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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679元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25年,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79元,比上年增加142元,名义增长[1]0.2%。


分行业门类看,全省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00218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75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71230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6965元,房地产业49757元,住宿和餐饮业50849元。从增长速度看,有9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教育、采矿业,分别增长12.7%、5.6%、4.1%。


注:

[1]文中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https://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2605/t20260511_1963662.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就业人员工资总额 / 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单位指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承办:人口(社科)处
执笔:张宏伟
核稿:刘伟巍
责编:刘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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