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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长沙三年增加就业42万人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2-06-1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09年1月,长沙市等82个城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为加快长沙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步伐,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出台了政策措施,通过三年来的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三年净增就业人口42万人,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创建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长沙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和二次创业的政策措施,放宽了城区落户政策,完善了住房保障政策,帮助有创业愿望的人群解决创业资金、场所、技能等方面困难;进一步扩大了创业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注册条件和场所安排等门槛,实行“未禁即放”原则;大大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流程,出台了《长沙市创业富民项目办事通道实施方案》,开通了“创业富民绿色通道”和“大学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多部门联手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近年来,剔除不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90项,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5项,调整190项,精简量达52%。

  (二)拓展融资渠道。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政府设立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扶持和奖励,出台了《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安排5.5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创业扶持,并按地方经济发展的比率逐年增加。2009年至2011年底,全市已发放各类创业扶持资金19.93亿元;二是逐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目前全市有小额贷款公司1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45家,共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142.6亿元。三是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开展了“两帮两促保增长,银企对接促融资”的系列活动,加大了对创业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大培训力度。在积极营造创业促进就业的社会氛围的同时,全面整合全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各类培训资源,推广国际劳工培训模式,鼓励社会团体、中小企业培训基地、技工学校和大中型企业自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确保满足各类创业主体的教育和培训需求,2009年至2011年实现SYB培训人数分别为6996人、28646人和29122人,为计划目标的240%。

  (四)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出台了《长沙公共服务创业体系发展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创业人才引进、创业导师帮扶、创企融资、推介创业项目等方面服务制度和体系;二是加快创业基地建设,通过各种宣传营造创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开辟创业基地,目前,长沙已形成了以43家市级创业基地为龙头,65家区县(市)级创业基地为支持,一批创业楼宇、社区、市场自主发展的基地体系。

  二、创建成果

  (一)创业主体快速增加。通过一系列创业宣传、创业培训以及创业、就业政策的实施,全市创业活力明显提升,2009年至2011年全市新创办私营企业分别为10288个、14279个和26385个,2011年全市拥有私营企业80172户,比2008年增加了67.2%;2009年度至2011年全市新创办个体工商户数分别为39958个、45306个和76118个,2011年全市拥有个体工商户320496户,比2008年增长了44.8%;2008年至2011年全市新增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建筑业和房地产“三上”企业单位2510家。

  (二)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创业活力和创业能力提升,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就业人口增长。2009年至2011年全市就业人口分别为408.41万人、424.07万人和438.99万人,三年净增就业人口42.46万人。由于就业人口稳步增加,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持续增加的同时,长沙就业人口比重保持稳中有升态势。2011年长沙市常住人口709.07万人,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1.9%,比2008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三)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三次产业看,从业人员逐步从劳动效率较低的第一产业转向劳动效率较高的第二、三产业。2011年,长沙市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12.97万人、144.51万人和181.51万人,与2008年相比,第一产业减少10.5万人、第二产业增加25.51万人、第三产业增加27.45万人;从经济类型看。随着创业个体和私营单位的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就业队伍不断壮大。2011年长沙市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280.77万人,比2008年增加44万人,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86.1%,比2008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四)富民成效迅速显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者负担系数逐步降低,2011年长沙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9人,比2008年的2.17人减少0.27人。就业扩大,劳动者报酬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2011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9元,比2008年的18282元增加8787元,增长48.1%;农民人均纯收入13400元,比2008年的8003元增加5397元,增长67.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35个重点城市中的排位由2008年的第14位和第12位分别提前到第12位和第7位。从近年统计数据看,由于居民家庭就业人口增加,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速2-5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化,加上部分创业者的盲目性,创业实体的生存周期和成长性有待加强。2009年至2011年全市注销和吊销的私营企业占全市三年来新创办私营企业总数近30%,据有关资料统计,一年内注销、吊销或搬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约达40%左右;2011年全市私营企业平均收入规模220万元,比2008年196万元仅增长了12%。如何进一步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的盲目发展,防止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和市场开拓能力,依靠质量求生存,依靠管理求效益,依靠创新求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应成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创业指导。按照《长沙市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全市和各区县(市)均成立了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为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创业者提供全面的创业指导,更多地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及熟悉经济发展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创业专家咨询团,通过上门服务、集中讲座、电话服务、面谈分析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指导;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园区、大型市场牵头,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展示和推介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优秀项目,科学避免低效能的重复建设,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进一步加强跟踪扶持。各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基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创业者创业后的跟踪扶持,及时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和政策,定期组织创业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结对互助活动,提高企业自我生存和壮大能力,对新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能成长为“三上”单位的给予重点奖励。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孙铁如]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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