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企稳回升
决策咨询03期
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简称“规上文化产业企业”)是指企业相关主要指标达到一定统计标准以上的文化产业企业[1]。湖南规上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文化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导和推动作用。本文力求通过梳理全省2019年规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发掘发展亮点、剖析发展短板,为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企稳回升。据对全省3633家规上文化产业企业调查,2019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51.2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4%,增速同比回落2个百分点;与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相比,增速分别回升0.4个、1.8个和1.5个百分点,总体呈低位运行,但已显现企稳回升态势。
(二)七大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分行业类别看,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有7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其中,增速超过10%的行业有5个,分别是:文化投资运营营业收入14.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文化装备生产160.19亿元,增长19.6%;文化传播渠道230.26亿元,增长15.1%;文化娱乐休闲服务95.93亿元,增长14.7%;文化消费终端生产1125.62亿元,增长11.5%。其中,文化装备生产、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的营业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23.2个(2018年下降3.6%)、7个和5.3个百分点。增速为负的行业有2个,分别是: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营业收入771.66亿元,同比下降7.9%;创意设计服务253.49亿元,下降0.5%。
(三)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营收占比提升。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2141.72亿元,比上年增长2.7%,占比为63.9%,占比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文化批发和零售业377.12亿元,增长16.1%,占比为11.3%,提高0.9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832.41亿元,增长7.9%,占比为24.8%,提高0.8个百分点。
(四)文化核心领域增长快于文化相关领域。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1293.76亿元,比上年增长7.9%,占比为38.6%;文化相关领域2057.48亿元,增长3.8%,占比为61.4%。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细分行业看,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2]实现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212.72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占比为6.3%,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五)长株潭产业贡献地位稳固。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34.70亿元,占全省的60.7%;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分别为576.04亿元、394.64亿元和345.85亿元,占比分别为17.2%、11.8%和10.3%。从增长速度看,湘南地区同比增长9.5%,长株潭地区增长9.2%,大湘西地区增长7.4%,洞庭湖地区下降9.3%。
2019年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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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额 |
比上年增长 |
所占比重 |
(亿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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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351.24 |
5.4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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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行业类别分 |
|
|
|
新闻信息服务 |
217.74 |
7.4 |
6.5 |
内容创作生产 |
482.21 |
7.9 |
14.4 |
创意设计服务 |
253.49 |
-0.5 |
7.6 |
文化传播渠道 |
230.26 |
15.1 |
6.9 |
文化投资运营 |
14.13 |
29.5 |
0.4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95.93 |
14.7 |
2.9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771.66 |
-7.9 |
23 |
文化装备生产 |
160.19 |
19.6 |
4.8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1125.62 |
11.5 |
3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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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业类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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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制造业 |
2141.72 |
2.7 |
63.9 |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
377.12 |
16.1 |
11.3 |
文化服务业 |
832.41 |
7.9 |
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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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领域分 |
|
|
|
文化核心领域 |
1293.76 |
7.9 |
38.6 |
文化相关领域 |
2057.48 |
3.8 |
6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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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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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株潭地区 |
2034.7 |
9.2 |
60.7 |
洞庭湖地区 |
576.04 |
-9.3 |
17.2 |
大湘西地区 |
394.64 |
7.4 |
11.8 |
湘南地区 |
345.85 |
9.5 |
10.3 |
注: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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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二、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直面和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2019年,湖南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5.4%,比全国7%的平均增速低了1.6个百分点;比中部地区8.4%的平均增速更是低了3个百分点。立足统计数据分析,我们认为,推进湖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直面并着力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内部行业结构不合理。主要反映在:湖南文化相关领域比重偏高,文化核心领域比重偏低,内部行业结构单一,传统产业占比过高。2019年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中,分领域看,湖南文化核心领域占比为38.6%,全国为58.3%,湖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7个百分点。相应,湖南文化相关领域占比高出全国19.7个百分点,为61.4%。文化核心领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占比偏低,直接反映出湖南文化产业内部行业结构不合理。分产业类型看,湖南规上文化制造业占比超过六成,达到63.9%,规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为11.3%,规上文化服务业为24.8%,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42.4%、17.0%和40.6%。湖南规上文化制造业占比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规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规上文化服务业则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5.7和15.8个百分点。进一步观察湖南规上文化制造业内部行业,行业集中性过强特点明显。在56个行业小类中,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居前三位,且营业收入占比两位数的行业均为文化相关领域行业,且均属于传统产业,分别是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和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这三大行业占比合计达63.4%。其中,焰火、鞭炮产品制造“一业独大”,2019年该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占规上文化制造业接近四成,达到37.6%。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细分行业看,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规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占比仅为6.3%,远低于22.9%的全国平均水平。
