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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基本单位发展现状分析

决策咨询73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01-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基本单位是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总称,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来源和载体。基本单位的总体状况和结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特点。分析湖南省各类单位的总体情况、组织形式、经济构成、规模结构以及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划城乡建设、提高宏观决策和市场监管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对促进湖南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湖南省基本单位发展现状

  根据2013年湖南基本单位统计,全省共有法人单位420612个,比上年增加76741个,增长22.3%;产业活动单位106121个,比上年增加18663个,增长21.3%。

  (一)企业法人占绝对主体。2013年,湖南企业法人274265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65.2%,比上年增加52466个,增长23.7%。社团法人增长最快,增速达38%,单位数为11096个,占比为2.6%;机关、事业法人增速最慢,同比增长7.2%,单位数为57140个,占比13.6%。其他法人78111个,比上年增加17367个,增长28.6%,占比为18.6%。(见表1)

表1:按机构类型分组法人单位数

 

2013年单位数
(个)

2013年单位数比重(%)

2012年单位数(个)

2012年单位数比重(%)

同比增长
(±%) 

合计

420612

100

343871

100

22.3

企业法人

274265

65.2

221799

64.5

23.7

机关、事业法人

57140

13.6

53285

15.5

7.2

社会团体

11096

2.6

8043

2.3

38

其他法人

78111

18.6

60744

17.7

28.6

  (二)第三产业比重提高,第二产业总数减少。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80574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19.2%,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较大,占全部法人单位的14.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317714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75.5%,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21.7%和21.3%。与2012年相比,第二产业单位数下降3.5%,占比回落5.1个百分点;第一、三产业均有所增长,分别增长57.5%和29.0%,其中第三产业占比由上年的71.6%提高到75.5%,提高了3.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成为推动单位数增长的领军行业,也预示着未来湖南第三产业将呈现加快发展。(详见图1及表2)


图1

表2:按三次产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3年法人单位(个)

2013年单位数比重(%)

2012年法人单位(个)

2012年单位数比重(%)

同比增长
(±%)

合计

420612

100

343871

100

22.3

一、按三次产业分组

 

 

 

 

 

一产业

22324

5.3

14176

4.1

57.5

二产业

80573

19.2

83468

24.3

-3.5

三产业

317714

75.5

246227

71.6

29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组

 

 

 

 

 

农、林、牧、渔业

22324

5.3

14176

4.1

57.5

采矿业

7121

1.7

7673

2.2

-7.2

制造业

59881

14.2

62406

18.1

-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340

1.3

5256

1.5

1.6

建筑业

8232

2

8133

2.4

1.2

批发和零售业

91396

21.7

63607

18.5

4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09

1.5

4997

1.5

30.3

住宿和餐饮业

9228

2.2

7023

2

3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72

1.3

4374

1.3

29.7

金融业

2263

0.5

2163

0.6

4.6

房地产业

11354

2.7

10735

3.1

5.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173

5.7

14898

4.3

6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433

3.2

10192

3

31.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65

0.9

3247

0.9

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826

1.9

5866

1.7

33.4

教育

21742

5.2

14903

4.3

4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035

3.8

7603

2.2

11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474

3.4

11339

3.3

27.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9744

21.3

85280

24.8

5.2

国际组织

0

0

0

0

0

  (三)企业法人对就业贡献最大。2013年,全省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41.04万人,比上年增加138.29万人,增长15.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24.45万人,事业单位160.74万人,机关单位59.76万人,社会团体25.80万人,其他70.29万人,分别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的76.4%、12.0%、4.5%、1.9%、5.2%,企业法人对社会就业贡献最高。(详见表3)

表3:按机构类型分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2013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2013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

2012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2012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

同比增长(±%)

合计

13410406

100

12027465

100

10.3

企业法人

10244539

76.4

9527982

79.2

7

事业法人

1607379

12

1480733

12.3

7.9

机关法人

597561

4.5

530656

4.4

11.2

社会团体法人

257988

1.9

100418

0.8

61.1

其他法人

702939

5.2

387676

3.2

44.8

  (四)私营企业占比大、发展快。2013年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数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合计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86.8%,分别比上年增长134.7%、48.1%和17.5%;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分别比上年下降46.6%、28.5%、55.8%和1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与2012年相比,呈下降趋势,其中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32.9%和24.5%;外商投资企业中只有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长,增速高达82.6%。(详见表4)

