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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森林指数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1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邵阳市境内森林密布,2.08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中,耕地占4459平方公里(百公顷),园地占710百公顷,林地占12373百公顷,牧草地占428百公顷,水域占680百公顷,其中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60%。邵阳市委、市政府针对森林优势,充分开发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经济,构建了优势互补、循环相生的发展格局,让森林经济成为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森林经济指数简称森林指数,是对森林经济现象进行统计分析监测,是绿色发展指数的核心内容。森林经济指标体系具体包含森林网络、森林健康、林业经济、生态文化、森林管理等五个方面30项指标,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经测算,2017年邵阳市森林指数是83.31%,其中:森林网络指数93.62%、森林健康指数80.85%、林业经济指数92.23%、生态文化指数80.04%、森林管理指数67.18%。

  一、森林经济现状

  1、人工造林面积。按照美丽中国的要求,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邵阳市每年新造林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占市域面积的0.9%以上,已经超过要求。

  2、森林抚育面积。邵阳市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城市园林管理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因地制宜,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

  3、四旁零星植树。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

  4、森林覆盖率。按照美丽中国的要求,年降水量800毫米以上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至2017年底,全市市域森林覆盖率60.7%,全市共12个县市区,除市辖三区森林覆盖率未达到35%,其余9个县市均超过35%。大祥31.39%、双清29.30%、北塔34.43%。

  5、树种丰富度。邵阳市应用较多的乡土树种有60余种。城区使用最多的三种树种依次是樟树、广玉兰、桂花,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现有3个国家级、1个省级、6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2个自然保护小区,7个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0768.3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设有4个候鸟观测站,开展观测、环志、保护活动。

  6、林业总产值。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3个:新宁县、新邵县、隆回县;国家林下经济及示范基地5个;2017年林下种植面积约17万公顷,产值10亿元;林下养殖面积10万公顷,产值8亿元。

  7、绿地面积。城区建有52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

  8、林业旅游休闲产业收入。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全市现有5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3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旅游示范点8个。乡村5星级旅游服务区8家,4星级乡村35家;有59个“美丽乡村”。

  9、义务植树尽责率。每年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2017年邵阳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

  10、古树名木保护率。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2017年邵阳市农村古树名木保护率为80%,市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11、森林管理制度完善度。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每10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每5年开展一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每年进行数据更新,及时掌握了准确的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也积极开展进行负氧离子的监测、碳汇监测、遥感监测等。

  12、林业投资完成额。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

  二、森林指数分析

  森林经济指标体系设计的优良与否,取决于能否客观准确反映区域内森林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并有效监测其运行的状态与效果。指标体系一经确立,就形成森林经济的基本价值取向与量化标准。在前期森林经济指标框架的基础上,市统计局搜集整理了2017年、2016年邵阳市相关数据,据此进行分析研究。

  (一)森林经济指标体系的研究

类别

细化指标

计量单位

权重

2017

2016

标准值

一、森林网络

1、林地面积

千公顷

3

1235

1237

729

2、人工造林面积

千公顷

5

24.29

23.55

10.4

3、森林抚育面积

千公顷

3

54

52

20.8

4、林木蓄积量

m3

3

7469

7169

7169

5、四旁零星植树

万株

3

883

772

1660

6、森林覆盖率

%

5

60.7

60.5

35

二、森林健康

1、自然保护区个数

3

20

21

24

2、自然保护区面积

千公顷

3

121

123

192

3、自然保护区职工

3

476

458

480

4、退耕地造林

公顷

3

901

1465

1465

5、花卉种植面积

公顷

3

2092

2129

2429

6、树种丰富度

%

5

70

65

80

三、林业经济

1、林业总产值

亿元

5

18.13

17.88

19.31

2、经济林种植面积

千公顷

3

170

133

222

3、经济林种植产量

万吨

3

69.96

69.38

69.38

4、林业单位数

3

355

366

366

5、林业从业人员

3

10856

11144

7100

6、林业职工平均工资

3

49773

43092

58665

四、生态文化

1、绿地面积

公顷

3

8808

7128

8300

2、公园面积

公顷

5

1969

1815

2490

3、林业旅闲产业收入

亿元

3

40.14

29.34

54.39

4、举办生态科普次数

3

2

2

5

5、义务植树尽责率

%

3

90

88

85

6、古树名木保护率

%

3

88

85

100

五、森林管理

1、管理制度完善度

%

3

66

65

85

2、国家储备林面积

公顷

3

646

1619

1214

3、林业投资完成额

亿元

3

17.11

10.27

36.26

4、土地增值税

万元

3

45701

32651

30000

5、财政环境保护支出

万元

3

112200

77727

142148

6、美丽乡村个数

3

59

57

128

合计

100

 

