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规范全省统计政务信息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统计政务信息是行政工作指令上传下达的主渠道,是统计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助手,是统计系统内外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宣传统计工作,提升统计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全省统计系统必须把统计政务信息工作作为确保政令畅通、完善管理、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二是完善网络。明确由省局办公室牵头,宣传中心协助,组建省统计局政务信息联络小组,机关各单位、各调查队指派一名副处级干部为政务信息联络员,与各市州统计局政务信息员共同组成全省统计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加强全省统计系统横向和纵向的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
三是提升水平。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政务信息工作要明确程序,提高时效。按照“谁牵头谁报送”、“一事一报送”的原则,所有信息应在相关活动完成后24小时内及时编写上报。政务信息员应不断增强信息的开发意识,提高对政务信息的敏锐性和挖掘能力。对各单位政务信息编写和采用情况在网上定期通报。
四是健全管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评比,对于政务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漏报、误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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