有限,负面影响持久。一是在1950-1980年期间,拉美各国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忽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普遍采取“重效率轻公平”、“先增长后分配”的发展战略。在这种思路下,拉美各国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加快经济增长上,走以资本积累为重心的进口替代型工业化的发展路线。该战略实行强有力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大大削弱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并因割裂了本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难以获得国际分工中的比较经济利益,从而给经济进一步发展造成了许多不利影响。60年代中期开始,拉美国家在“进口替代”工业化过程中遇到了诸如市场饱和,企业效益低下,质次价高的产品很难打入国际市场,中、小企业困难重重,国有企业负债累累,失业和财政赤字不断增加,以及对外依赖加重等一系列问题。二是进入80年代,饱受“进口替代”不良后果之苦的拉美各国转投新自由主义,推进私有化,减少政府干预,实行金融和贸易自由化,改革税收体系等。新自由主义将市场的作用理想化,片面强调开放市场,否定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压缩政府职能,取消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政策。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使得拉美在经济上逐渐形成对国外的依赖,支柱产业得不到发展,外债激增,经济基本停滞。拉美成为一个高失业率、财富两极化、社会边缘化的次大陆。目前拉美国家除巴西等少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道路选择相对成熟外,大部分国家在未来发展道路和政策的选择上仍不确定。到底是彻底推翻新自由主义改革方案?还是坚持在过去改革道路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深化?拉美开启了对前期改革进行深刻反思、对今后发展进行重新探索的新阶段。
(二)发展方式转变滞后。一是过度依赖城市经济,忽视了农业和农村发展。拉美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忽视甚至歧视农业的发展,对广大农村地区发展重视不足,投入不足,导致城乡发展失调。一方面,农村中的农民陷入贫困之中,贫困率一直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成为贫民窟的主要居民。二是过分重视重点区域发展,导致区域发展失衡。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在一、两个地区是拉美国家比较普遍的现象。沿海城市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发展成为经济活动中心,而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从而沿海与内陆之间出现了明显的鸿沟,区域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三是过度依靠资源性产业和重工业,轻视劳动密集型工业发展,导致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缓慢。就业岗位不足,劳动力过剩,使得劳动力价格持续走低,低收入阶层不断扩大。剩余价值集中于少数大企业、垄断企业的手中,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四是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建设相对落后。拉美国家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以加速经济增长为目标,长期忽略社会建设,尤其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投入有限,造成拉美“有增长、无发展”的窘境。如1980年,拉美各国社会保障支出只占GDP比重的4.6%左右,海地最低,仅占1%。
(三)城镇化与工业化失衡。20世纪50年代起,拉美国家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率由1950年的41.6%增至1980年的65.6%,到2010年进一步提高到80.9%,且超大城市化发展倾向明显。1990年,拉美地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就有4个,而当时全世界只有15个。到2009年年末,墨西哥城和圣保罗的人口已发展到近2000万,达1932万和1996万人。拉美国家过度城镇化,使大量的失地农民涌入城市,而当时的工业化水平难以为急剧增加的城市居民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大量的人口不得不到与正规部门收入差距很大的非正规部门寻找工作。即使如此,相当一部分人也难以找到工作,最终因失业被抛入社会底层,导致拉美国家人口激增与有限的就业岗位的矛盾加剧,使城市贫困人口比例居高不下,从而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形成大规模的贫民窟现象。据巴西人口研究部门统计,2010年,全国约有650万人生活在近4000个贫民窟中。
(四)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在导致收入差距悬殊的原因当中,生产要素占有不公是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拉美许多国家在摆脱殖民统治宣布独立之后,陆续推行土地改革,但没能根本改变两极分化的土地占有状况。至今,拉丁美洲的土地分配不平等程度仍然是世界上最高的。如巴西的土地集中率高居世界第二,土地集中在少数大庄园主手中,大量的失地农民被失业和贫穷所困。
三、几点启示及建议
(一)坚持正确的发展和改革模式不动摇。发展和改革模式对收入分配具有较大的影响。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立足本国实际、找准正确的发展和改革模式,在“左”、“右”之间摇摆不定,一时让“结构主义”占主导地位,一时又照抄照搬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因此,对于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上升期的中国来说:第一、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道路坚定地走下去,要及时消除“左”或“右”对中国发展干扰。特别要做好顶层设计,搞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衔接配合,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民生。第二、各项改革坚持在正确方向的前提下,既要大胆积极推进,不要因一时困难或挫折半途而废;又要周密有序实施,充分估计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做好各种预案和准备。第三、必须全面分析和准确诊断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真实情况,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出台一个具有长远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有效落实。
(二)及时处理好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现实表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不会自动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在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以后,政府应把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创造公平公正的分配体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一是着力解决和防止生产要素占有不公。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拉美收入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之一就是生产要素占有极不公平。由于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原因,近几年我国生产要素不断向资本所有者集中,导致社会财富加速向“超富”阶层集中,加大了两极分化。国际有关权威机构今年6月份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超级富豪家庭”增长最快的国家,百万美元富豪家庭数量超140万户,世界排名第3;超级富豪家庭(指私人财产达1亿美元以上)648个,排名第5,比2009年上升了7位。因此,中国应从体制、政策和法律等各方面综合施策,对症下药,消除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对生产要素占有不公平,消除城乡劳动力、土地等要素资源的市场分隔,真正解决生产要素的不公问题。二是及时出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国在收入分配方面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研中心最新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达0.61,远高于全球平均基尼系数0.44(世界银行数据)。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现状,必将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通过深化影响收入分配的财税体制、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垄断行业企业管理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扭转初次分配中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而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现象,逐步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使广大劳动者得到自己应有的收益,逐步实现劳动报酬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同步。要完善税收征收机制,调整征税体系,尤其是要完善所得税、遗产税和捐赠税;扩大转移支付,强化政府调节职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收入标准,特别是要增加农民最低收入保障机制;规范国有垄断企业利润上缴机制和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标准,建立健全各行业收入分配透明化和社会公示机制;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引导与保护,打破既得利益群体和精英阶层构筑的排斥性体制,积极完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给每个公民以平等的机会。给社会各阶层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机会与发展平台,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发展和向上流动的渠道和条件。
(三)正确处理好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的关系。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拉美国家在经济改革的成效方面出现了明显的对比分化。一些国家在完善市场机制的同时,加强了政府的监管和调控职能,其经济运行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相反,一些监管和调控严重缺失的国家,其结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险象丛生,甚至陷于危机。中国应从拉美国家吸收经验教训,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既要依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对调节收入分配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要素配置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推动地区、行业、职业、专业间的收入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作用。制定缩小区域收入差距合理政策,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对贫困落后地区在初级医疗、初级义务教育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推动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强化政府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公共责任和行政功能。消除劳动力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加大治理药价虚高的力度;尽快纠正住房、教育、医疗改革中过度市场化的倾向;加快革除阻碍社会公平的体制性问题,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
承办:综合研究室
执笔:彭积龙 陈 思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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