2019年湖南、全国规上文化产业结构(按企业营业收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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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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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全国 |
总 计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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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业类别分 |
|
|
新闻信息服务 |
6.5 |
7.9 |
内容创作生产 |
14.4 |
21.5 |
创意设计服务 |
7.6 |
14.2 |
文化传播渠道 |
6.9 |
12.7 |
文化投资运营 |
0.4 |
0.3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2.9 |
1.8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23 |
16 |
文化装备生产 |
4.8 |
6.6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33.6 |
1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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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业类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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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制造业 |
63.9 |
42.4 |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
11.3 |
17 |
文化服务业 |
24.8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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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领域分 |
|
|
文化核心领域 |
38.6 |
58.3 |
文化相关领域 |
61.4 |
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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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缺乏强力引擎拉动。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传统优势产业增长低迷,有的甚至出现滑坡,主导动能明显不足。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广电、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和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一直以来是拉动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虽然2019年全省规上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增速比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但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仅增长4.8%,广播、电视和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同比更是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分别下降0.6%、20.5%和32.2%。另一方面,文化新业态虽然发展较快,2019年比上年增长26.9%,但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新的产业品牌,目前还无法担纲成为新的发展引擎。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细分行业看,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企业202家,实现营业收入212.72亿元,分别仅占规上文化产业的5.6%和6.3%。
(三)市场主体大而不强。2019年,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3633家,户均营业收入9224.45万元。其中:文化制造业1377家,户均营业收入15553.49万元;文化批零业490家,户均营业收入7696.32万元;文化服务业1766家,户均营业收入4713.51万元。
由于国家尚未整体发布2019年各地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为便于比较,以下用四经普年度(2018年)数据及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在全国31个地区中,从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看,湖南为5.9%,居全国第1位。但从规上文化产业企业户均营业收入看,湖南为9112.71万元,居第19位,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6.9%。进一步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户均营业收入15272.45万元,居第16位;文化批零业7299.46万元,居第21位;文化服务业户均营业收入4746.47万元,居第19位;分别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6.7%、37.4%和38.9%。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三、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着力推进提升文化产业内容生产,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内容生产的实力是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发展生命力的基础,也是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的前提。因此,要围绕内容生产,深度挖掘厚实的湖湘文化资源,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培养多元化文化产业人才,鼓励社会参与,从源头激励文化艺术创造,激活、提升文化原创力,创造出既“叫好”又“叫座”的文化产品,变资源优势为文化经济优势,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这其中: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通过实施“文化+”战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互联网+”优势,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不同文化产业门类的融合发展以及文化产业与制造业、建筑业、商贸、体育、休闲旅游业等的融合发展,从而不断扩张、提升文化产业内容生产,推动文化产业链条延伸,创新文化产品体现形式和供给手段,提升文化创意、传播水平,促进文化产业内部行业之间的对接与支撑,提升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层次和发展生命力。
(二)着力擦亮文化产业品牌,提振发展动能。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一方面,着力提升规上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层次,激活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动能。坚持科技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互联网+文化”信息化建设,以现代技术和创意设计改造提升烟花、广电等传统特色产业,研创安全、环保、科技新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流通,率先推进转型升级发展,擦亮传统优势品牌。另一方面,着力培育文化新业态,打造崭新文化产业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规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等新型、高端服务业,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将互联网、VR、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文化产业进行深度结合,进一步挖掘文化产业的新价值,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着力做优做强文化骨干企业,增强集聚发展能力。一方面,通过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政策扶持方式,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现代化、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适度集中,培育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的新兴文化骨干企业,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发展,逐步形成湖湘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劲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地区比较优势,全面发展优势产业的下游产业、周边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链的延伸,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做优做强包括文化产品生产、流通和服务在内的各类文化骨干企业,增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集聚发展能力、扩张辐射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注:[1]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2]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承办:人口社科处
执笔:肖首雄
核稿:徐 林
责编:刘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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