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菊:筑牢统计法制根基 奋力走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怀化新闻网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诞生,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迈入法治轨道,40载风雨兼程,40载砥砺前行,实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分保障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一、树牢法治思维,坚定依法统计工作方向。怀化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怀化发展。一是高站位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度方法,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畅通、统计调查过程规范统一,确保统计调查结果符合客观实际。二是高效率推动。及时按有关要求,提请市委、市政府带头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建议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视统计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高水平服务。统计数据是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字体现的是政策、承载的是责任、影响的是决策。市统计局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季开展全市统计数据测算分析,聚焦国际陆港、“五好”园区、重点投资项目、市场主体培育等重点指标,建立健全了定期报送机制,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呈报《怀化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运行分析情况》,每季呈报《统计信息专报》;每月向社会发布《怀化统计月报》。
二、维护法治权威,织密依法统计工作网格。有良法,又须有良吏,乃能成。怀化市统计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广泛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一是聚焦创新求实。探索建立“四链四制”,即建数据评估之链、单位管理之链、预警监测之链、产业监测之链,建责任分解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质量评估机制、预审预警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四上企业、产业链条、投资项目提升等“四提升”行动,进一步理顺了各经济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有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数据质量实现大幅提升。二是实施专项行动。牢牢守住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持续开展清源提质,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大”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数据核查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并举,有效防范和杜绝统计数据造假。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始终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工作的根本着力点,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和不想假”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工作督导及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真正发挥统计法治的威慑力。
三、营造法治氛围,夯实依法统计工作基础。怀化市统计局持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一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入脑入心。立足统计工作实践,紧盯“关键少数”,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内容,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入基层。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以高质量统计数据 服务怀化高质量发展》系列宣讲活动,举办全市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暨“政务开放日”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类送法入企活动,加深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强化了报表单位依法配合统计工作的意识,回应了企业普法需求,为各项统计调查的开展奠定深厚统计法治基础,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紧贴公众。重点抓好“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日及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以人民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维度、全媒介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好、知晓、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为民调查、崇法唯实”,怀化市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落实深化统计改革任务,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走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作者系怀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怀化新闻网)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