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破解难题 促进发展
——对深化改革下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健康发展的思考
决策咨询42期
自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以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年初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强调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坚定不移地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重大的利好消息。本文在深化改革背景下,全面分析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发现优势,剖析不足,以期为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湖南非公有制经济整体发展情况
(一)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非公经济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以来,湖南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实现了持续较快的增长态势,增加值由2005年的3271.19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4186.06亿元,总量是2005年的4.3倍,总量实现翻两番。2005—2009年间,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总量每年增加一千亿元以上,2009—2013年,总量每年增加近2千亿元,总量扩大的步伐不断加快。2013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9%,比2005年提高7.7个百分点,为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最高水平。
2005—2013年,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14.9%,比湖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2.1个百分点。其增速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走势相似,都经历了先加速后减缓的过程,但非公有制经济增速一直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6%,增幅比全省第一产业高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3%,比全省第二产业高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比全省第三产业低0.2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五大门类非公增加值比重超五成。湖南非公有制经济三次产业构成由2005年的13.3:48.4:38.3,调整为2013年的6.0︰55.4︰38.6。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7.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提高7.0个和0.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虽然有所调整,但继续保持“二三一”格局。与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比,2013年,非公有制经济第一产业比重比全省低7.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比全省高8.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高9.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全省低1.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工业和建筑业中等5个大门类的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本门类总量比重均超过50%,占比分别为90.6%、86.0%、83.6%、71.3%和51.5%,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这些门类发展的主体和重要力量。
(三)工业经济发展较快,增幅明显高于全部非公有制经济。2013年,湖南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7128.50亿元,是2005年的9.2倍,总量占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50.3%,比2005年提高8.7个百分点。2005—2013年,全省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年均增长20.5%,比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快5.6个百分点。截止2013年底,全省规模工业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323.82亿元,是2005年的7.9倍;总量占全部规模工业企业比重73.8 %,比2005年提高9.6个百分点。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170.44亿元,是2005年的9.5倍;总量占全部规模工业企业比重73.8 %,比2005年提高12.3个百分点。
(四)投资总额连年攀升,发展后劲持续增强。2013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2350.75亿元,是2005年的9.3倍;总量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67.2%,比2005年提高11.1个百分点。2005—2013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年均增长36.2%,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高5.0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新增固定资产8195.61亿元,是2005年的11.3倍,占全部新增固定资产的68.7%,比2005年提高13.6个百分点;非公有制施工项目2.41万个,是2005年的2.9倍。其中,非公有制工业完成投资额6991.97亿元,是2005年的11.1倍;九年年均增长36.2%,增幅比全部工业投资年均增速快2.2个百分点。
(五)市场主体发展强劲,数量质量稳步增长。2005—2013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分布从14个门类发展到18个门类,除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及国际组织以外,国民经济大多数门类均有分布。截止2013年底,全省有个体工商户182.68万户,是2005年的1.9倍;资金数额982.01亿元,是2005年的3.6倍;从业人员332.25万人,是2005年的1.7倍。从行业门类来看,总量最大的3个行业门类是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三个门类合计户数、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分别占全省个体工商户的87.5%、83.7%和 76.3%;总量最小的3个行业门类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及金融业,其合计户数、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0.06%、0.1%和0.17%。发展速度最快3个的行业门类是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建筑业;发展速度最慢的3个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房地产业,其户数等指标不及2005年水平。
湖南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表 | ||||||
行业分类 | 2013年 | 2005年 | ||||
户数 | 从业人员(万人) | 资金数额 | 户数 | 从业人员(万人) | 资金数额 | |
(万户) | (亿元) | (万户) | (亿元) | |||
合 计 | 182.68 | 332.25 | 982.01 | 97.47 | 196.64 | 269.15 |
农、林、牧、渔业 | 1.94 | 5.37 | 50.93 | 0.28 | 0.84 | 1.52 |
采矿业 | 0.26 | 1.23 | 10.32 | 0.18 | 0.93 | 1.93 |
制造业 | 8.94 | 26.33 | 76.17 | 8.23 | 24.54 | 30.1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0.19 | 0.53 | 11.32 | 0.05 | 0.18 | 1.73 |
建筑业 | 0.34 | 0.95 | 3.67 | 0.12 | 0.37 | 0.67 |
批发和零售业 | 131.79 | 212.55 | 587.85 | 63.17 | 114.97 | 137.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36 | 7.1 | 35.84 | 6.62 | 10.8 | 42.32 |
住宿和餐饮业 | 12.72 | 34.56 | 95.54 | 7.02 | 19.16 | 17.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8 | 2.46 | 5.71 | 0.76 | 1.48 | 2.92 |
