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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妇女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决策咨询18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8-1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颁布了《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到2020年应实现的一系列目标。我们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对《规划》在2018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可监测指标中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个别指标的实现情况与目标值的差距明显,如期达标存在一定困难。
  一、《规划》在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继续提升。2018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7%,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99.96%,均达到《规划》中策略措施99%以上和96%以上的要求;孕产妇死亡率为10.35/10万,降低2.35个10万分点,已提前实现《规划》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99%,提高0.22个百分点。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8年,全省共有妇幼保健院(所、站)137个,为妇幼保健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93.1%,比上年提高9.74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男女差别。2018年,全省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为99.98%,与男童持平;小学女生六年巩固率98.83%,高于男生1.04个百分点;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110.72%,高于男生0.23个百分点;初中阶段女生三年巩固率99.68%,高于男生1.85 百分点。
  2.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了新发展。近年来,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提升。201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54%,比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接近《规划》93%的目标;高中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8.15%。
  3.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近年来,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逐年上升,男女比重逐步趋于平衡。2018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4.44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51.7%;普通本专科女生70.69万人,占53.3%;成人本专科女生21.38万人,占5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49.83%,比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接近《规划》50%的目标。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人数增加。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199.34万人,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36.5%,提高0.8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由上年的37.6%下降到32%。
  2.贫困妇女人数减少。2018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女性有37.7万人,比上年减少61.3万人;脱贫人口中女性占全部脱贫人口总数的46.5%,提高0.3个百分点。
  3.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提高。2018年,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50.45万人,比上年增加0.08万人;占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1.1%,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5.41万人,增加0.65万人;占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8.6%,提高1.8个百分点。
  4.女职工劳动保护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省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企业比重为50.85%,同比提高13.05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女性参政议政稳中有进。2018年,女性省人大代表207名,占代表总数的27.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女性省政协委员180人,占委员总数的24.3%,提高0.1个百分点。从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所占比例情况看,市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00%,提高7.14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5.1%,下降1.62个百分点。从省、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情况看,分别为7.99%、11.51%和14.35%;其中,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所占比例回落了4.38个百分点,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所占比例则分别提高了0.32个和0.17个百分点。
  2.女性积极参与基层的民主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2018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11%,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已经实现《规划》目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人数比例为21%,提高2.7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17.9%,提高2.9个百分点。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4.7%,提高1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社会保障持续推进。2018年,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城镇女职工282.26万人,比上年增加7.6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女职工249.95万人,增加2.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2446.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1629.18万人。
  2.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建立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机制,包括女性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都能够获得及时救助,日常生活能够得到基本保障。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420元/人.月,保障城市低保妇女28.32万人;享受“低保”人员中,女性占比提高1.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267元/人.月,比上年标准提高15元/人.月,保障农村低保妇女57.9 万人;享受“低保”人员中,女性占比提高0.7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环境
  1.生活环境继续改善。2018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07%;城市燃气普及率93.64%,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6.01%,提高0.4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6%,提高0.21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85.6%,提高2.9个百分点,已超过《规划》80%的目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8%,提高2个百分点,已超过《规划》85%的目标。
  2.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增多,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快捷。2018年底,全省共有社区服务中心757个,比上年增加124个;社区服务机构6598个,增加91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439个,增加752个。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950人,增加380人。
  (七)妇女与法律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推动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推动《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使得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全省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数140个,有10329名妇女接受了法律援助;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153个,建立家暴救助(庇护)机构总数201个,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3.针对女性的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全年破获强奸案件729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6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9人,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743起,有力地保障了女性合法权益。
  二、《规划》实施中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女童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回落。尽管2018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2.93%)比上年提升了1.89个百分点,但与85%的目标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与此同时,在园女童占在园总人数比例为46.52%,回落0.24个百分点。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04%,回落0.71个百分点。
  (二)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基础尚待巩固。2018年,全省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提升幅度较大,为93.1%。但从前两年的该指标的监测数据看,基础还不够牢固。2016年、2017年全省平均水平比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85%以上的规划目标值还要低,分别为80.9%和83.4%。分城乡看,2018年全省城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为97.5%,首次达到90%以上的目标值;而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86.3%和87.4%,均在目标值以下。全省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为90.5%,首次达到85%以上的目标值;而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77.7%和80.9%,离85%以上的目标值尚存较大距离。
  (三)妇女参与决策的水平仍有待提高。2018年,县级党委班子和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所占比例分别为91.8%和95.1%,同比分别回落1.64个和1.62个百分点;其中,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7.38%,回落0.06个百分点。从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看,2018年分别为2.7%、7.81%和8.95%,均比上年有所回落,分别回落4.62个、0.14个和0.43个百分点。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8.4%,回落0.69个百分点,尚未达到30%以上的目标。同年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2.56%,回落1.19个百分点,离50%左右的目标尚有不小距离。企业监事会中女性比重18.65%,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说明女性参与各级政府决策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还很不充分。
  (四)针对妇女的刑事犯罪有所增加。2018年刑事案件受害人女性比重为36.58%,上升0.57个百分点;强奸案件受害人占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比重为0.78%,上升0.16个百分点。说明女性刑事案件受害人有所增加,保护妇女免受刑事犯罪伤害的任务依然较重。
  三、对策建议
  《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部门合作,对实施情况,既要有刚性要求,又要有综合措施。
  一是因情施策,协同努力,进一步提升女童学前受教育水平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在继续加大城乡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供给能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同时,重视并对在园女童人数占在园总人数比重下降、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回落原因开展调研,综合因情施策。建立基层教育、妇联、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和基层社区网格力量,通过上门走访、侧面了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取消学籍、辍学等离校学生的去向清查,掌握、分析失学女童家庭及个人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性别平等原则,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二是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一方面通过继续大力实施全省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大检查与救助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两癌”检查救助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三是联动施策,整体带动,确保女性参与各级政府决策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充分性。组织、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需加强合作、协调,在发展年轻女党员、培养锻炼女干部,录取女性公务员,树立挖掘努力工作的女性典型,引领、鼓励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扎根基层等方面联动制定并实施相关策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女干部成长的政策和机制。
  四是综合施策,打防并举,依法从严打击针对妇女的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湖南省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查控结合,加大监管力度,鼓励群众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依法从严打击针对妇女的刑事犯罪。
承办:人口处(社科处)
执笔:肖首雄
核稿:徐 林
责编:罗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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