表4: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2013年企业法人单位数比重(%)

2012年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2012年企业法人单位数比重(%)

同比增长(±%)

合计

274265

100

221799

100

23.7

一、内资企业

272548

99.4

219882

99.1

24

国有企业

3457

1.3

6475

2.9

-46.6

集体企业

3925

1.4

5487

2.5

-28.5

股份合作企业

803

0.3

1816

0.8

-55.8

联营企业

509

0.2

607

0.3

-16.1

有限责任公司

42632

15.5

18162

8.2

134.7

股份有限公司

6709

2.4

4531

2

48.1

私营企业

188603

68.8

160456

72.3

17.5

其他企业

25910

9.4

22348

10.1

15.9

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39

0.3

1133

0.5

-17.1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438

0.2

521

0.2

-15.9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40

0

53

0

-24.5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410

0.1

483

0.2

-15.1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1

0

76

0

-32.9

三、外商投资企业

778

0.3

784

0.4

-0.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64

0.1

393

0.2

-7.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6

0

43

0

-16.3

外资企业

294

0.1

302

0.1

-2.6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4

0

46

0

82.6

  (五)区域发展不平衡。2013年,法人单位数除株洲下降外,其余市州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最快的是常德,增速达45.4%;增长最慢的是湘潭,仅增长5.8%。此外,增长相对较快的有益阳、娄底、衡阳、郴州,分别比上年增长39.8%、38.3%、34.3%和29.5%。(详见表5、图2)

表5:各市州法人单位数

 

2013年法人
单位数(个)

2013年法人单位数比重(%)

2012年法人
单位数(个)

2012年法人单位
数比重(%)

同比增长(±%)

湖南省

420612

100

343871

100

22.3

 长沙市

83121

19.8

69075

20.1

20.3

 株洲市

21047

5

22171

6.4

-5.1

 湘潭市

15126

3.6

14296

4.2

5.8

 衡阳市

40198

9.6

29930

8.7

34.3

 邵阳市

29114

6.9

23870

6.9

22

 岳阳市

35162

8.4

29109

8.5

20.8

 常德市

46008

10.9

31650

9.2

45.4

 张家界市

8696

2.1

8149

2.4

6.7

 益阳市

28507

6.8

20396

5.9

39.8

 郴州市

28211

6.7

21789

6.3

29.5

 永州市

23770

5.7

20910

6.1

13.7

 怀化市

22819

5.4

22475

6.5

1.5

 娄底市

21725

5.2

15714

4.6

38.3

 湘西自治州

17108

4.1

14337

4.2

19.3


图2

  二、基本单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区间发展不够平衡,单位数量差距较大。由于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发展各类产业成本不同,以及受政府各种政策影响、产业群集中等因素,区域间发展也不够平衡,单位数量差距较大。如长沙县具有位于长沙市城区的地理优势,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资源,招商引资力度大,每年都能引进一些有潜力的企业进驻,其法人单位数占全省的2.7%,2013年“四上”企业共759个,占全省的2.6%;古丈县由于受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其法人单位仅占全省的0.3%,2013年“四上”企业只有19个,仅占全省的0.1%。

  (二)大企业少,小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湖南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各种类型单位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壮大,单位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但在总体上,仍以小型企业居多。2013年,全省企业法人营业收入500万以下的小型企业为198808个,占全省企业法人数的72.4%。湖南大企业占比少,产品市场占有率低,在全球化的市场中企业竞争力较弱。

  三、促进湖南基本单位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措施,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针对目前基本单位在各市州间分布不均衡、且差异性较大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各地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区域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大落后地区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对发展较快地区,要提高招商门槛,有选择性引进无污染、低能耗、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优质企业;三是要依托地方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集聚发展。

  (二)做大做强重点企业,促进经济发展。针对当前大型规模企业数量较少的现状,一是要通过政策引导、配置市场,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产品,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骨干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补充的发展格局;二是要努力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坚持使重点企业向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集聚;三是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品牌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拳头产品,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激发社会公众创业热情。要进一步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给创业者提供更快捷、更周到的办证服务;进一步放宽审批权限,简化核准程序,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地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承办:普查中心
执笔:罗新平 贾  峰 彭  颖
核稿:周 凌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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