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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要求认真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5-09-12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9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发布,标志着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搞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省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我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长杨泰波为组长的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副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吉芳、省统计局局长马勇、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易鹏飞、省农业厅副厅长何铁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农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社会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水电厅、省卫生厅、省工商管理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农业发展银行、省扶贫办、省军区后勤部等部门的厅级领导组成。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6年度。普查工作从2005年开始筹备,直至2008年结束。
 
[农经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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