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活动的通知
湘统[2005]50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单位,各调查队:
为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积极发挥统计整体功能和决策咨询作用,决定开展2005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统计局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印发的《决策咨询报告》;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和省直厅局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正式印发的统计分析报告,如《统计调查分析报告》、《决策参考》、《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统计科学研究论文、统计新闻报道和个人名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在评选之列,没有刊头的手写稿、打印件也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原则
以文论质,择优评选。
三、评选标准
1、选题得当,研究深入,判断准确,反映及时。
2、立意新颖,主题突出,论据充分,论点鲜明。
3、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资料翔实,分析深刻。
4、对策实用价值较大,权威部门评价较高,社会反响较好,采用率高。
四、评选办法
(一)市州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1、每个市州统计局推荐本局(含调查队)和所辖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分析报告5篇(其中县级统计局不得少于2篇),并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不填表者不予参评),经主管局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电子版的报送方式可以通过FTP://jys:jys123@10.43.8.78/市州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或通过Exchange发送给殷智敏。
2、所有参评报告一律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内网和Exchange上公布,由市州统计局组织初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分表将在6月5日前下发到市州统计局,各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各市州所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筛选打分后,将评分表填好,经主管局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0日前通过邮寄和Exchange反馈给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殷智敏。
3、省统计局分析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在市州统计局评分的基础上,最后评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
(二)省直厅局优秀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每个省直厅局推荐本单位(不包括下级单位)统计分析报告2篇,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不填表者不予参评),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于5月30日前报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省统计局分析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比,最后评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三)机关各单位、各调查队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1、省局机关各业务处室队、各调查队的各业务处室每个单位推荐统计分析报告3-4篇,同时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不填表者不予参评),并加盖参评单位公章,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7月3日前报综合研究室。电子版通过Exchange发送给综合研究室殷智敏。
2、所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以电子版的形式于7月8日前公布在内网或OA网上(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分表一同下发),由局机关各专业处室、各调查队专业处室对所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初评打分,评分表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15日前报综合研究室,同时通过Exchange报送电子版的打分表,最后局分析领导小组将综合汇总,按得分高低筛选出30篇统计分析报告进入专家评比的范围。
3、省统计局分析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30篇分析报告进行认真评选,最后评定20篇获奖统计分析报告,排名前10位的冠称为“十佳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排名后10位的冠称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
省统计局将对获奖优秀统计报告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人:殷智敏,彭积龙。联系电话:0731—2213024。
附件: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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