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部署庆祝《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
为认真组织好湖南省庆祝《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8月6日,省统计局召开局常务会议对全省庆祝《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作出部署。
1、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两项活动。①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省统计局机关(含三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市州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分配的参赛名额,认真组织地方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统计人员参加。答题卡由各单位、各市州统一上报省统计局政法处汇集后寄国家统计局。②组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省局机关各单位积极参加,各市州统计局必须撰写3—5篇征文稿件。
2、新闻媒体宣传。12月8日前后,通过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刊发有关领导专题讲话、答记者问或在报纸上发表宣传文章。对开展的其他纪念活动,也将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3、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12月8日以前,省局拟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和培训会。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二是省直有关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培训会,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有关领导或专家授课。
4、宣传日、宣传周活动。12月8日,省统计局将联合长沙市统计局在长沙市区繁华路段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板报,升放宣传气球、悬挂宣传横幅和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纪念活动。同时,在12月8日前后,发动大机关、大厂矿和统计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宣传周活动,如布置宣传角,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升放宣传气球,办统计法规宣传栏等。
5、紧密配合《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加大统计“四五”普法工作力度,认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扩大宣传效果。
6、评选表彰全省依法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要按照评选方案(另发),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颁奖仪式将在今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举行。
为加强纪念活动的领导,会议决定成立《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省统计局副局长吴星明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队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黎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法处、办公室、财基处、宣传中心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对纪念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原则,抓紧抓好本系统的宣传纪念活动,促进全省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持久、广泛、深入地开展。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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