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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压力依然严峻 但就业前景逐步向好

(2003年第067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04-1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了解湖南省企业和街道(社区)的就业需求和趋势,深入研究社会就业问题和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加强对就业工作的引导提供可靠依据,最近,湖南省企业调查队在全省14个市州范围内,抽取了368家大中小企业和15个街道(社区)进行了一次就业潜力专项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就业压力依然严峻,就业前景逐步向好。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在调查的368家企业单位中,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79家、集体企业65家、联营企业64家、私营企业67家、其它内资企业65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9家、外商投资企业9家。
    2、按企业所属行业分布情况看,在二、三产业的13个行业中,其中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采矿业各29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0家;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业各28家。
    3、按企业规模分,特大型及大型企业3家、中型企业107家、小型企业217家、其他41家。
    4、按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分,好的26家、较好的94家、一般的171家、较差的39家,差的38家,分别占被调查企业的7.1%、25.5%、46.5%、10.6%和10.3%。2001年比2000年企业利润上升的131家、持平的126家、下降的111家。2002年比2001年企业利润上升的128家,持平的130家,下降的110家。
    5、从从业人数看,368家企业2000年从业人数84696人,其中在岗职工69822人;2001年从业人数86309人,其中在岗职工69244人;2002年从业人员总数93790人,其中在岗职工77155人。
    6、从下岗和待岗人数看,368家企业2000年下岗职工18257人,待岗人员7272人,二者占企业应就业人数的23.2%;2001年下岗职工20316人,待岗人员7576人,二者占企业应就业人数的22.5%,2000-2001年企业下岗和待岗人员的比例都超过了企业应就业人员数的20%,情况是比较严重的。
    7、从企业职工结构看,反映中高级技术人员较少的企业为183家,中高级技工较少的企业163家,管理人员较少的63家,一般岗位人员过多的90家。以上四个问题比较突出,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企业年均开工率看,开工率30%以下的有26家,占7.1%;开工率30-50%的有37家,占10.1%;开工率50-70%的有75家,占20.4%;开工率70-99%的有133家,占36%;开工率为100%的有97家,占26.4%。
    (二)社区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15个街道(社区)中,实有住户118106户,实有常住人口736108人,居委会、治安管理、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管理机构84个,物业管理机构35个,街道(社区)服务机构2560个,家庭服务机构75个。2002年底在以上机构就业人员12887人,就业人员主要分布在街道(社区)服务机构中的美容美发网点、餐饮服务网点、商业代销点类型中,其就业人员分别占街道(社区)服务机构中就业人数的37.1%、35.6%和12.4%。被调查的15个街道(社区)14个有职业介绍机构,1个没有职业介绍机构。
 
二、就业需求潜力增加,高素质人才为企业首选
 
    (一)企业就业有需求的多,私营、其它内资企业突出  
    在对368家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企业对职工的需求增加的有167家,占45.4%;需求不变的110家,占29.9%;需求减少的91家,占24.7%。对职工需求增加的167家企业拟在2003和2004年共增职工人数计划为8454人,其中下岗职工2346人。需求增加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私营企业和其他内资企业,2003年和2004年拟增职工人数为3603人,占拟增加人员的43%。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是我省就业需求的主体。企业职工需求增加的主要原因中有138家企业认为第一位的原因是企业经营或生产规模的扩大;有50家企业认为第二位的原因是技术进步与设备更新;有53家企业认为第三位的原因是产业和产品结构变化,其它还有如经济效益好、改制、重组、利用国家录用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等因素也促使企业增加从业人员。  
    企业对拟增职工的整体素质要求较高,主要考虑的问题依次是工作经验、文化程度、年龄。其中有55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首先考虑的是工作经验,按职工类别要求来看,新增职工为一般岗位工人的占52.7%,一般技术人员占13.8%,中高级技术人员的占11.6%,中高级技工占9.8%,管理人员占6.3%,其他人员占5.8%。  按学历要求来看,新增职工的文化程度要求分别为大学及以上占12.7%,大专占13.6%,高中(中专)29.1%,初中占36%,小学及以下占1.6%,无学历要求的占7.0%。  
    按职称要求来看,具备初级职称的占新增职工需求总数的16.8%,中级职称的占11.6%,高级职称的占3.7%,无职称要求的占35.3%,其他的占32.6%。  
    按年龄要求来看,30岁以下的占76.3%,30-40岁的占20.3%,40-50岁的占2.8%,50岁以上的只占0.6%。  
    拟增职工的企业有17.9%的定在半年之内增加,一年之内增加的占31.2%,一年半之内增加的占9%,两年之内增加的占18.1%,随时增加的占22.8%。拟增职工所采取的招收方式主要为直接招聘(含向教育机构直接招生)占46.1%,其它依次是通过刊登广告招聘占17.9%,通过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占17.4%,通过朋友和亲属介绍占10.6%。拟增职工类型以长期工为主,其它依次为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其它小时工。  
    从拟增职工的企业对新增人员户口的要求来看,70.7%的企业没有要求,28.1%的企业则要求以本地户口为主,1.2%的企业则明确要求招收有外地户口的人员。
    (二)社区已成为消化就业压力不可或缺的新领域  
    至2002年年底止,15个街道(社区)通过兴办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及家庭服务,已安排就业人员3949人,其中下岗职工3118人,平均每个街道社区已安排就业人员263.3人,其中下岗职工207.9人,街道(社区)服务机构预计2003年就业人数比2002年增长11.9%,2004年预计比2002年增长58.3%,两年将新增就业人员6735人,平均每个社区新增就业人员449人。街道(社区)就业潜力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加强了街道(社区)的建设工作,对街道(社区)实行定员定岗定编,并通过财政划拨一定的办公经费;二是依托社区资源,安排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预计2004年,街道(社区)服务机构将比2001年增长37.6%。三是积极引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重新定位。主要改变“社区就业,低人一等”的就业观念,树立“只要凭劳动取得合法收入就是光荣”的就业观。四是建好劳动力市场,全省96%以上的街道(社区)都建立了职业介绍机构,如长沙市雨花区就建立了就业人员培训、交流基地,形成了比较统一,有相对规模,秩序良好的劳动力市场。五是立足服务业,拓宽就业门路,把服务业作为扩大社区就业潜力的立足点。
 