 

 

  (二)应用成果分析

  根据权数、实际值、标准值计算,2017年邵阳市森林指数是83.31%,达到良好。其中:森林网络指数93.62%,林地面积、人工造林面积、森林抚育面积、林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达标,但是四旁零星植树只有53.19%。森林健康指数80.85%,其中:自然保护区个数83.33%、自然保护区面积63.02%、自然保护区职工99.17%、退耕地造林61.50%、花卉种植面积86.13%、树种丰富度87.50%。林业经济指数92.23%,经济林种植产量、林业从业人员达标,林业总产值96.59%、经济林种植面积76.58%、林业单位数96.99%、林业职工平均工资84.84%。生态文化指数80.04%,其中:绿地面积、义务植树尽责率达标,公园面积79.08%、林业旅游休闲产业收入73.80%、举办生态科普次数40%、古树名木保护率88%。森林管理指数67.18%,只有土地增值税达标,管理制度完善度77.65%、国家储备林面积53.21%、林业投资完成额47.19%、财政环境保护支出78.93%、美丽乡村个数46.09%。低于70%的有:举办生态科普次数、国家储备林面积、退耕地造林、四旁零星植树、自然保护区面积、林业投资完成额、美丽乡村个数,共计7个指标,要大力改进。

  邵阳市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可是随着森林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经过进一步开采和利用后,是否还能保持“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原貌,如何通过本指标体系指导科学、适度开发,保持其可持续性,须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加以关注。如何把林业生态资源开发和工业生产有效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推动森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将是邵阳市在深入挖掘森林经济潜力时面临的挑战。

  三、工作建议

  1、加快科学规划。建设森林城市,科学规划是基础。要按照“双百”城市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邵阳市森林城市工程总体规划》。要把森林城市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城市规划区以园林城市创建为主导,在“四边”地区以森林城市建设为主导,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将国土整治、扶贫开发、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项目,全面纳入森林城市建设范围,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森林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要围绕总体规划,精心制定绿色通道、绿色水道、城市园林、森林生态圈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所有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要强化绿线管制。对创建范围内的新扩改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在批准立项、用地前,应先行开展“绿评”,划定“绿线”。对达不到绿地控制标准的,应责令建设单位修改规划设计方案,或者实施异地造林。要严格林地保护,禁止毁林开垦、毁水填土。

  2、加大投入力度。发展森林经济,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具体办法是“五个一”:上面争一点,加强与国家、省里衔接,每年向上争取一批项目;财政拿一点,随财力增长而逐年增加;单位出一点,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学校医院、住宅小区以及其它开发区等,应分门别类限期实现绿化达标,建设资金自筹;政策收一点,对建设征占用林地单位依法征收植被恢复费,将交通干线两侧租用过来的土地转让给有关企业造林,将郊游公园、森林公园等建设项目推向市场;社会支持一点,设立政府绿化基金,适时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广大市民捐资建绿。

  3、加强抚育管护。要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好、护好、用好森林资源。要把抚育和管护作为今后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对新造幼林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3年,直至成林成景。要安排专人管护,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森林防火,确保不毁一棵树、不烧一亩山。要适时启动市级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让农民从护林中得到好处,森林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要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治林,对擅自变更绿地规划、违法砍伐树木、随意迁移古树、非法侵占林地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4、加速构建机制。一是建立体现森林经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现行的市、县科学发展考核方案,要增加体现森林经济成果的指标权重,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发挥考核体系“指挥棒”作用,以推动各地科学发展、森林经济。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杜绝对国土资源恶性开发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三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四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尽快完善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让污染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并加大对污染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力度,切实落实企业环境责任。

  [供稿:邵阳市统计局 邓联日  许登雍  汤艳丽  舒振朝  范跃东  刘超]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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