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荣:四十载依法统计路,新起点扬帆再启航
岳阳日报
《统计法》颁布于1983年,经过1996年修正、2009年修订通过,于2010年正式施行,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40年来,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为规范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推进政府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也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得以全面深化落实。征途漫漫,奋楫者进,岳阳统计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统计现代化岳阳新篇章。
四十年,风雨同舟、砥砺前行、春华秋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岳阳统计系统始终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夯实依法统计基础,严格统计法律实施,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从“法制”到“法治”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岳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积极推动统计机构单设、配齐统计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全面加快落实区域统计体制改革;通过下发《岳阳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理顺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关系,有效推动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建立完善统计调查活动管理、统计数据质量保护、统计资料归档管理、执法责任、执法检查及违法案件处理公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报告、统计监督体系等方面的统计法律制度;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岳阳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搭建了岳阳市统计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有效确保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统计执法监督不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作为依法治统的手段,其检查质量和检查结果是衡量地区统计服务工作水平的标准之一。统计执法机构不断完善。按照国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岳阳市、县两级均建立了统计执法机构,配齐了统计执法装备,落实了统计执法经费。统计执法方式不断变革。通过联合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积极开展排查,摸清和整治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探索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统计执法力量不断壮大。由过去统计法规部门单独执法转变为统计系统全员执法,专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相结合,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相结合,在检查中对企业同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其解决报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组建岳阳统计执法人才库,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各类培训,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
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市、县两级党校已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多次赴党校开展统计专题讲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对象着力增强配合政府统计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规范设立统计台账,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社会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网、大型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等渠道,主动了解《统计法》,积极配合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新征程,勠力同心、扬帆启航、再谱新篇
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以新思维新理念全面审视和定位统计法治工作,以新方式新途径开展统计法治工作。
广泛普法。既要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持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选编》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的再学习再领悟,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自上而下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又要坚持面向广大群众,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既要把握关键节点,在“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又要深入日常生活,针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法。积极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并以执法检查为有利契机,全面梳理调查单位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强化指导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填报要点,提高统计工作日常监管针对性。对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让违法者真正付出高额成本,增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行动自觉。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并结合“信用岳阳”平台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震慑氛围。
凝聚合力。进一步发挥统计督察、巡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推动重大统计改革,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规范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凝聚统计监督合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统计数据互认互联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破除数字壁垒,推动信息共享,定期分析预警、监测会商。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统计机构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调查对象依法参与的大统计格局。
(作者系岳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岳阳市统计局 岳阳日报)
(原文地址:https://papers.803.com.cn/yyrb/2023-12/11/content_991365852.html)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