三、部分企业就业需求减少 
 
    从调查的368家企业来看,有91家企业将在2003年和2004年减少对职工的需求,占被调查企业的24.7%,需求减少的企业主要为国有企业,有91家企业在回答对职工需求减少的原因时,有28家企业选择了企业效益不好为最重要原因,其次有22家企业选择了减少支出,再是21家企业选择了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被调查企业有近三分之一认为企业现有人员结构不合理
 
    多数被调查企业经过体制、机制的改革,企业现有人员结构包括年龄组合、学历组合、技术力量的组合等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认为不合理,主要原因是中高级技术工人过少,职工文化素质低,人员年龄偏大,一般岗位人员较多,传统体制造成富余人员过多等。
 
五、企业在招聘和解雇职工时遇到的难题及对政府的寄望
  
    企业在招聘和解雇员工时遇到的难题依次是(按照提及频次)难以招到有工作经验的人才;熟练技工比较少;供需专业结构不合理;难以招到中高级人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少;用人单位难以获得大量的人才交流信息;对服务行业存有偏见;优秀职员难长期留用;主管部门及领导干涉,想招的人进不来,不想招的人挤进来了。  
    企业在解雇员工时遇到的主要困难依次是(按提及频次):企业压力大,社会及企业闲置富余人员要安排;不易处理被解雇职工的安置问题;解雇职工时,国家没有为解雇职工提供社会保障;员工不配合,纠纷多等。  
    企业在招聘和解雇员工时,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希望政府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是建立好规范有序的人才交流市场,办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二是教育部门应更好地完善人才培养方向,劳动部门制定出更好的用工制度,并解决好技能型待岗就业前的培训;三是对企业安置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应落到实处;四是把招聘的权力真正让给企业;五是简化招聘手续,降低招聘费用;六是积极推动落实失业待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七是政府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促进传统择业观念的转变。  
 
六、当前扩大街道(社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政府政策支持的需要
 
    (一)存在的问题
    1、街道(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本次调查的15个街道(社区)有一个还没有设立职业介绍机构,但有的街道已被评为“最充分就业社区”。出现如此反差,主要在于省和市重点联系街道(社区)开展情况明显好于其他街道(社区)。
    2、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其中最主要的有减免经营活动各种收费的政策、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或补助费中按每人每年一定标准给予补贴政策以及为社区就业实体提供信贷、结算、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优惠政策等长期难以落实到位。
    3、下岗人员就业观念陈旧,“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下岗失业人员本身素质低,但就业要求高,还怕吃苦、嫌累,认为社区的工作低人一等,不愿意“屈尊”。  
    外还有社区反映,社会各界对社区就业支持不够,缺乏全社会的关心,就业服务机构场所简陋,甚至没有固定场所,所办的社区服务项目没有场地,有的场地还是违章建筑,刚刚起步的一些街道(社区)就业工作缺乏启动资金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街道就业潜力的发挥。  
    (二)街道(社区)对政府政策支持的需求。
    一些街道(社区)负责人建议政府在以下五方面对街道就业工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一是简化各种服务机构的办证程序,减免各种办证经费。二是政府给予一定的启动配套资金,银行给予一定的小额贷款。三是社区实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岗位补贴应及时到位。四是政府出资举办就业培训,以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及综合素质。五是政府需加大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社区意识。
 
承办:企调队
执笔:刘明亮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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