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49.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其中,工业用电量89.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1-11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684.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工业用电量84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
一、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均同比增长
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第二产业用电量91.75亿千瓦时,增长4.4%。第三产业用电量24.93亿千瓦时,增长15.6%。
1-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第二产业用电量864.94亿千瓦时,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324.28亿千瓦时,增长12.0%。
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均增长。
11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14.41亿千瓦时,增长7.0%;乡村居民用电量16.88亿千瓦时,增长8.7%。
1-11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8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
承办:能源处
执笔:户新刚
核稿: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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