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反映全省不同规模建筑业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动态,提升全省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最近,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建设厅决定,从2003年开始,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申报范围为全省范围内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并达到国家统计局《建筑业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暂行)》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后,经所在市州政府统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统计局和省建设厅共同认定。对认定的大中型企业,将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布。企业认定后的有效期为三年,此期间内,市州政府统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对企业统计报表进行复核,对于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较大的企业,将视情况对其规模类型予以变更。有效期已满的企业,需按此程序重新申报和认定。
省统计局和省建设厅强调,建筑业企业申报认定是一项严肃而意义重大的工作,各市州统计局、建设局(建委)、建工局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建筑业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暂行)》,对照标准摸清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情况,认真组织好企业的申报工作。要严格核实把关,严禁在数字上弄虚作假。要为企业搞好优质服务,严禁以划型为由向企业收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投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