金融业 | 0 | 0.01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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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 0.06 | 0.13 | 0.48 | 0.22 | 0.45 | 0.3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84 | 3.88 | 14.76 | 1.07 | 2.1 | 6.7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0.69 | 1.38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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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06 | 0.12 |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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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5.28 | 30.87 | 66.16 | 7.87 | 16.37 | 18.94 |
教育 | 0.05 | 0.2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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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社会工作 | 0.6 | 1.26 | 3.45 | 0.28 | 0.57 | 0.9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99 | 3.33 | 15.2 | 1 | 2.55 | 4.59 |
其他 | 0 | 0 | 0 | 0.61 | 1.33 | 1.23 |
注:此表数据来源于省工商局。 |
(六)社会贡献日益显现,就业与税收连创新高。一是非公税收比重过半。2013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缴税金1397.05亿元,是2005年的5.7倍。总额占全社会实缴税金的54.1%,比2005年高12.5个百分点;九年年均增长26.0%,比全省实缴税金快5.4个百分点。二是吸纳就业更加稳定。2013年,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二、三产业从业人员2060.00万人,比2005年多吸纳285.21万人,年均增长2.9%;总量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87.2%,比2005年提高40.5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吸纳从业人员890.00万人,占全部第二产业的93.1%;第三产业吸纳从业人员1170.00万人,占全部第三产业的82.9%。
二、湖南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仍然复杂多变,需求增长放缓,产能利用不足,生产景气程度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比较突出。
(一)行业准入门槛高、限制多。多年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绝大部分仍布局于批发零售、工业制造、居民服务等传统行业,一些高回报率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成为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困难的“玻璃门”、“弹簧门”。以规模工业为例,非公经济规模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化工、轻工、食品、机械、煤炭和有色行业等行业。2013年与2005年比,烟草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数比重均有所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宽松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上缺少公平竞争的政策待遇,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同时,个别部门和地区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加大了非公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
(二)非公企业融资难、成本高。近年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有了一定缓解,但是一遇到经济调整,信贷收缩,相对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受到的金融压力仍然较大。融资难一直是非公有制企业反映最多、矛盾最突出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授信少、成本高,一方面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成本又普遍高出银行数倍。据2014年上半年全省非公工业企业景气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除18.0 %的规模工业企业无融资需求以外,仅有3.2 %的企业认为融资容易,58.2%的企业融资情况一般,20.6%的企业融资困难。与上季度比,13.0%的企业认为融资成本“上升”,63.5 %的企业认为融资成本“持平”,只有5.6%的企业认为融资成本“下降”。
(三)非公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工缺口最大,有的甚至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上半年非公有制工业企业调查显示,19.5%的企业选择了“用工短缺”。被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计划招工32.35万人,实际招工28.72万人,用工缺口超过3.63万人,劳动力缺口11.2 %。分行业看,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业等8个行业招工较难。招工难伴生的是用工贵,当前非公有制企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随着最低工资限额提升和社保支出增加,劳动力成本也持续增长。上半年非公有制工业企业调查显示,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问题,37.2%的企业选择的是“用工成本上升”,是所有问题中企业选择最多的一个。
(四)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利用率较低。一般认为,产能利用率的正常区间在79%—83%之间,若总体低于79%,则可能存在产能过剩的现象。上半年,被调查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为74.2%,明显低于这一标准。分行业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59.8%)、烟草制品业(62.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63.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4.3%)、其他制造业(67.2%)及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67.5%)等6个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低于70%,部分企业产能利用率仅百分之十几,开工严重不足。产能结构性过剩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企业决策不够科学、投资盲目。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行业企业一哄而上,产能增长过快。二是转型升级滞后,落后产能淘汰不力。部分企业产能竞争力跟不上市场竞争要求,调整升级跟不上发展环境变化,在竞争中失去市场,形成产能过剩。三是准入机制相对缺失。部分产业准入条件与管理不够规范,低水平项目不断进入。
(五)企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集约水平不高。一是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压力加大。上半年,对全省非公规模工业增长贡献最大的5个大类行业中,有3个是高耗能行业。全省非公规模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非公规模工业的比重达31.3%,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预见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高能耗行业主导下的结构性矛盾,将是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二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优势行业竞争加大。在经济运行整体趋紧的环境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方面的高新技术在生产领域广泛应用,导致部分原材料、能源以及初级产品需求萎缩,价格下降,全省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丧失,来自国内外同类资本、产品密集型企业的冲击和科技进步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湖南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潜在优势及动力
