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民收入倍增有关问题的研究
决策咨询12期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即“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的意见》中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国同步翻番。收入倍增对经济内在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理解居民收入倍增?湖南的居民收入倍增目标能否实现?如何实现收入倍增目标?我们提出了一些初步分析。
一、如何理解居民收入倍增?
(一)收入倍增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指标。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时,特别强调倍增是建立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收入倍增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增长指标,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事关长远的重大决策,是一系列改革中的一环。正确地理解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应该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角度来诠释和解读。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不是仅仅靠GDP总量的翻番就可以实现,而是必须建立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础上。可以说,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收入分配改革是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双翼”,两者缺一不可。
(二)收入倍增是实实在在的“倍增”。倍增不是现有收入数字上的简单倍增,而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剔除了物价上涨因素的实际增长。2010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6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622元,根据湖南2010年的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与全国同步倍增目标,到2020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分别达到33132元和11244元就实现了倍增,即年均实际增长7.2%, 2011年、2012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年价格计算分别为18844元和21319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9%和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当年价格计算分别为6567元和7440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6%和11.5%。要实现居民收入倍增,2013—2020年的8年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需要分别达到 6.7%和 6.3%的水平。
(三)收入倍增并不意味着人人“倍增”。近几年,湖南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所下降,二是城镇居民最高10%收入户与最低10%收入户人均收入比有所下降。但居民收入差距矛盾仍然突出,2012年湖南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5:1,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为6.59:1。收入倍增应该是建立在逐步缩小贫富差距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与分配制度,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确保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收入倍增最重要的是“提低”、“控高”,让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得更多一些,中等收入者平均增长,调控高收入者增长,这样在整体倍增的同时,又合理调整了收入分配关系,达到缩小差距的目的。
(四)收入倍增目标隐含着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收入倍增目标要求GDP总量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时翻番,由于人口每年要增长(假设今后10年湖南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所以,居民收入总量在翻番的基础上,增幅还要超过 10年来人口自然增长,具体数据是:5.1%,才能达到同时翻番的目标,这意味着按此目标居民收入占 GDP的比重将会得到提高。
二、湖南居民收入倍增目标能否实现?
(一)从历史发展来看,实现倍增需要下定决心。从过去的两个十年看,湖南居民收入只有一个十年实现了倍增。在1991-2000年、2001-2010年两个10年中,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了5.4%、8.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了4.6%、7.4%。利用城镇化率加权平均计算,前10年湖南居民收入年均增长4.7%,后10年年均增长7.8%。无论是从居民收入还是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来看,在2001—2010年收入年均增长均超过7.2%,即实现了倍增,而在1991—2000年离倍增还有相当的距离。据测算,1991—2012年湖南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与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之比是11.2%∶6.6%,按此比例,如果今后 8年 GDP年均增长10%时,只能使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5.9%,无法保证翻番需要的6.3%以上的速度,可见如果不进行较大力度地调整国家、企业与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关系,难以实现收入倍增目标。
(二)从经济增长来看,实现倍增需要稳定增速。收入增长需要建立在经济增长基础上,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总的来看,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湖南“四化两型”的积极推进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2011年和2012年全省GDP分别增长12.8%和11.3%,仍处于大有作为的发展时期,“十二五”规划提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的目标为实现湖南居民人均收入倍增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湖南发展所面临的制约因素在增加,挑战和矛盾增多。一是全球经济脆弱,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外部需求疲软必然直接影响与这些出口型企业相关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二是科学发展方式无疑会更加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就短期而言,在转变过程中仍需要适当牺牲一些发展速度。三是当前资源环境和劳动力制约在增强,技术创新不足,成本上升,房地产调控继续从紧,对经济增长会有一定影响。我省必须力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三)从政策取向与落实看,实现倍增需要财政实力。目前的政策取向有利于居民收入倍增,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中央政府加大结构性减税措施,地方政府也不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强农惠农,扩大就业,这些都为实现居民人均收入倍增提供有利条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政策能否及时到位以及落实的程度将会影响政策的实际效果。由于经济增幅会相对趋缓,加上土地财政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从2013年7月1日起湖南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我们预计湖南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放缓,这将使分配调节措施效果受到一定制约,为居民增收带来压力。
综合各方面的分析判断, 我们认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并非轻而易举,有相当的难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只要处理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摆正公平和效率的关系,经过政府、企业、居民各方共同努力还是有望实现。
三、如何实现居民收入倍增?
(一)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收入要倍增,经济发展是前提,但经济发展要建立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上。一是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经济建设性政府”向 “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让政府将更多的精力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增加向社会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建立健全新型社会保障、社会求助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协调结构关系与提高结构水平有机结合,使三次产业的内部结构走向高度化。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通过农业的增效,促进农村土地增值,推动农民加快增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把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作为服务业发展重点。
(二)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是以调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调节政策的指导思想要转变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以社会公平为目标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高收入者的过高收入,严厉打击非法非正常收入。二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大力提高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确保职工工资随着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提高而增长,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限制企业高管收入过快增长,通过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激励机制限制高管收入增长过快,通过调整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约束资本报酬的增长。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鼓励劳资双方就企业的内部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三是健全调控体系,增强政府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政府对低收入劳动者的保护功能,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政府对过高收入的调节力度,推进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建设,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强化政府对收入分配秩序的监管职能。
(三)消除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农民的收入倍增仅靠农业生产很难实现,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影响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体制障碍是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不仅造成了城乡居民在众多基本公共权益方面的不平等,而且使农村资源与生产要素价格被严重低估,导致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农村资源与要素所有者或使用者的权益不是被剥夺,就是得不到实现。要城乡联动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居民财产权益与公共权益和户籍制度脱钩,使基本公共权益为全体公民所共享,使城乡资源与要素能够得到公平交换和优化配置。消除城市对外来进城人口在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权益分享方面的制度障碍,使进城农民的职业转换进程与身份转换进程同步,而且要对依附于农村户籍制度上的相关权益进行梳理,加快确立农民对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林地、农村集体资源的物权关系。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农民财产增值,这不仅能大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有助于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
(四)提升劳动者素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提升劳动者素质,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努力。政府要把提供职业培训作为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帮助劳动者通过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增加劳动报酬。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搞好对劳动预备制度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凡经计划、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办的各类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均可承担劳动预备制度的培训任务。鼓励企业对其员工加强技能培训,以此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创富、职工加薪。广大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创新素质,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的就业,为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
承办:核算处
执笔:唐双全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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