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6年末乡村医疗卫生状况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简明信息之三
(统计信息060期)
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汇总结果,2006年末,全省2175个乡镇中,共有医院、卫生院4397个,有医院、卫生院的乡镇达到9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全省45037个村中,共有卫生室40751个,有卫生室的村占7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51612人,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占71.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10574人,有持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占2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各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存在差异。
一、各地医疗卫生建设差距较大
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全省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7张,比全国多9.7个床位。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30张以上的有3个市州,其中,郴州市乡镇每万人拥有床位最多,达到54.2张,是最少的邵阳市的2.8倍。从医生数看,全省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20人,比全国多6人。每万人拥有医生在20人以上的有4个市州,其中,长沙市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最多,达到30人,是最少的岳阳市的2倍。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有卫生室的村比例超过80%的有3个市州,其中,长沙市最高达到86.9%;60%-80%的市州有9个,分别是岳阳市、常德市、株洲市、娄底市、郴州市、邵阳市、益阳市、衡阳市、怀化市;永州市和张家界市有村卫生室的村比例不到60%。从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超过80%的有3个市州,其中,长沙市比例最高达到90.2%;60%-80%的市州有9个,分别是株洲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郴州市、衡阳市、益阳市、湘西、怀化市;张家界市仅有42%的村有合格的医生。从有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比例看,2006年末,有行医资格证书接生员的村比例在20%以上的有8个市州。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长沙市、湘潭市、永州市、娄底市、衡阳市、邵阳市6个市州超过50%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
二、平原地区医疗卫生建设优于丘陵和山区
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的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31.6张,比丘陵、山区分别高9.2%、62.3%。从医生数看,平原地区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24.5人,比丘陵、山区分别高17.3%、59.1%。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2006年末,平原地区有卫生室的村达到80.7%,比丘陵、山区分别高6.5、19个百分点。从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平原地区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达到81.3%,比丘陵、山区分别高5.4、22个百分点。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平原和丘陵地区54.3%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这一比例比山区高21.6个百分点。
三、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建设有待改善
从医院、卫生院床位数看,2006年末,少数民族乡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19.4张,比非少数民族乡镇低29.3%,但比全国少数民族乡镇高45%。从医生数看,少数民族乡镇每万人拥有医生14人,比非少数民族乡镇低31%,但比全国少数民族乡镇平均高27%。从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看,少数民族聚居村只有61.2%的村有卫生室,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1.3个百分点,但比全国少数民族聚居村高2.4个百分点。从有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比例看,少数民族聚居村有持行医资格证书医生的村为54.3%,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9.8个百分点,比全国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4个百分点。从就医的方便程度看,2006年末,仅有36.4%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卫生院,比非少数民族聚居村低13.2个百分点,但比全国少数民族聚居村高2.2个百分点。
注:乡镇人口数据为2006年末公安部门户籍人口。
承办:农经队
执笔:徐 虹
核稿:贺 震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