(一)在宏观环境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确定为国家和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湖南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也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坚定不移地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对进入微利或非营利性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民间资本,建立激励和补贴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将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在区域环境上: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加快“四化两型”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湖南扼长江以南交通之要津,融汇“过渡带”与“结合部”特色,立体交通网初具规模,优越的区位和发达的交通有机结合,其区位的战略意义日显重要。发挥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简称“一带一部”)的区位优势,抓住产业梯度转移和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提高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另外,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将为 “先行先试”提供政策保障,长株潭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以长株潭为中心的产业集群将不断拓展。当前,“四化两型”建设向纵深推进。这都将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利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巨大。
(三)在政策扶持上:湖南省先后下发多个文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毫不动摇地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融资渠道、科技支撑等方面,明确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建筑企业的政策措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另外,全省还组织了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活动,如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中小企业“创业”计划、“小巨人”计划、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等,这些都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促进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壁垒。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对进入微利或非营利性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民间资本,建立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私营企业。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机制,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发挥推动行业自律、经贸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种歧视性规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能源、交通、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享受银行信贷服务。二是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培育专业服务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以满足非公有制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弥补大银行市场供应不足。三是推进多元化的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建设。加快改革力度,建立完善适合非公有制企业需求的多元化直接融资市场体系,扩大融资规模,丰富融资产品,使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可以“各得其所”,便利获得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非公有制企业融资中的增信作用。推动担保机构加强业务创新,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降低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成本。五是完善政策环境,引导非公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融资能力。坚持自主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改善企业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加强企业诚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水平增强其融资能力。
(三)加强政企联动合力,破解企业用工问题。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服好务。强化政府职能,做好招工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完善技工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企业自身方面要努好力。企业要提高工资待遇,增加用工吸引力;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减少职工流失;重视精神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加大技改投入,降低企业用工人数。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高新技术设备,推进产品更新换代,更好地适应劳动力供应不断偏紧的形势。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一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技术和产品结构,压缩过剩产能。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研究出台促进企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推动优强企业引领行业发展,支持和培育优强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发展的协调和自律能力。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在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和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承载力,通过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排放限值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快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四是引导产能有序退出。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研究建立过剩产能退出的相关制度,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行业。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五)加快培育骨干企业,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一是鼓励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科学谋划企业转型升级的短期措施和长远战略,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二是鼓励发挥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和技术扩散等,支撑、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推动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创建国家、省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四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内控管理,做大做强特色品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国内外品牌价值评估,提升品牌价值。
注:2013年数据均为年快报数。
承办:工业处
执笔:罗 彬
核稿:周颖江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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